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放棄「國酒」商標,五糧液劍南春笑彎腰

提到國酒,人們對茅臺都引以為豪,這說明酒廠在廣告中使用的“國酒茅臺”已深入人心。

然而廣告詞與商標不能相提並論,茅臺集團在“國酒”商標申請上花了十多年,至今也沒有獲得商標權。

茅臺放棄“國酒”商標,五糧液劍南春笑彎腰

8月13日晚,茅臺集團在官網發佈《聲明》,稱因公司內部銜接出現問題,決定申請撤回商標的相關訴訟,十多年的商標申請還是沒能成功。

眾所周知,茅臺已有800多年曆史,作為“國酒”當之無愧。但是像五糧液、劍南春這樣的知名品牌,同樣獨具一格、史韻濃厚,憑啥只讓茅臺獨佔“國酒”稱號?

茅臺放棄“國酒”商標,五糧液劍南春笑彎腰

因此,“國酒茅臺”商標在2012年7月20日初審剛剛通過,立即引起五糧液、山西汾酒、瀘州老窖等同行集體不服,紛紛在媒體上發起進攻。瀘州老窖、杜康等酒商,更是對此嚴重不滿,立即向商標局提出書面異議,要求駁回“國酒茅臺”的商標註冊申請

此後,茅臺集團與各大酒商對“國酒”的商標拉鋸戰就此展開。

茅臺放棄“國酒”商標,五糧液劍南春笑彎腰

茅臺酒到底配不配獨佔“國酒”名頭?

據悟空財稅瞭解,1949年開國大典前夜,周恩來總理確定茅臺酒為開國大典國宴用酒;1975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王震,在一次全國性會議上正式宣佈,貴州茅臺酒是國酒;1984年時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朱學範,也為茅臺酒題詞:國酒茅臺,玉液之冠。

茅臺放棄“國酒”商標,五糧液劍南春笑彎腰

可見,茅臺被稱為國酒並非空穴來風,也非自詡自誇,確實有歷史依據。

但是如果我們理性思考,國家領導人對茅臺高度讚賞,或許是出於個人喜好、一時興起,代表的只是個人觀點。而將這種讚譽之詞作為理由,通過法律程序變為商標,未免有些不符合常理。

茅臺放棄“國酒”商標,五糧液劍南春笑彎腰

對於“國酒”商標的爭奪,國家商標局認為:如果茅臺國酒商標批准通過了,豈不是成了給茅臺打廣告,消費者如果只認國酒,那其他酒商會不會面臨倒閉的危機?

最終,國家商標局決定對茅臺的“國酒”商標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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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財稅資深商標專家表示,“商標集中體現了企業文化精神,可以說是企業的靈魂。反觀茅臺恰恰沒有想那麼多,只是拿著‘國酒’旗號來打廣告罷了。”

站在消費者角度來說,人們原本就對“國家的”、“行業第一的”、“領導題詞”等傾向性詞彙產生信任,如果茅臺通過這種方式壟斷了國內酒業,“白酒爭香”的良性市場恐不復存在。(悟空財稅編輯 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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