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謀縣委書記習雁接待羣衆來訪並對信訪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8月20日,元謀縣委書記習雁到元謀縣信訪局接待信訪群眾,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段光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張榮陪同接訪。

元謀縣委書記習雁接待群眾來訪並對信訪工作提出要求

接訪當天,共接待群眾來訪28批46人次, 習雁等接訪領導認真聽取來訪群眾訴求,仔細分析解答群眾信訪問題,及時對14批19人次信訪事項及重複信訪問題進行現場解答,對於需要作進一步調查核實的14批27人次信訪事項進行了批示交辦。

接訪結束後,習雁對協調解決信訪矛盾糾紛問題和日常接待群眾來訪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加強領導,建好信訪矛盾糾紛解決平臺。要充分發揮大調解中心、基層調解組織、各鄉鎮信訪辦、司法所、綜治辦作用,全面抓好人民調解工作參與信訪問題化解,依法及時就地化解信訪矛盾糾紛問題;二是壓實責任,全面落實屬地黨委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責任。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做到預防在先、發現在早、化解在小,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三是跟蹤問效,建立信訪矛盾糾紛通報制度。要加強信訪矛盾糾紛逐級交辦、督促力度,定期通報基層和各級各部門對信訪矛盾糾紛接待辦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四是督查問責,健全完善信訪矛盾糾紛督查問責機制。要加強對基層信訪事項和信訪問題辦理的督查督辦,凡是基層信訪事項及信訪矛盾糾紛,村委會(社區)協調解決不得少於2次,解決不了的報鄉鎮協調解決,鄉鎮要協調解決2次,再解決不了的才能報到縣,把問題儘量解決在基層。縣信訪聯席會議要及時通報,嚴格按照信訪維穩責任制實施細則進行督查問責,並注重對通報問責結果的運用。

(元謀縣信訪局 李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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