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摩西-馬龍:「因爲籃板永遠在那裡」

纪念摩西-马龙:“因为篮板永远在那里”

剛故去的摩西-馬龍,一定是史上最常被人忘懷的巨星

NBA史上得分第八(27409分,如果算上ABA得分的話二萬九,史上第七)、籃板第五(16212,僅次於張伯倫、拉塞爾、天勾和海耶斯)、罰球數和罰中數都是第二(只少過郵差)、三個常規賽MVP(比他多的人有:天勾、喬丹、拉塞爾、張伯倫、勒布朗,就這些)、一個總決賽MVP,史上第一多的前場籃板,六屆籃板王(張伯倫十一屆,羅德曼七屆)。

以及:

在1979-1983年,他是NBA實際上的最強球員:那幾年,他、J博士和天鉤三足鼎立,但他還是勝出了一籌。這五年裡,他拿到三個常規賽MVP、四個籃板王,場均24分15籃板。在那之後,才真正進入伯德VS魔術師時代。

但在談論歷史前十乃至前十五時,很多人會下意識的遺忘掉他。就像世界總是隻記住J博士的飛翔一樣,摩西-馬龍給歷史留下的印象,也無非就是“這傢伙的前場籃板很霸道”。

但除此之外,他當然還有許多別的細節。

13歲前,他打橄欖球,之後他身高長得太快,舉動笨拙,他的哥們大衛-佩爾說“我們都嘲笑他,打他,看他尷尬的樣子。”但到18歲,除非他允諾“我不進禁區”,沒人肯跟他打街頭籃球了:他太兇暴了。

1974年,全美有超過250個大學想要摩西。那時他代表彼德斯堡高中,統治了弗吉尼亞州高中籃球界,大四時,場均36分26籃板10封蓋。

他註冊身高208公分,實際上並沒有。他的特色是快,匪夷所思的快。北卡的斯隆教練說他“太快了,只要一動念,就能瞬移到那裡。”有人誤會他很笨,因為他少言寡語,聲音低厚,好像從腳底升到口腔來的。當然事實並非如此。

“我不問很多問題,只是觀察周圍,然後得出結論。”

他的母親要求“別讓我的兒子去哈佛。”他自己則認為,“對,大學籃球對我來說太簡單了。我想打職業籃球。”

他被ABA的猶他星隊選中,成為史上首位高中生職業籃球手,是的,第一位高中生。兩年後去了NBA——要到整整十五年後的雨人坎普,才有另一位高中生被選中打上NBA。

剛打上職業籃球時,他得到的評價:“他比後衛還快。”為猶他星隊打的前6場,他抓了65個前場籃板。他漠無表情的面對肘子、膝蓋、推搡和捶打,而且對隊裡的老將們說:“你們可以繼續說我是菜鳥,但我絕對是你們見過最他媽強悍的菜鳥。”

ABA與NBA合併,1976年他到了休斯頓,一年後這裡成為了他的球隊。1978-79季,他場均25+18的數據,帶領火箭47勝,拿到自己第一個常規賽MVP。

實際上,那年他剛24歲。

1981年他做出偉大創舉:帶著40勝42負的休斯頓火箭,搞了個黑六,淘汰衛冕冠軍湖人,進了總決賽湖人當時的風格已初見“表演時刻”的端倪,後場籃板+一傳+魔術師推進閃電戰。可是遭了剋星,火箭沒啥長處,就是前場籃板霸道,摩西-馬龍可是史上前場籃板之王。系列賽第一場,馬龍帶著保爾茨、瓊斯兩位猛男去衝賈巴爾一把老骨頭,馬龍全場38分23籃板,火箭全場籃板55比46壓倒湖人,讓湖人推不起快攻來。這是NBA史上最經典的下克上之一:摩西帶領火箭,2比1(那會兒首輪還是三場定勝負)搞定了湖人,然後他又摧毀了馬刺和國王,直抵總決賽——帶領一支常規賽40勝的隊伍。總決賽,被帕裡什、伯德、麥克海爾、馬斯維爾包圍之下,他場均只有22分,40%命中率,但不妨礙他山呼海嘯抓到98個籃板球,包括46個前場籃板。

下一個賽季,1981-82季,他場均31.1分(1980年之後,再沒有中鋒得到過這種成績)14.7籃板,第二個常規賽MVP。

“我愛抓籃板。”他說,“得分手可能會有起伏的夜晚,籃板則永遠在那兒。”

1982年夏天,他成為自由人時,和2010年的勒布朗很相似:高中生巨星;兩個常規賽MVP;進過一次總決賽;需要一個總冠軍。那年,NBA第一次嘗試用惠普電腦做一些數據計算,按照尼克斯天曉得怎麼計算的結果,如果紐約得到摩西,會在1982-83季每場多出3783個觀眾,戰績從33勝提升到50勝。

當然,尼克斯永遠無法驗證這事的準確度了:

摩西去了J博士的費城,而且一到地方就說:

“這是J博士的球隊……你們別考慮給我喂球,我只要抓前場籃板就可以了!”

但他依然成了費城的老大。一方面是J博士的謙退性格使然,一方面是摩西的感染力太大。費城大將卡德維爾-瓊斯有過以下看法:“J博士需要一個教練來確立他的核心位置,他不喜歡自己開口,來張揚自己是老大。”J博士是個紳士,是個吐屬斯文的好人,是個優美的飛翔者,卻不是個大權獨攬的老大哥型領袖。所以他和摩西-馬龍,反而非常合拍。康寧漢姆教練承認“摩西讓我們的每個環節都增加了侵略性。”費城經理帕特-威廉姆斯認為:

“之前,我們挑戰波士頓,如同大衛挑戰歌利亞;但現在有了摩西,我們變成了歌利亞。”

摩西迅速將費城帶成了一個——用他自己的說法——籃球黑幫。他粗魯兇猛的碾壓對手,在場上場下抖包袱說笑話。

比如,他在密爾沃基打完雄鹿時,卻會在酒店前臺跟人算現金時斤斤計較,“我是要買單,不是要買酒店!”

他回憶在休斯頓大學看見年輕的奧拉朱旺時說,“這小子學打球很快,可是還是隻會兩句英文:‘女人’和‘我的球!’”

1982-83季的費城76人於是成為史上傳奇之一:常規賽65勝,摩西和J博士雙雙踏進年度一陣,託尼和奇克斯雙後場被選入全明星。摩西當選第三度常規賽MVP時,如此展望季後賽:“FO!FO!FO!”事實是,他們4比0碾壓了尼克斯,4比1掃滅了密爾沃基,總決賽4比0幹掉了湖人。他沒能阻擋天勾,但天勾也無法阻擋他場均26分18籃板——在決定勝負的第四場,摩西抓到23個籃板,其中第四節10個籃板。是他的籃板球和J博士的最後時刻連得7分,鎖定了這個冠軍,以及摩西唯一一個總決賽MVP。

但他的冠軍運,也就到此為止。自那以後,他又打了十二年籃球,來得及和巴克利搭檔兩年,成為巴克利精神上的父親,保持20+10直到80年代末期,但只在1985年過了一次首輪,但他的巔峰歲月留在了1978-1983——五年內三個常規賽MVP一個總冠軍四個籃板王,史上最偉大球隊之一的領袖,到此為止。

一個很少人注意的細節:

身為史上最偉大籃板手之一,摩西的手小得異常,胳膊尤其短,號稱208公分身高但實際並沒有。這樣一個傢伙,如何成為籃板王,如何單季場均31分的?——最後這點,鯊魚都沒能做到。

如果要描述他的風格,你可以想像:蘭多夫擁有了格里芬的彈速、協調性與跑跳。就是如此。摩西-馬龍習慣全場奔跑,移動迅捷,能在15尺中投。在“籃下出手、被幹擾、二次起跳、三次起跳,補進或造罰球”方面,NBA歷史上沒有人能和他相比。

他多年與賈巴爾對位的絕技,是依靠速率和低重心,閃開空間或強行一扛,在天勾愣神失位的瞬間,從劈叉下蹲壓重心的狀態猛然拔起,一個上籃——雖然他常描述自己“打球如老鼠,敏銳的感覺前場籃板會在哪裡”,但這種急速移動、從滾地龍到蹦高蟲的迅疾,才是他最獨一無二的技藝,支撐著他粗魯兇猛、無堅不摧的打法。他並不是個高效的攻擊手,但他勤奮、活力十足、隨時都能從15英尺外向籃筐滾去,不斷從巨人們的身側晃過,卡住位置,嵌進對手的骨頭裡——這就是他了。

1983年奪冠之夜,他如此吹噓自己:“我屠戮對手的狠勁,恰如阿爾-卡彭(1925-31年的芝加哥黑幫教父)。”事實上,的確如此。他的這股子黑幫滾地龍脾氣,讓巴克利一度把他當作精神上的父親。某種情況下,此後巴克利的打法,可以看作摩西-馬龍在NBA的精神延續:一個隨時將自己的身體鑲嵌進對手肌肉與靈魂裡,惡狠狠吞食一切的烈焰狂魔。就像90年代的羅德曼這個壞蛋,是大壞蛋蘭比爾在NBA的一個影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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