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法院當庭認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

孫安佐法院當庭認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

狄鶯與兒子孫安佐

據臺灣媒體報道,孫鵬、狄鶯獨子孫安佐在美涉恐遭捕, 28日晚11點召開認罪庭,據媒體指出,關於被指控恐怖威脅和持武罪,孫安佐在庭上全部認罪,放棄所有上訴權利,庭上法官為昆諾斯(Nitza I。 Quinones Alejandro),12月11日宣判將關幾年,庭外未見孫鵬夫婦人影。

先前有長達五頁的起訴書中詳述列出孫安佐持有武器,包含1607發子彈、1把組裝手槍,另外還有槍枝配件,在美方看來有“囤積軍火”的意圖,也有他多次與臺灣人士前往槍擊靶場的時間。媒體報導,檢方能得知如此多細節,推斷“關鍵人”可能跟HOME媽希伯特有關。

孫安佐若遭涉嫌以“非美國公民持武罪”起訴,該罪名屬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約17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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