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爲何必須要政府購買服務?

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為何必須要政府購買服務?

青鋒

為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北京市教委有關人員近日對外發布消息稱,從今年9月份起,北京市擬在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課後託管服務,進一步增加教育資源。在新學期開學伊始,北京市教委如此表態,無疑給家長帶來了一個好消息,解除了不少家長的後顧之憂。但在這條消息之中,青鋒發現,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是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解決的。因此,就產生了這樣的疑問,為什麼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就必須要政府購買服務呢?

所謂的“3點半以後”難題,是指一些特大或者大城市,因某些特殊原因,實行中小學尤其是小學在下午3點半前後放學。這樣的放學時間安排,和社會工作時間有了時間差。讓一些夫妻雙方都上班又沒有老人幫忙的家庭出現了難以接孩子放學的難題。因此被一些家長稱之為“3點半以後”難題。

這一問題,不僅是家長頭疼的問題,連一些在校的學生也感覺是一大問題。就在看到北京市教委出臺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之前,青鋒曾接到一來自某中學學生的提案。這個學生在提案中說,上學接送孩子已成為每個家庭的頭等大事,尤其是雙職工家庭更是為接送孩子頭痛不已,成為很多家庭的難題,由此造成了父母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增多,難以安心工作。而接送孩子不及時也給不法商販和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這個提案指出,中小學校附近地攤氾濫,劣質小食品、小玩具、小黃書嚴重影響著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同時,因為家長接送孩子不及時,也造成了拐騙中小學生案件時有發生。這名中學生擔心,因中小學生心智尚不健全,判斷力有限,若監管不力,很可能影響其形成正確的三觀,更嚴重的會導致他們上當受騙或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由此可見,“3點半以後”難題著實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青鋒注意到,北京市有關方面為解決這一難題,早前就做了某些試驗。比如,在北京市大興區和海淀區進行試點。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由義務教育學校每週至少3天、每天不低於1個小時為學生提供體育、文藝、科普等內容的課後託管服務。據說,收效不錯,很受一些家長的歡迎。因此,北京市教委在總結這些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從今年9月開始,將課後託管服務擴大到每週5天、每天2個小時,在全北京市實現週一到週五課後託管服務全覆蓋,以方便家長在下午5點半左右接孩子。

要實現北京這樣的課後託管服務,北京市教委實行的是“政府購買服務”。那為什麼這樣利民的事情必須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才能實現呢?有關人員的解釋為,老師參與課後託管要有一定薪酬。

記得青鋒小時候上學,班主任或者老師看到哪個學生學習上有退步,或者說有思想乃至其他方面的問題,都會及時地找到學生談話,或者給學生加班加點義務作輔導,甚至佔用自己休息時間做家訪,和家長一道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和家長一起商討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辦法和措施。這從什麼時候起,因為某種原因,調整了學生放學時間,和社會上下班時間出現時間差,讓學生在學校多留上一段時間,等待家長前來接走,就需要給予報酬了呢?

從有關報道看,北京市為解決“3點半以後”難題,實現週一到週五課後託管服務全覆蓋,採取的是不向學生家長收費、老師參與課後託管的報酬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補貼,而且,託管班老師輔導以體育、藝術、美育為主不允許集體上課。應該說是在解除家長“3點半以後”難題的同時,不增加家長的負擔,由政府埋單。這種考慮非常周全,也深得人心。但青鋒想說,將學生放學時間提前到3點半左右,和社會上下班形成時間差,本來就是因為教學安排引起的,那為什麼學校就不能將這個責任承擔起來,以義務託管的方式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而不讓政府花錢購買服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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