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母:爲何非要擊沉它呢

“美國”號是美軍小鷹級航母的第3艘,排水量8.4萬噸,於1996年退役。從2005年4月19日開始,美軍用它進行了一次著名的航母抗沉性試驗和評估。期間,美軍動用了包括航彈、水雷、魚雷、炮彈、反艦導彈、高爆炸藥等幾乎各種常規武器彈藥,輪番對這艘既無動力又無武備的航母,連續實施了25天打擊,結果它依然屹立在海面,直到美軍在其要害部位引爆了4噸高爆炸藥,這個鋼鐵巨獸才緩緩沉入海底。

從此,航母“金剛之身,難以攻破”的神話流傳開來。美國也有意無意宣傳,稱其航母是“永不沉沒的海上堡壘”“不動用核武器誰都別想幹掉它”。

不過,由“美國”號的“悲壯”故事,就能得出美軍航母“堅不可摧”的結論嗎?

一方面,美軍自虐“美國”號航母,只是一次試驗而已。其主要目的,是全面測試和評估美軍航母的被動防護和抗毀能力,為下一代航母的設計和建造蒐集數據。同時,他們也藉此演練攻擊過程並考量其反艦能力。正因為如此,美軍擊沉“美國”號是要按照事先的設想和計劃,一步一步地實施和深入下去。試想,如果上來就對它“一劍封喉”,掌握和知悉“美國”號“命門”的美軍,還需那麼興師動眾?美軍可能只需用最低數量和類型的武器彈藥,擊殺其致命部位即可。那樣的話,“美國”號不要說堅持幾十天,恐怕只需幾個小時甚至幾十分鐘就“一命嗚呼”了。事實上,美軍最後不就是用區區幾噸高爆炸藥,就把“美國”號炸沉了嗎?

何況此次試驗,“美國”號是“全裸”上陣,而實戰時它可是要滿載彈藥燃油,停滿掛載武器彈藥的艦載機。一旦它遭受攻擊,彈藥庫、儲油艙或艦載機很可能被擊中,那麼連帶引發的一系列劇烈爆炸與火災,航母焉有不沉的道理?1964年5月2日,越南特工潛入水下安放磁性水雷,將停在港口的美軍“卡德”號航母,連同其上數十架戰機一起炸沉港口,用時不過半小時。照理,這艘排水量1.5萬噸、體量比“美國”號小一些的“卡德”號,其抗沉性也不是很弱。可見,“美軍航母是永不沉沒的海上堡壘”只能是一個神話。

另一方面,“美國”號確實展示了美軍航母出眾的抗打擊能力,一舉摧毀它很難。然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航母的攻擊性主要體現在艦載機上。從這個意義上說,只要讓艦載機不能出擊,自然也就解除了航母的戰鬥力。為達成該目標,全力擊沉航母當然是最好,可一了百了。但是,如果可能性不大,或者是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幹嗎非要擊沉航母呢?

航母防護能力強大不假,但並非沒有武器能近身觸碰。如今,有不少可突破層層防禦並擊傷航母的常規武器和彈藥,比如大威力航彈、智能水雷、重型魚雷、反艦巡航導彈和反艦彈道導彈等。這些“大殺器”只要擊中航母水線以下部位或者動力艙、彈藥庫、儲油艙、艦載機,還有航母的艦島、飛行甲板、升降機、阻攔索、彈射裝置等,就可能重創航母,或讓艦載機難以起降。

因此,在多數情況下,只要毀傷航母就足矣,其可操作性要比擊沉強得多。

航母:为何非要击沉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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