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一醫生被逼自殺,倆學生及家長應承擔什麼責任?律師親屬應承擔什麼責任?

草上搭個飛白


這是個被輿論和“熊孩子”及其親友無限放大,積毀銷骨而釀成的人倫悲劇。在這裡,首先對自殺女醫生深表同情和惋惜。

爆點事件,故事挺長,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了來龍去脈,老卓就不贅述始末了。

老卓以為:本次事件中,始作俑者,兩個13歲少年的缺教養和其父母親友的護短,以及後來的不依不饒推波助瀾,是女醫生自殺的直接誘因。當然,女醫生的丈夫,出手教訓少年的行為也欠妥,但作為一個男人,在當時情境下無可指責。

媒體的失查和濫用權利、以及無限放大事件本身。明明一個道歉就能解決的事情,為了爆料賺眼球,某些媒體人已經沒了底線和最基本的是非甄別能力。

最後,還是要歸結到“熊孩子”身上。13歲,不小了,基本的是非觀和性別意識都有,大人護短,甚至於無理攪三分,只會讓孩子更加的有恃無恐。相信慣子如殺子,大路不平有人鏟的道理你們不會不懂,如此放任下去,遲早會自食其果,而且是致命的。

法律能奈你何?可憐的女醫生是不堪壓力“自殺”,小男孩因為不滿14周在刑法上有豁免權,只能在民法和道義上尋得公正;對於胡攪蠻纏的家長,可追究其涉嫌尋釁滋事的法律責任,被害人家屬亦可要求精神撫慰;對於推波助瀾的某些媒體(包括自媒體),同樣是道義和民事上的責任。

此刻,我的心裡真的好難受,壓的我喘不過氣來。





老卓侃天下


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首先是兩個熊孩子,如果真的是摸了安醫生的屁股,受懲戒也是必需的,否則他們會認為這種猥褻行為是無所謂的,但這種懲戒可以來源於家長,也可以來源於安醫生這一方,從視頻情況來看,要家長懲戒她們自己的孩子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安醫生的丈夫給予的懲戒也並不過分,可以達到讓孩子知道“做了壞事是會受到懲罰的”的道理;其次,孩子的家長在整個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能做出這樣的行為,說明家長也是毫無修養的人,既不認識到自己的孩子行為已經非常出格,又毆打了安醫生,過分的是在安醫生的丈夫已經道歉的時候,仍不依不饒,到對方單位吵鬧,這其實是她們的孩子缺乏教養的根源,她們應該既承擔民事法律責任,也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最後,也是很關鍵和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故意剪輯視頻,上傳網絡的所謂律師,對於事件的結果,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如果這種故意被證實,也應該和家長一樣承擔責任,因為執法犯法,在處罰上還要更重些。





管風裡是誰




西門觀點:涉事男孩子應該受到懲戒教育,其家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事件大略:

具體情況描述中已經說明,其實,經過也並不複雜:

1、兩個13歲男孩在游泳池摸女醫生隱私部位,女醫生惱怒。

2、女醫生丈夫氣憤之下揍了男孩。

3、男孩家長在游泳池大鬧之後,仍然不依不饒,又帶人到女醫生醫院大鬧。

4、女醫生承受不了壓力下,自殺身亡。



我的看法:

首先,有人把男孩子稱作‘’熊孩子‘’是錯誤的。如今,13歲的男孩子已經不像過去年代什麼也不懂,已經有了性意識,所以,他們的行為不能定性為熊孩子的無意惡作劇,而是猥褻行為。

其次,女醫生丈夫的行為雖然不妥,但自己的妻子蒙受兩位男孩的猥褻,而且是在泳池,因此,怒不可遏,動手揍了男孩,也是可以理解,而且,兩個男孩絕對應該被狠狠教訓。

第三,孩子家長的行為非常錯誤,不僅沒有批評孩子,而是對受害者丈夫不依不饒,這是對孩子邪惡行為的縱容。

最不可容忍的是事後又跑到受害者工作的醫院騷擾大鬧,在本來受害的女醫生心理上雪上加霜,這是導致女醫生自殺身亡的主要因素。



所以,對兩個涉事男孩,雖然達不到處罰的年齡,但必須嚴加懲處和管教,對涉事家屬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數額,法院依法判決。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天啊,才13歲啊,竟然能對一個成年人女醫生做出這樣的事情,事後醫生受到的打擊太大,無法承受,所以選擇了自殺,沒有自殺也會被逼瘋,孩子的母親不依不饒去單位鬧,發到網上指責,你自己的孩子犯的錯,都跟你這做母親的有關,有這樣的母親孩子能好到哪裡去,現在你可以不忍心別人教育你孩子,遲早有一天還是要別人管教,這樣的孩子不管教學不好的


小小年紀做出這樣的事情,還被家屬發到網上,我不知道家屬懷的是怎樣的心,難道非要把人逼死了,你就心靜了嗎?如今你如願了嗎?

你都不想想你的孩子今後咋站在人前嗎?

家屬,律師,孩子,還有那些媒體。一個不能放過,


觸碰心靈深處的聲音


泳池裡到底是小孩摸了醫生屁股還是無意碰撞,這個無從考究。醫生老公打了孩子,他當然不對。隨後孩子家長叫上同伴在更衣室辱罵打了女醫生,這是孩子一方不對。本來這些都是小事,道歉或者適當賠償就可以過去了,事實上在派出所雙方已經和解,女醫生老公道歉,警方也確認了雙方沒有異議,各自回家。按道理這件事情就過去了,類似的事情在中國每天不知道要發生多少起。千不該萬不該孩子家長在派出所已經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覺得心裡不舒服,覺得公安機關處理不當,必須採取進一步措施報復,先是去對方單位鬧事,無理要求對方單位領導開除其黨籍,解聘職務。後又利用關係,煽動媒體,指引輿論導向。其目的就在於你打我兒子,我就要搞得你身敗名裂,人人唾棄!只不過孩子家長也沒想到的是,玩火玩大了,他們只想著燒堆火,藉著網絡的風,嚇唬嚇唬人,卻根本沒有考慮到,任何事情經過網絡狂風的肆虐,已經不受他們控制了!網絡的譴責,輿論的壓力,猶如洪水猛獸,斷送了一個生命!真正的兇手是誰?希望大家看清楚,孩子家長固然有錯,事實已經造成了,悲劇已經釀成,同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第二次,廣大媒體和網友們清醒點,不要再跟之前一樣,去無腦譴責孩子家長,甚至人肉搜索,短信轟炸,靜待公安機關處理結果。


別離何


希望大家不要忘記德陽女醫生自殺事件,讓正義不要在人間沉淪。這次事件中首先不用糾結的是,其一,兩男孩肯定觸碰女醫生臀部了,無論有意無意.理當道歉,不道歉反而吐口水頂嘴,這無疑是沒教養的表現。其二,醫生丈夫沒有打孩子,只是推搡按頭嗆水,並沒有持續按住不放。所以只能是相互扯平,相互失德.失態.失禮。所以此事處理調解不當,男子不用道歉。男孩家人第一次歐毆打醫生,違反治安條例,當罰款拘留,第二次上單位無理取鬧,是擾亂公共秩序罪。第三發動不明媒體和大V,欺騙民眾討伐女醫生,犯誹謗他人,侵犯他人名譽罪。第四,女律師知法犯法,犯誹謗他人罪,做偽證罪,教唆罪。第五,不明媒體及個體,犯侵犯公民隱私罪,誹謗罪。若大家認為我說的有理,請頂請贊。讓有罪的都得到懲罰,讓女醫生在天之靈得以安息!




往事隨風143299871


這個問題的始末前因後果我認為當由法律界人士調查取證,要實事求是以證據確鑿由司法部門公證公開處理為準,事情的起因燃自於兩個13歲未成年的男孩,然後由男孩家屬打了受害者而造成了一樁血腥的命案,再由律師和親屬的見證處理,這其中是否合理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我想這不是你我他以及其它他任何人就可下結論的事,應該要由公證的法律界人士說的算才是關鍵,我只能發表個人觀點和看法,你說真要追究責任的話,面對兩個未成年的趣事男孩責任是有,可問題兩個未成年的男孩除了對他們進行教育以外還能怎麼追究相關責任,兩個男孩是直接的挑釁者不假但不是直接的殺人兇手這也是事實,當然男孩家屬站出來直接打了受害者這肯定是要負相關責任的,因為這起命案的受害人與打人的家屬可能有一定的關聯,所以家屬這個責任是無可推御,至於律師和親屬是如何作證處理的該問題是否有誤有沒有要承擔相關責任這個本人不知,所以真正當事人誰對這起事件誰要負擔起什麼樣的責任這還得要法律的公開審判,旁人我想是無權干涉,也干涉不了,以上回答是個人觀點,歡迎投稿,歡迎探討,祝大家睦鄰友好!開心快樂!萬事如意!


平凡的幸福44396278


首先孩子摸醫生隱私處是否有意為之這個主觀意願不好判斷,但在公共場合觸碰到異性身體是事實,被侵犯的醫生要求孩子道歉是合理要求,但孩子不但不道歉,而且朝醫生吐口水做鬼臉,這就是極其沒有教養的行為了。人不是獨立生存的獨獸,是生活在社會中人群裡的群居動物,所以在公共場合做錯事是要承擔責任的,這是道德和法律存在的基礎。孩子此時受到懲罰是應該的,醫生丈夫出手懲罰應該以威嚇為主,使其認識到錯誤,並道歉才是目的,如果孩子拒不認錯則應該找到孩子家長並告知孩子所犯過失,讓孩子家長代為道歉並且管教孩子也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結果,但是醫生丈夫懲罰出手過重,本身就是違反道德甚至法律(虐待兒童)的過失行為。這種行為導致孩子家長不能接受(換做任何人子女遇到這種情況也不能冷靜對待),並做出更加過激的行為,在更衣室裡圍毆女醫生,至此報警,警方介入,雙方都存在過失行為,但都沒有造成違法後果,警方進行調解是沒有問題的。至此一切過失行為都在可控範圍內,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可以說就是一起簡單的民事糾紛。

接下來孩子家長的行為就開始過分了,先是去醫生所在單位鬧事,接下來剪接視頻,使事實內容歪曲的呈現出來,並刻意發送到網上進行宣傳,甚至操縱輿論詆譭女醫生的形象。這一切行為觸犯法律與否自有公論,但這一系列行為確定影響到這名女醫生的正常生活,影響到情緒,影響到心理,對女醫生的生活造成無法平復的影響。(要知道整個事件中女醫生是沒有過錯的,她只是身體被孩子侵犯,隨後又被孩子家長毆打)最終無法承受壓力,走向絕路。

在整個事件中女醫生是最無辜的那個受害者,為什麼卻是結局最悲慘的呢?除了孩子家長的蠻不講理和惡意攻擊之外無疑最重要的是社會輿論的軟暴力。網上這麼多不瞭解真相的網民隨波逐流,恣意發洩,不計後果,也確實不承擔後果的行為害死了最可憐最無辜的人。現在當事人自殺了,造成不可挽救的後果,輿論就像牆頭草一樣轉過來了,更有甚者還人肉了肇事的孩子,難道要這2個孩子也自殺才能滿足大家的願望?要知道真正故意施害的是孩子的家長,那麼要孩子家長自殺才能滿足大家的願望?要知道真正造成悲劇的正是這些隨波逐流,恣意發洩,不計後果的網民。希望國家有相關的法律出臺,對這些自以為不計後果的網民能夠予以監控,並讓他們承擔後果。


神武大豬頭


簡簡單單的事情,而且一浪接一浪到了派出所,應該是該劃上句號的,卻因為家長的不饒和律師親戚的出謀劃策出了人命,這不是愛自己的孩子,這是在毀自己的孩子,讓十三歲的少年因為自己的行為演變出了人命,家長是罪加一等。

,,

如果說家長是罪加一等,那麼身為律師的親戚則是罪加二等、十等。

律師是懂法的人,律師是這個社會矛盾的化解者,是和諧社會的橋粱,而這個事件裡的律師在問題已經經過派出所處理好了,本該是勸說和幫助十三歲少年的父母放下,於此於彼都應該風平浪靜。可是這個律師卻是反向的生出么蛾子助十三歲少年的父母把這個小事情弄成大事件,而且越鬧越大,花錢買大v胡編亂寫,用律師身份拿到視頻載取片面上傳視頻網站等等。

這是律師嗎????這分明是個不懂法的沒有教養的野蠻人。

一,道歉。二,經濟賠償。三,我認為這個律師的從業資格證應該註銷。四,律師樓的營業執照應該吊銷。五,把自己所做所為的事情以文字的形式再現出來以公告的形式發佈出來。




頭頂有藍天123


這是個被輿論和“熊孩子”及其親友無限放大,積毀銷骨而釀成的人倫悲劇。在這裡,首先對自殺女醫生深表同情和惋惜。

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首先是兩個熊孩子,如果真的是摸了安醫生的屁股,受懲戒也是必需的,否則他們會認為這種猥褻行為是無所謂的,但這種懲戒可以來源於家長,也可以來源於安醫生這一方,從視頻情況來看,要家長懲戒她們自己的孩子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安醫生的丈夫給予的懲戒也並不過分,可以達到讓孩子知道“做了壞事是會受到懲罰的”的道理;其次,孩子的家長在整個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能做出這樣的行為,說明家長也是毫無修養的人,既不認識到自己的孩子行為已經非常出格,又毆打了安醫生,過分的是在安醫生的丈夫已經道歉的時候,仍不依不饒,到對方單位吵鬧,這其實是她們的孩子缺乏教養的根源,她們應該既承擔民事法律責任,也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最後,也是很關鍵和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故意剪輯視頻,上傳網絡的所謂律師,對於事件的結果,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如果這種故意被證實,也應該和家長一樣承擔責任,因為執法犯法,在處罰上還要更重些。

首先,有人把男孩子稱作‘’熊孩子‘’是錯誤的。如今,13歲的男孩子已經不像過去年代什麼也不懂,已經有了性意識,所以,他們的行為不能定性為熊孩子的無意惡作劇,而是猥褻行為。

其次,女醫生丈夫的行為雖然不妥,但自己的妻子蒙受兩位男孩的猥褻,而且是在泳池,因此,怒不可遏,動手揍了男孩,也是可以理解,而且,兩個男孩絕對應該被狠狠教訓。

第三,孩子家長的行為非常錯誤,不僅沒有批評孩子,而是對受害者丈夫不依不饒,這是對孩子邪惡行為的縱容。

最不可容忍的是事後又跑到受害者工作的醫院騷擾大鬧,在本來受害的女醫生心理上雪上加霜,這是導致女醫生自殺身亡的主要因素。

個人認為整件事最可恨最應該受到懲罰的是那個律師小姨子,熊孩子沒教養,父母護子都情有可原,而那個律師,不去維護法律的威嚴與公平公正,而去歪曲事實,顛倒黑白,鑽法律的空子,殺人不見血,這種人是最恐怖的,他已經徹底失去了一個法律工作者的底線,這種人還哪裡能代表法律?社會哪裡還需要這種律師?說句實話,這種人我真不敢惹,就算他把我那我家燒了,我也會對他客客氣氣的,不敢有怨言,因為她想弄死你太容易了,而且他也特別樂於這麼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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