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擾亂公衆秩序,要不得!

以案释法|扰乱公众秩序,要不得!

案件分析

以案释法|扰乱公众秩序,要不得!

玉泉區擾亂公共秩序案件分析

玉檢發佈

2018年4月—7月玉泉區人民檢察院共受理批准逮捕、審查起訴涉嫌擾亂公共秩序類犯罪共21件41人,其中涉嫌妨害公務罪6件7人、涉嫌尋釁滋事罪8件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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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去年同期涉嫌擾亂公共秩序類犯罪6件15人相比,上升了249%。

如此高的增長速度應該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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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將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並寫入黨章。這回應了人民對國家安全的新期待,在新時代,人民希望國家能更有力的維護社會安定、能更有力的保護生命財產安全。面對我區突增的擾亂公共秩序案件,相關部門領導幹部應勇於擔當及時採取有效手段,人民群眾要增強主人翁意識,上下合力共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促進社會平穩發展。

下面小編將從妨害公務案件和尋釁滋事案件出發,從特點、案發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為解決擾亂公共秩序類案件提供參考。

1

真實案例

01

2018年7月1日,喝醉酒的犯罪嫌疑人趙某對某派出所的民警和協警進行辱罵並用腳踢,用嘴咬傷民警的小腿,致使派出所民警、協警不同程度受傷、警服汙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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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8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某村菸酒店門口與趙某某發生口角引發打架,之後劉某某報警。當出警人員到達現場後,劉某某抱怨出警人員到達的慢而對出警人員進行謾罵並撕扯,造成三名民警不同程度的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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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18年3月3日,陸某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某小區地下停車場門口與受害人王某某發生衝突後拿菜刀將停在小區地庫內四臺奧迪A6L車砸壞,經鑑定,四臺車輛價格認定為195864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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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案件特點

1)犯罪年齡相對年輕

以青年為主。在本院受理的41名涉嫌擾亂公共秩序類犯罪中“80”後有16人、“90”後有17人,佔比高達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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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水平偏低

大部分屬於高中及以下學歷。在本院受理的41名涉嫌擾亂公共秩序類犯罪中高中及以下學歷31人、佔75%。其中小學文化5人、佔12%,初中文化19人、佔46%,高中文化7人、佔17%。

學歷

人數

比例

小學

5

12%

初中

19

46%

高中

7

17%

3)醉酒喪失判斷能力

突發性抗法。近年來我國社會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但很多人在醉酒後,往往已經喪失主觀判斷能力,容易產生偏激、抗拒心理,進而突發性發生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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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暴力程度不高

造成損害較小。擾亂公共秩序類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嫌疑人多采用辱罵、撕咬及拳打腳踢等引發輕傷害的行為,採用的方式雖然暴力,但暴力程度不高,多引發財物損害或導致被害人輕傷以下的人身損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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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形成原因

01

犯罪嫌疑人年齡較輕

醉酒後容易鬧事

根據醉酒後妨害公務行為本身的特點發現,案發時犯罪嫌疑人主要為中青年,較易與他人發生爭執或衝突,面對執法人員通常不能理智應對,進而有妨害公務和尋釁滋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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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民眾法律知識欠缺

法制意識淡薄

近年來,我區普法宣傳工作一直在進行,民眾的法制素養得到提升,但仍有少數群眾法制觀念相對滯後,尤其是醉酒後,往往採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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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工作人員能力不足

執法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執法人員在正常執法過程中,對當事人拒不配合執行公務的行為缺乏必要的溝通和交流,重處罰輕教育,執法手段相對粗暴和嚴苛,導致當事人產生對立情緒和抗拒心理,進而引起當事人暴力妨害公務執行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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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議對策

1

提倡文明飲酒 改善人文環境

我國飲酒文化盛行已久,酒文化在社會生活中起到積極作用的同時也產生負面影響,如飲酒是大多數危險駕駛、交通肇事及暴力型犯罪的源頭。在此,應提倡文明飲酒,同時以家庭為單位,社會各界合理制定規範飲酒行為措施,在工作及生活的各方面形成良好的人文環境,同時對執法機關的公正執法行為存在敬畏感,從而減少醉酒型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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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優化執法環境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政府、司法機關及社會各界開展聯合行動,

一方面加大對大中小學的法制教育工作,開展普法進校園活動,增強學生的法制思維能力。

另一方面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交流,鼓勵對妨害公務案件進行正面宣傳,避免出現“標題黨”誤導群眾,為執法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在流動人口密集的生活及工作區域,通過多種方式對典型妨害公務案件進行針對性報道,合理引導輿論,避免“一邊倒”現象,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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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進一步規範司法 提高執法辦案水平

加強對執法工作人員的規範化培訓,要求統一執法標準,細化執法工作流程,改進執法過程中的思想觀念,增強群眾服務意識,改進執法過程中的不規範、不文明、不嚴格的現象,提高執法辦案水平,注重執法辦案效果,面對問題不護短不遮掩,進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加群眾滿意度,減少妨害公務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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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正確適用法律 促進案件依法辦理

在處理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實踐活動中,要區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堅持寬嚴相濟,按照情節輕重,準確適用法律,著眼辦案效果,合理運用批評教育、行政及刑事處罰等處理方式解決問題。正確適用法律,促進案件的依法辦理,以緩解矛盾、維持秩序為主要目的,慎用強制手段,實現懲罰犯罪、教育人民與維護穩定的有機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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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周義欣

圖片 | 來源網絡

來源 | 案件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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