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六要六不要」是什麼

《交通安全“六要六不要”是什麼?》 一是要守法駕駛,不要開超員、超載、超速車;二是要謹慎駕駛,不要開疲勞“帶病”車;三是要安全駕駛,不要開僥倖麻痺車;四是要文明駕駛,不要開“風頭”冒險車;五是要有序駕駛,不要開爭道搶站車;六是要依法停車,不要亂停亂放機動車。 六不:①不無證駕駛摩托車、汽車,②不駕駛超標電動車,③不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載人,④不在機動車道內騎車,⑤不乘坐超員車輛,⑥不乘坐低速貨車、三輪摩托、拖拉機、“摩的”以及報廢、非法拼裝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六要: ①乘坐汽車要繫好安全帶,②乘坐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戴好安全頭盔,③橫穿道路要走斑馬線,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騎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⑥要自覺做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時不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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