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報》:「億元」老賴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老賴陳某棟欠款上億元不還,拒不報告財產,抗拒執行。近日,陳某棟犯拒不執行判決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張家界中院於2015年4月7日受理申請執行人周某與被執行人陳某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涉案執行標的1.26億餘元。院黨組書記、院長壯曉陽任該案執行組長,指揮協調該案執行。 2015年8月6日,陳某棟因拒不報告財產,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法院決定對其拘留15日,罰款10萬元。同年11月4日,法院以陳某棟涉嫌拒執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隨後陳被依法列為網上追逃人員。今年4月21日,陳某棟在江蘇省無錫市被抓獲。6月8日,陳某被提起公訴,法院於當日決定對其逮捕。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棟對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鑑於陳某棟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其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並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遂決定對其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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