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房事」

比特幣的價值取決於從哪個角度來看待,在很多人眼裡,比特幣只是一種投資工具。他們對比特幣的認知通常僅停留在一種加密級別高的支付手段。事實上,區塊鏈採用的非對稱加密算法早於區塊鏈誕生多年,將區塊鏈技術等同於加密技術其實是一種偏見。而且區塊鏈的安全性更多的是來源於它將調控權交付於系統本身,而不是某個具有公信力的實體或第三方。我一直覺得將區塊鏈稱為技術並不恰當,本質上它是一套交易規範或標準。稱作技術只是為了強調其應用性,但定義上應理解為一種分佈式記賬規範。而比特幣則是利用投資的方式給一串加密數字賦予了價值。

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房事”

由於比特幣去中心化的特性,它的發行脫離了國家或政府這樣的實體。從這個角度出發比特幣等電子貨幣其實是一種“假錢”。而且作為一種投資標的,它的面值是浮動的,甚至縹緲的。分佈全球的挖礦機就如同是一臺臺非法的印鈔機。這是傳統的金融體系所不能容忍,也是許多國家對比特幣等電子貨幣持保留態度的原因之一。但光憑這點還不足以體現比特幣的“破壞性”,原本我一直想不通比特幣除了作為一種支付工具還存在什麼實用性,究竟是什麼在支撐其如此不可理喻的高估值?直到在Youtube上看到ICO的廣告,發現支付選項裡排在第一位竟然是比特幣,然後是萊特幣,之後才是其它常用的傳統支付方式。ICO作為區塊鏈技術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對傳統證券市場的挑戰,而比特幣則順理成章地成為了ICO的通幣。與其說大家買的是比特幣,不如說投資者其實是想成為區塊鏈產業的股東。

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房事”

有人會覺得,這不還是投資嗎?沒錯,但這和投資比特幣有著本質的區別,投資比特幣類似於投資黃金,比特幣等電子貨幣現在處於發展期,風險大,價格波動大,但遲早會穩定下來。而經ICO發行的企業電子貨幣則類似於股票投資,如此,電子貨幣的觸角就已深入到企業發展和行業興衰中。如果各行業互聯網化後進階區塊鏈化。這才是構成對傳統金融體系的巨大沖擊。不過,事態發展應該不會那麼劍拔弩張,你死我活。衝擊並不代表毀滅,這種更替更像是一個新生演員取代了老戲骨成為時代的新主角,你唱罷來我登場的時代好戲。傳統的金融體系不會消失,甚至不會停止發展。就像工業革命讓第二產業成為時代主角,但不意味著第一產業會被代替,事實上也替代不了,相反第一產業還受益於工業技術的發展,整個蛋糕在變大,第一產業也在變大,只不過是比例越來越小而已。總還會有一些我們需要的傳統行業並不一定適應互聯網化或區塊鏈化,一家企業甚至可以同時進行IPO和ICO。電子貨幣和ICO是一個發展方向,即便在短暫瘋狂過後現在也是一地雞毛,如同世紀初的互聯網泡沫和幾年前的P2P亂象。不過,可以明確的是,時代交替的步伐從未停止。

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房事”

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十分廣泛,就不一一枚舉了。反正只要能發生交易行為的活動都可區塊鏈化。技術本身我們是不該排斥的。我們往往介意的是新技術那旁若無人且難以捉摸的野蠻增長。作為一種新興的投資工具,比特幣的爆發式增長並非不可理解。但比特幣的硬分叉是其最大的敗筆。比特幣社區不但沒能解決問題,還整出的IFO機制尋求分叉的合理性。這種突如其來的鉅額收穫是一種不可理喻的投機,因缺陷帶來的龐大虛擬資產增量是沒有可靠支撐的。即便分叉幣的價值也是市場交易決定,但還是給了既得利益者套利的機會。另外,雖然這個圈子的人總是鼓吹比特幣如同黃金等礦產資源,是有限且去中心化,但是事實是比特幣的最小交易單位是可更改。比特幣本身是沒有價值,其價值是通過交易才得以實現。一個比特幣等於1*10^8聰,2100萬個比特幣理論上最多卻可以給2100*10^8個實體所共享。雖然比特幣現在的最小交易單位是0.01BTC,但是比特幣社區是可以通過某種途徑改變交易規則的。因此,這個資源實際意義上是無限的且是人為可控。所以,比特幣並不是什麼自然饋贈,也不遵循自然法則。它所映射出來的仍然是人類社會里的條條框框。目前,區塊鏈這個行業還過於自由氾濫,或許瘋狂過後學會收斂之時,才是走向成熟的開始。

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房事”

中國應該毫無顧忌的擁抱區塊鏈和比特幣嗎?這點我是持保留意見的。人家已經說得很明白,到處鼓吹所謂的“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意味著權力的過渡,為什麼我們國家要把權力過渡一個我們並不瞭解且沒有足夠發言權的社區呢?

比起全盤接收或拒絕,更優的解決方案應是中國以龐大的市場為基礎構建新的有限開放式鏈條。當前不少本土企業都有在做這方面的嘗試。即便我們不是最長的那條鏈,但是巨大統一的市場起碼能保證一席之地。即使在未來存在行業整合的可能,這些籌碼也能為我們爭取到更多的話語權。或許中國很難站在這條食物鏈的最頂端,但也切勿冒然成為他人口中的魚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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