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的年休假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近日,為更好開展下一階段環境督查工作江蘇省環保廳出臺文件催促系統單位工作人員抓緊時間休假。如此人性化的文件廣受好評。

機關事業單位的年休假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在機關事業單位,休假是一門學問,沒搞清楚相關政策,會讓自己吃“大虧”,這個不僅體現在金錢上,還可能假期受損失。

機關事業單位的年休假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的休假制度主要依據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9號令)。這個文件對休假制度進行了較具體的規範。

工齡要求

  1.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4.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能享受休假情況

  1.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機關事業單位的年休假制度是如何安排的?

很多地方針對未休假人員還發放的未休年休假獎金,也就是俗稱的第十三個月工資。不過,這種獎金髮放方式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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