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爲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提供堅強保證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強調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決定黨的建設方向和效果。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深刻闡述了黨的政治建設作為黨的根本性建設的重大意義,明確提出了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具體要求。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

政治紀律既是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紀律建設的根本內容。此次修訂《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的“七個有之”問題作出更有針對性的規定,不斷完善制度。

一是“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一章中,開宗明義規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條例》進一步明確對該行為的處分規定,就是要促使黨組織和黨員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是完善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規定,增加對搞山頭主義、製造傳播政治謠言等行為的處分條款。《條例》進一步明確對上述行為的紀律處分,有利於正本清源,進一步發揮政治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作用。

三是完善對黨忠誠老實的規定,增加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等行為的處分條款,將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由其他紀律調整到政治紀律。兩面派、兩面人當面一套、背後一套,損害黨和人民利益,透支黨的信譽,影響黨的形象,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都改變不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實質。重大事項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是黨員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幹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條例》把黨章中關於黨員對黨忠誠老實的義務規定進一步細化具體化,既是規範約束,也是警醒教育,有利於促使廣大黨員幹部強化政治意識和程序觀念。

四是完善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規定,進一步明確規定黨員領導幹部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揹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關乎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必須不折不扣、堅定不移,決不能有絲毫的含糊和動搖。《條例》充實完善上述規定,有利於確保全黨令行禁止,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五是強調堅定理想信念,充實完善對信仰宗教黨員的處理規定。共產黨員必須把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作為畢生追求。《條例》重申我們黨關於“黨員不準信仰宗教”的一貫要求,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家園。

六是強調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將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失職由其他紀律調整到政治紀律。《條例》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促使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保證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到實處。

此次修訂《條例》,通過充實完善部分條文,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全黨令行禁止,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 杜鼕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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