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合作社失敗的5件事

合作社法出臺10年,用10年時間去回答到底真正的合作社和發展得好的合作社是否能夠並存,似乎還有些倉促。但是國外那些已經走在前面的合作社或許可以給我們提供一點啟發,畢竟是騾子是馬,他們已經溜過了嘛!

以下內容來自加拿大薩斯喀徹溫省的一家合作社諮詢機構發佈的一份合作社發展報告中的一節,與君共享。


導致合作社失敗的5件事

總的來說,合作社相比其他形式的企業,已經被證明可持續發展能力更強——如果能夠堅持3-5年,超過90%的合作社都能夠取得良好業績。

然而,像所有其他商業和組織模式一樣,合作社也會失敗。通常導致合作社失敗的因素和其他商業組織都差不多,比如市場變動,資金不足或管理失當。

以下是引起合作社失敗的5個原因:

1. 無法激勵股東

加入合作社通常意味著要投入時間和金錢。一般情況下,成員願意加入一個合作社是因為他預期能夠從合作社中獲得利益。而這些利益可能包括分紅,惠顧返還,獲得新產品或新服務,更好的市場前景或者更強的組織參與能力等。無法拿出實實在在的激勵,或者明晰成員與合作社之間的關係,就會阻礙成員和股東參加合作社的積極性。良好的激勵機制和清晰的組織關係則能夠幫助合作社避免出現這些潛在的問題。

2.權力過於集中

合作社的治理結構通常來說更具有包容性,能夠給更多人提供參與平臺。這種包容性能夠允許更加多元化的意見,使合作社最終獲得成功,當合作社能夠培育出這種文化並融入到管理之中時,合作社就更容易達到最好的發展。

當一個合作社的權力和權威開始集中到少數個人、比如董事會或管理人員身上時,成員們就會覺得名義上自己是合作社的所有人,但實際上卻被排除在合作社業務之外。這種情況很容易導致在成員大會上出現不可預期甚至敵對的意見,進而影響決策的效率。

全世界所有能夠持續發展的合作社,與他們能夠聽取成員意見、為成員提供好服務都有密不可分的聯繫。因此,要確保合作社與成員之間有暢通的溝通渠道,需要建立能夠及時回覆成員關切和意見的常規制度。

3.人事錯位

和大多數商業組織一樣,合作社也要有一幫為了共同目標精誠合作的人才能走向成功。

當合作社的決策者或管理者忽視合作社模式的特點時,他們做出的決策就很難讓合作社的功能真正得到發揮。往往一個合作社的董事會監督不足、管理上獨斷專行就預示著這個合作社的失敗。

而且,當領導者的行為破壞了合作社的目標、價值和理念時,成員也有權追究領導責任。可以肯定的是,成員的持續參與能夠幫助合作社應對這一挑戰。

4.缺乏市場或社區的支持

只有參與合作社的人們能夠真正帶領合作社發展時,這個合作社才能達到最佳狀態(如成員要從合作社購物,或在合作社裡工作,或向合作社銷售產品等)。這才能夠真正讓參與者有主人翁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在其他商業模式中是很少見的。

當合作社是被外部人員控制時,成員的這種主人翁的意識就很難被激發出來。在這種情況下,社區與合作社之間很難建立起互信關係,兩者很容易在運營中出現職能的交叉和衝突。

同樣的,社區或市場對某種服務有需求並不意味著你的服務就一定能夠打開市場。

和其他商業組織一樣,在將想法付諸實踐之前,一定要做一個可行性調研和商業計劃書——這也有助於檢驗合作社是不是最適用的一種模式。

5. 缺乏對繼承的規劃

和其他任何一種商業組織一樣,合作社也需要規劃自己的未來。領導人或管理者遲早會退休或離開合作社,這時就需要有新人來接替補空。

從董事會的角度來看,當老成員退出時,合作社應該積極聘請新成員加入,以確保合作社業務能夠有一個持續發展的堅實基礎。新老成員無法順利交接將會給合作社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比如董事會會議法定成員不足或者董事會負責人員不足等。

成員或股東長時間的能力積累將有助於確保合作社獲得其長期持續發展所需要的人力資源和領導能力,以及合作社發展必需的資金籌措能力。

引進新人,特別是年輕人,還是帶給合作社新觀念和新趨勢的催化劑。這種新陳代謝能夠為合作社帶來運營的新理念和治理的新策略。

寫在最後的話

當一個合作社能夠建立起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明確的發展目標,並能瞄準潛在市場機遇,它就很可能成為最成功的合作社。一個失敗的合作社很早就會露出端倪,但是重新組建、重新定位和重新出發永遠不會太遲。但是要記住更重要的一點是:不是所有失敗的合作社都需要被拯救!

在合作社理論研究和推廣落地之間,依然橫亙著比“最後一公里”更長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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