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晨讀,向善進階

【晨讀內容】

9.27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導讀學者】

孫悟湖: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學院 教授

梁中和:四川大學哲學系 副教授

【晨讀筆記】

柳慧:

【論語晨讀】第874天

梁中和:

謹承業師丁紀先生所教,略加述義:1,向善之進階:子路不恥惡衣惡食,誠能篤志於道也,然其每有所“過”。雖能不恥惡衣惡食,其為“不忮不求”者,如總章一五子貢之能“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也,此以勇力相禁絕,而又不得進益無限之途也。“何用不臧”,苟能“用臧”,則為“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故有勝於“不忮不求”之善,君子當成之。2,因材施教:故,前一“子曰”,既可見子路與子貢境界近似,而於顏子(總章一二八)皆可曰“何敢望回”(總章一OO),又可見夫子之教正子路與子貢,道理雖同,於子貢則多近於“巽言”(參見總章二二八:子日:“法語之言,能無從乎?改之為貴。巽與之言,能無說乎?繹之為貴。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於子路則多為“法語”,此亦因二子性情之差而然也,然二子皆能“繹”與“改”者,子貢“告諸,往而知來者”則“繹”也,子路“終身誦之”則“改”也。故,前一“子曰”,雖夫子深知子路之言,非徒(“稱之”(朱子語)也。3,子路“自限難進”之鑑:亦即君子日新之道既有所教,子路之“終身誦之”,亦非如總章九八“聞之喜”而如此章朱子謂子路“自喜其能”(又引謝氏日“非所以進於日新”)也,當如總章一O五有聞即行之類,行夫子所教且“終身”不輟也。然,其所以行師教者又有“過”,此“過”竟“終身”,而為子路之限,可曰:子路之成也以“終身誦之”,子路之所限也亦以“終身誦之”。“終身誦之”者何以為“過”?以其有所意、必也。故,夫子每欲“退”(後之總章二七三)子路之“好勇”、“兼人”,亦以其中有意、必也:然而子路“終身”以此,非不肯“改”,可見人之改過,非一改盡善,須見過輒改,改而不已也;又有氣質橫逆,為終不可改者,此亦得謂之“命矣夫”而為聖人所莫如何也者,非不教之過也,後一“子曰”全在教此。詳參:丁紀,《論語讀詮》,巴蜀書社,2005年版

從這三個方面,我們大體可以貫通理解孔子教導子路和子貢的方式和道理了,子路的優長勇猛和自喜自能,都躍然紙上,也提醒我們理解日新的艱難。

能止於至善而不畫地為牢,是之謂也。

孫悟湖:

本章重點詞語解釋:衣;穿。縕(yùn)袍:絲棉袍。狐貉(hé):狐皮和貉皮拼成的皮袍子。貴重的服裝。由:仲由子路的字。不忮(zhì)不求,何用不臧(zāng):不妒忌,不貪求,怎麼不好呢?忮:嫉妒。臧:好,善。是道也:這是做人原則。是:這。道:原則。本章的難點是“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和“是道也,何足以臧!”典出於:《詩·邶風·雄雉》雄雉于飛,洩洩其羽。我之懷矣,自詒伊阻。雄雉于飛,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實勞我心。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雲遠,曷雲能來?百爾君子,不知德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毛序》說:“《雄雉》,刺衛宣公也。淫亂不恤國事,軍旅數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曠,國人患之,而作是詩。”其實此詩為婦人思念遠役丈夫的詩。翻譯:雄雉空中飛,撲翅真舒暢。我在想念她,音信恨渺茫。雄雉空中飛,上下咯咯唱。只是那個人,讓我心憂傷。看看那日月,思念更悠長。路途太遙遠,哪能回故鄉?所有這些人,全不知修養。你若不去貪,哪有不順當?鄭玄箋:“我君子之行,不疾害,不求備於一人,其行何用為不善。”晉葛洪《抱朴子·接疏》:“明者舉大略細,不忮不求,故能取威定功,成天平地。”南朝梁蕭統《<陶靖節集>序》:“不忮不求者,賢達之用心。”在我看來,嫉妒之心,常人皆有之,貪求之念,常人皆有之。《菜根譚》中有:“炎涼之態,富貴更甚於貧賤;妒忌之心,骨肉尤狠於外人。”那麼,在現實生活中,能夠做到哪怕是一時一事的不嫉妒,不貪求,就會成為一時一事的非常之人。何用不臧,我的理解就是這種行為用在哪裡不好呢?而“是道也,何足以臧!”這裡邊省略了僅止於此,意即這是做人的原則,如果僅僅止於此,何足以為善呢?本章有孔子對子路的讚揚和激勵之辭,同時也可看出孔子因材施教之方法和原則,對於子路這樣(由也進)的弟子,會用誇獎和敲打併用的方式激勵之。

崔茂新:

“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應是夫子對子路堅守道義而不為勢利、富貴所動心的讚賞,子路卻因夫子讚賞而對‘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之語終身誦之。於是,夫子指出,僅僅止於終身誦此“不忮不求”之語的做法,“何足以臧”啊?

張弛弘弢:

@悟湖[玫瑰] @梁中和 [玫瑰]此章聯想:學夫子之語,簡;習夫子之教,繁;知《論語》之義,易;行《論語》之理,難。

@悟湖 感恩上次孫老師幫忙學梵語,[抱拳]可惜我自己沒能堅持,說俗事繁多也是託詞啦!子路能終身誦“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已很難得了。吾不及也!

未已:

此外,人之氣質之性,或習成的習慣對人的避障之深,不可不察。察而改之,難之又難。今無聖人耳提面命,教訓導引,只能靠師友指正,相互提醒激勵,而人又有知和而和之病,易茍同而難辯正,故此精進日難,自限日深。

劉國慶:

本章前後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孔子誇獎子路不因為沒有貴重的衣服穿,就自慚形穢,甚至引用詩經的兩句詩來誇獎他“不嫉害,不過求”。朱熹《論語集註》說:此衛風雄雉之詩,孔子引之以美子路也。第二層意思,是子路把孔子的誇獎作為自己的座右銘,作為對自己一生的要求,“終身訟之”,而孔子覺得這還很不夠,應該有更高的追求才能更好。這裡邊有一定需要注意,本來孔子是為了誇獎子路而引用的兩句詩,按說應該是子路已經做到了的。可是子路卻“終身頌之”,似乎自己還沒有做到,需要不斷地以個人的意志來控制自己才能保守住自己的品行似的。怎麼會有這種差異呢?我們需要看看子路做到了什麼,想做到什麼。

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所謂願車馬衣裘與朋友共,可見這車馬衣裘必定是自己的。因而,並不能說子路不重視財富。如果不重視財富,哪裡來“車馬衣裘”呢?但子路雖然不能說不重視財富,但其追求,卻不是對財富的獨自享受,不“吃獨食”,所以,他自己的財富,能夠“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子路不是和穿著貴重義務的人在一起二毫無愧色,並不是因為他像朱熹所說的那樣“能不以貧富動其心。”而是因為他重視朋友的情誼,把自己的貴重物都分享給朋友了。雖然自己外表上不如別人光鮮,卻得到了別人得不到的友情,因而內心中有更有意義的友情支撐,自然問心無愧。

但是孔子“不忮不求”,粗看起來是表揚他已經做到的。朱熹《論語集註》說“終身誦之,則自喜其能而不復求進於道矣,故夫子復言以警之。”但實際上,那和子路做到的“仗義疏財”完全不是一回事。子路的仗義疏財是在財富的消費環節,而孔子的要求確實在財富的創造環節。如果不求財富的創造,如何分配財富呢?這當然是對子路另外的要求了。而這個要求。子路是非常難以做到的。劉向《說苑建本》有專門討論子路對財產的觀念:子路曰:負重道遠者,不擇地而休;家貧親老者,不擇祿而仕。昔者由事二親之時,常食藜藿之實而為親負米百里之外,親沒之後,南遊於楚,從車百乘,積粟萬鍾,累茵而坐,列鼎而食,願食藜藿負米之時不可復得也;枯魚銜索,幾何不蠹,二親之壽,忽如過隙,草木欲長,霜露不使;賢者欲養,二親不待。故曰:家貧親老,不擇祿而仕也。

這裡重點說的是“家貧親老,不擇祿而仕”,即生活的壓力,根本就沒有選擇“仕”與“隱”的空間。就算是你自己可以“衣敝縕袍”,父母子女,總不能不吃不喝吧?怎麼可能“不求”呢?“為親負米百里之外”不是求又是什麼呢?因而,本章的核心問題,在於什麼是“求”。對於“求”的理解,論語註疏者有多種不同的看法:第一種是把“求”解釋為“貪求”,即為過分的要求。《論語集解》馬曰:忮,害也。臧,善也。言不忮害,不貪求,何用為不善。疾貪惡忮害之詩也。

第二種解釋,把“求”理解為“求利”、“求富”。這一方面是為了“遠害”,另外一方面,是因為可以“不勞而獲”。《韓詩外傳》:夫利為害本,而福為禍先,唯不求利者為無害,不求福者為無禍。又云:安命養性者,不待積委而富;名號傳乎世者,不待勢位而顯,德義暢乎中而無外求也。

第三種理解,把“不求”的對象,理解為求“非其有。”《韓詩外傳》:故非道而行之,雖勞不至。非其有而求之,雖強不得。故智者不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是以害遠而名彰也。李塨《論語傳注》:夫恥己所無而恨人之有則忮,恥己所有而羨人之有則求,天下祗此兩類矣。而苟不之,何所為而不善?第四種理解,否定一切“外物”。宋趙順孫《四書纂疏》:忮者,嫉人之所有而欲害之也。求者,恥己之無而欲取之也。是皆為外物所累者也。能於外物一無所累焉,則何往而不善哉?

我們需要對“不求”做一下仔細的分析。對“不求”的第一種理解,是不“貪求”,即過分的要求。這種觀念隱含著一個合適的“度”,超過了這個“度”就是過分了。這個度在哪裡呢?論語中有過這樣的例子。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

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子華使齊,孔子剛開始要給他釜,後來又要給他庾,究竟是該給釜還是給庾?這個“分”在哪裡?原思當孔子的宰,其待遇高的原思自己都不好意思,可是孔子還是堅持著。

第三段是孔子自己主動表達的一段話“不患寡而患不均”,認為平均比富裕更為重要。因而,幾千年的來中國人一直在力求平均,搞土改,徵重稅,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體會。知道今天所謂的“包容性發展”,也要通過強制的劫富濟貧而解決。第四段,是孔子對冉求的攻擊。即使已經很富了,可是冉求還要讓他更富裕。孔子就要把冉求逐出門外。至於冉求的措施,是不是讓耕種季氏土地的農民更為富裕了?孔子壓根就沒問。

張楠:

@劉國慶 並不是不能比別人富而是應該適度合禮

劉國慶:

對“不求”的第三種理解,是不求自己沒有的。這種理解的問題是,對任何一個人來說,如果他已經有了,自然他可以消費。而自己的所有的,並不能滿足自己對生活的需求。“人心不足”本是對每個人都成立的規律。也正是人們對生活改善、對個人幸福的孜孜不倦的追求,社會才會不斷進步。追求自己沒有的,有什麼問題嗎?如果自己沒有的東西在別人手裡,你去偷、去搶、去騙,自然會引起現有主人的保護和反抗。但你可以買過來呀!你願意付出一些,願意得到一些。得到的一定比付出的更為重要,你才願意交換。反過來說,對方也是一樣。對方得到的也必須比對方付出的對他更有價值,他才會願意交換。換句話說,一次交換,雙方的幸福都增強了。我們把交換叫做“生意”,那正是表達了生命本身的意願和追求啊。

張楠:

夫子反對的是過度的集中這和老子說的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一樣

劉國慶:第四種理解,就更為虛妄,甚至是在反對生命本身。人的生活需求本身,就都是外物。你要呼吸,空氣是外物;你要喝水,水就是外物。你要吃飯吃菜,飯菜都是外物。你要去愛和悲哀,你愛的人在你之外,愛你的人也在你之外。否定外物,就是否定生命,連一天都活不下去。不論“不求”是哪種理解,都是與生命身的需求相沖突的。難怪子貢要努力一輩子去做。在我看來,就算是再努力十輩子,也是做不到。只有儒門快速吸收經濟學的研究成果,鼓勵每一個人追求更為幸福的生活,並把每一個人的追求和對他人的幸福增進協調起來,子路才不必“衣敝縕袍”,更不會以此為恥了。

@張楠 我就在談這個"度"是不是有道理?

發言完畢,敬請各位師友指正[抱拳][抱拳]

王于飛:

劉老師先預設人是慾望的動物,以此看孔子,頭頭不是道[呲牙]

古人承認人皆有物性、有人性,而倡導人人為堯舜,拒斥人人為禽獸;資本主義和商業文明反是。

夫子雲不患寡而患不均者,特指有國有家者言,非謂一般人而言。

故劉老師論"度"的推理貌似不太嚴謹[呲牙]

劉國慶:

問題是:人確實是慾望的動物。

食色性也。

王于飛:

但人是唯一能控制慾望的動物:此其所以為人也!

一味縱慾,則無以異於禽獸矣

劉國慶:

能控制,不錯。但不是泯滅,不是無視。

王于飛:

不忮不求,不意味著泯滅與無視

還是講控制在合理的度

畢竟子路還是要衣縕袍的


————

預習資料:

【論語註疏】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孔曰:「縕枲,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馬曰:「忮,害也。臧,善也。言不忮害,不貪求,何用為不善?疾貪惡忮害之詩。」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馬曰:「臧,善也。尚復有美於是者,何足以為善?」

【疏】「子曰」至「以臧」。[表情]正義曰:此章善仲由也。「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者,縕枲,著也。縕袍,衣之賤者。狐貉,裘之貴者。常人之情,著破敗之縕袍,與著狐貉之裘者並立,則皆慙恥。而能不恥者,唯其仲由也與?「不忮不求,何用不臧」者,忮,害也。臧,善也。言不忮害,不貪求,何用為不善?言仲由不忮害,不貪求,何用為不善?此《詩·邶風·雄雉》之篇,疾貪惡忮害之詩也。孔子言之,以善子路也。「子路終身誦之」者,子路以夫子善已,故常稱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者,孔子見子路誦之不止,懼其伐善,故抑之。言人行尚復有美於是者,此何足以為善?[表情]注「孔曰:縕枲,著」。[表情]正義曰:《玉藻》雲:「纊為繭,縕為袍。」鄭玄雲:「衣有著之異名也。纊謂今之新緜,縕謂今纊及舊絮也。」然則今雲枲著者,雜用枲麻以著袍也。

【論語集註】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衣,去聲。縕,紆粉反。貉,胡各反。與,平聲。敝,壞也。縕,枲著也。袍,衣有著者也,蓋衣之賤者。狐貉,以狐貉之皮為裘,衣之貴者。子路之志如此,則能不以貧富動其心,而可以進於道矣,故夫子稱之。『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之豉反。忮,害也。求,貪也。臧,善也。言能不忮不求,則何為不善乎?此衛風雄雉之詩,孔子引之,以美子路也。呂氏曰:「貧與富交,彊者必忮,弱者必求。」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終身誦之,則自喜其能,而不復求進於道矣,故夫子復言此以警之。謝氏曰:「恥惡衣惡食,學者之大病。善心不存,蓋由於此。子路之志如此,其過人遠矣。然以眾人而能此,則可以為善矣;子路之賢,宜不止此。而終身誦之,則非所以進於日新也,故激而進之。」

【論語正義】

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孔曰:“縕,枲著。” o正義曰:《釋文》雲:“弊,本今作敝。”皇本及《說文衣部》亦作“弊”。《釋文》引鄭注:“縕,枲也。”《藝文類聚》三十五、《衘覽》四百八十二引鄭注枲並作絮。虎氏文弨《釋文攷證》以作“絮”為正。蓋鄭與孔異,故《釋文》引之。若亦訓“枲”,則與孔無甚異矣。《禮玉藻》:“纊為蘭,縕為袍。”注云:“衣有著之異名也。纊謂今之新綿也,縕謂今之纊及舊絮也。”李氏惇《群經識小》:“古無木綿,著皆以絮為之。絮,絲餘也。《玉藻注》所云:‘今’者,指漢末而言。古以新綿為纊,舊絮為縕。漢則以精者為綿,而粗者為纊,古今語異也。”案:《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嘗完也。”又云:“曾子褐衣縕絮,未嘗完也。”《漢書東方朔傳》:“衣縕無文。”師古注:“縕,亂絮也。”皆以縕為絮。《說文》:“絮,敝緜也。” “袍”者,《說文》:“袍,襔也。”《爾雅釋言》:“襔,袍也。”互相訓。《釋名釋衣服》雲:“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包也;包內衣也。”任氏大椿《深衣釋例》:“《喪大記》:‘袍必有表,謂之一稱。’注:‘袍,褻衣。’蓋袍為深衣之制,特燕導便服耳,故云:‘褻衣’。《周官玉府》雲‘燕衣服者,巾絮寢衣袍襗之屬。’《論語》‘紅紫不以為褻服’,鄭注云:‘褻服,袍襗。’此袍為褻衣之明證也。”案:“袍”是春秋二時之服,若袷褶之類。於時人已服裘,子路猶衣敝袍也。 “狐貉”,二獸名。《汗簡》引《古論語》“貉”作“貈”。《說文》:“貈,似狐,善睡。”引《論語》“狐貈之厚以居”。段氏玉裁注謂:“凡‘狐貉’連文者,皆當作貈。今字作貉,皆假借。”“貉”,《說文》以為北方豸種。先鄭《職方注》:“北方曰貉。”是貉乃夷狄之名,別一義也。《詩七月》“一之日於貉,取彼狐貍,為公子裘。”貉、狐、貍,皆公子之裘,詩文參互。鄭箋以“於貉”為邠民自取,非也。《春秋繁露服制篇》:“百工商賈,不敢服狐貉。”則狐貉,並貴者所服。江氏永《鄉黨圓攷》謂“狐貉之裘為褻裘”。則此文“狐貉”與“縕袍並為燕居之服矣。” o注:“縕,枲著。” o正義曰:“枲”者,麻之異名。注與鄭異,亦通。《說文》:“縕,紼也。紼,亂系也。”又“襔”下雲:“以絮曰襔,以縕曰袍。”別絮言“縕”,則縕是枲可知。《漢書蒯通傳》:“束縕請火於亡肉家。”師古注:“縕,亂麻也。”“著”,猶言藏也。《士喪禮》:“著組繋。”注:“著,充之以絮也。”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馬曰:“忮,害也。臧,善也。言不忮害,不貪求,何用為不善?疾貪惡忮害之詩。”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馬曰:“臧,善也。尚複有美於是者,何足以為善?” o正義曰:“終身”者,言常誦之將終身也。“誦”者,《周官大司樂》注:“以聲節之曰誦。”孔子廣森《經學卮言》:“子路終身常誦‘不忮不求’二言,猶南竊聽器一日三複‘白圭之玷’。子以其取於《詩》者小,故語之曰‘不忮不求’,是或一道也,然止於是而已,則亦何足臧哉?尋省舊注,絕不與上‘衣敝縕袍’相蒙,作疏者始以引《詩》為美,子路又以‘終身誦之’為聞譽自足。即重誣賢者,且夫子先既取詩詞‘何用不臧’,而後頓抑之謂‘何足以臧’,是自異其枘鑿,不可通也。”又云:“註疏本三十章,《釋文》則雲三十一章,竊疑陸所見古本多一章者,正分‘不忮不求’以下矣。”案:《仲尼弟子列傳》載“衣敝縕袍”一節,無“不忮不求”二句,亦一證。 o注:“忮害”至“之詩”。 o正義曰:“忮害,臧善”,並毛傳文。《說文》:“忮,很也。”《漢書宋成傳》:“汲黯為忮。”師古曰:“忮,意堅也。”義並相近。“何用為不善”,明“不忮不求”即為善也。《韓詩外傳》:“夫利為害本,而福為禍先。唯不求利者為無害,不求福者為無禍。”又云:“故非道而行之,雖勞不至;非其有而求之,雖強不得。故智者不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是以害遠而名彰也。”又云:“安命養性者,不待積魏而富;名號傳乎世者,不待勢位而顯;德義暢乎中,而無外求也。”三節皆引《詩》“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揆韓之意,似以不害由於不求也。害謂己有禍患,不謂傷害人也。此義與馬不同,並得通也。鄭《詩箋》雲:“言君子之行,不忮害,不求備於一人。”解“不忮”與馬同,“不求”與韓馬異。或本齊魯說。“疾貪惡忮害之詩”者,貪惡謂貪求之惡。詩者,《邶風雄雉篇》文。 o注:“臧害”至“為善”。 o正義曰:臧,善也。見上注。此當衍。“尚複有美於是者”,言學道無止境也。譬若富者無驕,貧者無諂,尚未若富好禮,貧樂道也。克伐怨欲不行,可以為難,尚未可以為仁也。是皆未足為善也。

《論語》晨讀,向善進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