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出台意見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

近日,貴陽市政府辦公廳印發《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15%,力爭在2025年底,佔比達40%以上。

《意見》將環城高速圍合範圍以內,以及清鎮市、息烽縣、修文縣、開陽縣城市規劃區列為我市裝配式建築重點推進區,其他區域作為積極推進區,提出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15%,重點推進地區佔20%;力爭在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建成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5個以上。

《意見》明確,從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建築規模2萬平方米以上的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貨幣化安置除外),以及公共建築和政府投資的辦公建築、學校、醫院等適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建設項目,應採用裝配式建造;對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地上建築規模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項目,不少於建築規模30%的建築積極採用裝配式建造,鼓勵橋樑、管廊、軌道、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積極採用裝配式建造技術。

《意見》對財政支持、行業扶持、稅費優惠、金融支持等內容進行細化,提出將加強財政支持,對國家、省級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示範基地,積極申報上級獎補資金並由市、區(市、縣)視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財政獎勵資金;對應用新型牆體材料的裝配式建築項目(含省級及省級以上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按照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管理規定予以資金補貼;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由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給予支持;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園區、企業、項目,按程序給予適當資金支持;對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村鎮建設項目,在全市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中給予資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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