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秦皇島超市殺人事件」,你覺得是老人變壞活該?還是怪三觀不正的賣瓜老闆?

路過他呢


我的看法是,變壞的老人做的實在是太過分了,雖然罪不至死,但是也死有餘辜!作為老人,我們理應尊重,但是這種尊重並不是沒有底線的一味的忍讓。

本來一個西瓜賠償30塊錢就已經可以了吧?而且自己吃壞了肚子就怪西瓜的問題,是賣瓜人的問題。後來提高到300元還不滿意,非要對方賠償1萬元。這跟搶劫有什麼區別?這跟過去的惡霸有什麼區別?

最讓人感覺到憤怒的是,因為這事,老兩口不止一次的跟西瓜攤販吵架,而在9月1日,老兩口大罵賣瓜的小夥一頓,罵完第一次還不解氣,又返回來罵第二次。我能說這是一次作死的行為嗎?

作為一箇中年人,家庭的頂樑柱,小夥子已經忍讓了很多了。一味的忍讓並沒有換來和平解決,而老兩口喋喋不休的謾罵徹底激怒了這位小夥子,於是小夥子出手了,一次兩命。不能說小夥子是三觀不正吧?三觀再正的人,當你的底線被別人一次次踐踏以後,你也會發怒。

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秦皇島超市殺人事件,一案三死,當事雙方雙雙身亡,真是悲劇啊!一個西瓜害死了那3條人命,這個事件是被害夫妻活該,還是怪賣瓜老闆?其實兇手(賣瓜男)並非這個超市的老闆,是打工的,專門給超市上貨,偶爾幫助超市賣西瓜(或其他商品),這個賣瓜男實在是太冤啊,因老倆口吃了這家超市的西瓜,說鬧肚子,非要賣瓜男賠償1萬元,作為一個打工仔賠得起一萬元嗎?他實在是走投無路之時選擇捅殺老倆口,自己也選擇了跳河自殺,這個事件為什麼會發生到這種地步?

老倆口聲稱吃了這家超市的西瓜鬧肚子,就找到這家超市裡的這個賣瓜男,要他賠償1萬元,一開始賣瓜男承認賠30元,可是老倆口怎麼也不幹,無奈,男子又承認賠償300元,可老夫老妻還是不幹,非要1萬不可,如果不給他們1萬元,就天天來超市,要罵49天,出事那天據說是老夫妻謾罵那個男子的第5天,本來那天罵過了一次,老倆口走了又返回罵第二次,作為一個超市開門做生意,怎麼經得起他們無理取鬧,還要不要開門賺錢了,現在的實體店本身生意就難做,關鍵是那個中年男子只是一個打工的,賠償300元已經是很冤枉,關鍵老倆口鬧肚子是不是他賣的瓜出的問題,還沒有定論,平白無故被訛1萬元,1萬元對打工仔來不是小數目,如果不賠,天天來罵,相信忍耐性極強的人也受不了,於是那個男子選擇持刀捅殺那對夫妻。

不作死不會死,那對老夫妻,倚老賣老,咄咄逼人,要訛詐1萬元才放手,豈不是加快作死的節奏,他倆天天來罵,難道就一點都不體諒他人難處,難道就一點都理解他人的感受,老倆口被殺也是咄咄逼人的結果,怪就怪老兩口太過於不理解他人,沒有一點同情心,老兩口倚老賣老敲詐勒索,讓賣瓜男走投無路的結果。

作為賣瓜男選擇捅殺老倆口的行為是極其不理智,賣瓜男上有老,下有小,今年據才46歲,正是家中的頂樑柱,因為一個西瓜,殺害了老倆口是不值得的,自己也畏罪跳河自殺,選擇持刀殺人前難道就沒有考慮後果嗎?



舞動人生124


這是個不該發生的悲劇。

首先,應該說,這對老夫婦做的實在有些過了。就算鬧肚子是因為吃了從超市瓜攤買來的一個西瓜,也不能連著5天跑過去跳著腳罵人啊!再則人家賣瓜男已經答應賠償300元了,老夫婦當見好就收,得饒人時且饒人,可他們卻得寸進尺,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硬要訛賣瓜男一萬元,毫無道理啊!不給就天天來罵,最後一天還來了個二回罵,這不是趕死的節奏嗎!這對老夫婦如今已命歸九泉,我不想再評判他們究竟是壞人變老了,還是老人變壞了,是好人還是壞人。但是不能不說他們在這件事上做得確實不地道,不厚道,招致殺人之禍也可以說是咎由自取。

再說這個賣瓜男。不管你是給超市打工,還是自主經營,總是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做生意就講究個活泛,和氣生財嘛。遇到了這樣膩歪的老人,能調解調解,不能調解可以找地方處理,天下總有說理的地方。再不行也可以拍屁股走人,不在超市做了,惹不起躲得起啊!說破天也不至於動刀殺人啊!結果害了人家兩條人命,把自家性命也搭了進去。同時毀掉了兩個家庭。可以說,這個賣瓜男骨子裡有一種邪惡的東西,這種邪惡上來了可以讓他拋掉家庭,拋掉父母妻子兒女,這是非常可怕的。究其根源,是沒有文化沒有素質沒有法制觀念沒有涵養。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有八九。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會有交集,有矛盾。當遇到煩心事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冷靜,控制情緒,多想想自己的父母妻兒親人,多想想自己的責任,害人就是害己,魯莽衝動一定要付出代價的,甚至會付出萬劫不復的代價,不值得啊!



誰憐一燈影


1、先分析老兩口的情況

老兩口為什麼會在大群廣眾之下大罵店主?這個問題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作為一個網絡旁觀者,我是這麼認為的。

老兩口也許是因為缺斤少兩,或者是一些細節問題,或者是因為服務態度不好等等諸多原因才導致他們做出這種憤怒的行為。

當然我覺得他們利用這種方式去發洩不滿其實是不理智的,如果是因為服務問題、或者是缺斤少兩可以通過菜市場的工商管理層進行處理,而並不是公然去挑釁店主。

2、再來分析下店主的情況

很多人都說千萬別惹這些拿到的人,他們每天都在殺生,砍人都是家常便飯,店主也許是因為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然後被一堆無理取鬧的人喋喋不休,加上估計語音帶有攻擊性,脾氣一上來,管你37二十一,一下子很容易殺紅眼,就跟平時殺雞殺鴨一樣。

但是有一點,店主殺完他們,自己也自殺了,說明他還是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也能確定了一點就是他被惹到連自己命都不要了,那就值得我們考慮下這老兩口的問題了。

以上話題都是小編個人無稽之談,不代表公司立場,僅當娛樂參考,與紅田穀農業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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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田穀農業


崑山事件剛結束,

一瓜三命成焦點。

遇事頭腦要清醒,

壞人自有法來管。

社會飛速在發展,

法律越來越健全。

這對老人素質差,

沒事找事把人罵。

員工出頭把人殺,

殺人償命有王法。

遇事不要太沖動,

解決不了找警察。

是非對錯且不管,

結果三命毀兩家。
三條人命,真是血淋淋的教訓,給所有人都上了生動的一課,告訴我們兩個道理:一是禍從口出,所以說話要小心;二是衝動是魔鬼,害人終害己!


豫森老師


秦皇島晚報 2日消息,9月1日晚18時23分,秦皇島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在海港區團結裡某超市發生一起故意殺人警情,造成兩名受害人死亡。接警後海港分局立即對案件展開偵查,經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趙某,案發後嫌疑人趙某逃離現場。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立即對犯罪嫌疑人某進行抓捕,經過19個小時的追捕工作案件宣佈告破。犯罪嫌疑人趙某被群眾發現在河北大街湯河橋處畏罪自殺,經辨認已確認死者身份。




一個西瓜惹出3人命案,令人震驚!老兩口雖然被賣瓜男捅死,但對他倆的死卻沒引起多少同情心,倒是對殺人者的自殺感到有點惋惜。一對蠻不講理的老人如其說是被賣瓜男殺死的,倒不如說是被自己蠻不講理害死的。


老兩口吃了西瓜鬧肚子,有可能是西瓜變質了,找賣瓜的討個公道是應該的,也是合理的。從賣瓜的願意賠償情況看,人家是講理的,也已經認錯願意賠償,但老兩口也不該得寸進尺,獅子大開口讓人家賠償1萬元。更可氣的是,兩位老者揚言如果不賠1萬塊錢要罵49天,天天來到超市罵人鬧事,這明顯成了惡霸行徑,讓人無法忍受。難怪有的網民稱老兩口為"兩個老流氓!"

一個打工者,為養家餬口在超市打工不容易,掙1萬塊錢需要多長時間,更何況讓他賠償1萬塊錢確實是無理要求,特別是三番五次地遭到謾罵誰能忍受,是可忍,孰不可忍!是那老兩口的無理取鬧和流氓行徑逼著賣瓜男鋌而走險,選擇了與老兩口同歸於盡的絕路!

兩位老人就這樣走了,再罵再鬧不可能了,那麼大年齡蠻不講理,無理取鬧,最終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生命代價。不值,不該,但再說一切都沒用了。賣瓜男雖然也有點怨枉,才40多歲年紀上有老下有小,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動手殺人,自己殺人後自殺一個人解脫了,可家裡老人、妻、孩卻失去了頂樑柱,一家人永遠只能生活在痛苦中。

一個西瓜死3人命案,警示人們得饒人處且饒人,幹什麼都要有個度,突破了這個度有理變成無理,好事變成壞事,想佔便宜變成最後吃了大虧,甚至搭上性命!


千山車神


不請自來:

“關於秦皇島超市殺人事件,“你覺得是老人變壞活該?還是怪三觀不正的賣瓜老闆?

在他們雙方來說,老人太浮躁,為買了一個西瓜,吵了幾回架,是不是老人太閒了?一次次的吵架他累不累呀?那天又去了,吵著罵著,小夥一開始還總說好話,原來老二口說吃了那西瓜拉肚子,要求賣瓜小夥賠償一萬元,這也是獅子大開口,別人賣個瓜哪有一萬元賠呀,承認賠三十元,老二口非要賠一萬元,要不然就罵七七四十九天,那天是罵的第五天,小夥答應賠三百元,他們還不幹,罵罵咧咧的走了,想想不過癮,又返轉來再罵,泥巴人也會動氣哪,沒完沒了,這是什麼人哪,所以賣瓜的就拿刀捅人了,我看這叫一般人都會幹死這老東西,他們不知進退,不懂迴避,不懂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拿倒三百元走路不算了?買個西瓜想發財,鬧得以命喪黃泉才收場。

我覺得這二老的是過份,人都是父母所養,一連罵五天,真愛鬧事,他們想死還拉個墊背的,你老了死得著,害了這個小夥子,你們不是沒完沒了,也不會出這個事,這就叫不作死不會死!


秋實18202042318


被一對老不講理無休止地罵誰不上火?更何況是老混蛋存心找茬,你無論怎麼做都不能解決問題!因為他們不講理,是無賴!聽說是開始買半個西瓜人家給切時老太太用手去扶,小夥子說“你別扶,切著你算誰的?”就把老太太惹怒了!叫來老頭接著罵!後來才出現說西瓜吃壞了肚子,叫賠償,又獅子大張口,明顯訛人!因為如果西瓜變質誰嘗一口也不會再吃!就是平時霸道慣了,以欺負人為榮!

試想:遇上這種滾刀肉咋辦?講理講不通;不理他們他們會越罵越來勁兒;回罵無疑火上澆油,店員肯定怕鬧事影響營業;打他們兩下他們會跟人家拼命;報警吧!警察來了他們也不會接受調解,再說警察也不可能總在這盯著;捅傷他們更不行,鉅額賠償麻煩不斷,小夥後半生都得給他們貢獻;唉!小夥子真令人同情啊!俗話說,當事者迷,旁觀者清,可作為旁觀者在十分冷靜的情況下都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處理方法,更不能苛求當事者在被氣得失去理智情況下的行為了!總之,小夥子太冤了,為兩個老混蛋丟了命太令人同情了!


雪蓮209015270


凡事都有限度,現在的社會誰都有很大的壓力,何必做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賣瓜人不是剛開始爭執就提刀殺人,並且提出賠償300以示讓步,老人就是認定了你不敢把我怎樣,碰我一下我讓你傾家蕩產,有了這種想法,所以提出1萬的賠償,我覺得過分了,尊老愛幼是美德,但往往有些人覺的這就是特權,任意妄為,結果三條人命兩個家庭毀了,凡事給人留點餘地,也不至於把自己逼上死路。近期這種事情多,砍人被反殺的龍哥,不依不饒謾罵的老人被捅死,勒死監工逃出傳銷的張某,百姓心中自有定數,可是卻深深拷問著"法"在定奪是非對錯是是否是人性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了多少校園暴力的施暴者


denines


我是經常出去工作的人,如果不是特別大的事我是不會和別人計較的,我不會因為飯館飯菜不好吃與別人有衝突、我會因為旅館有警察檢查和警察起衝突,、我更不會為了一個瓜果與誰有衝突的,以為自己在家門口誰都不怕.就隨便耍橫。

四十五歲不是一個小歲數了,可能對於賣瓜男工作很難找.所有特別珍惜現在的工作,賣瓜男看能一旦失去工作就會失業,我想說的是多次謾罵對誰都會受不了的,賣瓜男也真是太傻了,你死我活做的不至於,工作不是特別難找.因為過於執著.才會魚死網破不考慮問題的嚴重性,和諧社會得有人處且饒人,我希望不要在有這樣的事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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