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滴滴女乘客死於謀殺,也死於機構的麻木,你怎麼看?

大話法律


人民日報說的沒毛病,樂清女孩的悲劇就是源於滴滴公司的麻木,這個說法一點不冤,滴滴公司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此次案件的幫兇。

很多人在講,滴滴公司鋪的攤子大,又是網絡大平臺,而且滴滴司機成千上萬數目龐大,管控難度大出點問題很正常,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的安全,偶然性事件是可以理解的。這種解釋如果放在突發事件上,比如說5月份鄭州遇難空姐身上,可能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你在瞭解這次樂清女孩遇害的整個過程之後還這樣說,那麼我就懷疑言論者的立場了。

這次悲劇並非不可控的突發事件,實際上完全可以人為預防,如果滴滴公司能夠認真對待,保持一點警覺意識,我想悲劇發生的可能性會很小。

有兩個環節可以及時預防。一是之前有乘客投訴該司機的異常舉動,有非常明顯的圖謀不軌的表現,滴滴公司在接到乘客投訴後,一直沒有做出回應,也未採取任何措施。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看,如果滴滴公司有安全意識的話,他們完全應該立即暫停司機的接單業務,如核對屬實可以直接取締資格。

二是在司機業務過程中,受害姑娘已經發出求救信號,其朋友前後7次向滴滴客服反映情況,可滴滴沒有警覺,無奈之下姑娘的朋友才報警,警察還是在經過3次溝通之後滴滴才提供信息線索,前後92分鐘,黃瓜菜都涼涼了。

這不是麻木這是什麼?滴滴公司還好意思講自己盡到責任了嗎?由是觀之,之前鄭州空姐的遇難也不是偶然的,在短短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內,再次發生如此惡性的案件,滴滴不能一句賠償就完了,必須付出代價。


元芳有看法


呼籲追究滴滴高管和有關審查、應急配合人員的刑事責任。理由如下:

第一,滴滴高管有殺人動機,整改期間,沒有下真功夫去審查順風車司機入駐,從思想上漠視生命,導致悲劇在一百天內發生兩起,從主觀上有故意。這是刑事責任的第一要素。

第二,犯有瀆職罪。讓一個劣跡斑斑的惡魔入駐平臺,證實平臺審查不嚴,間接造成了花季少女遇害,這是工作失職,甚至是不履職造成的。符合瀆職罪的客觀條件。

第三,犯有故意殺人罪。受害人家屬親朋報案後,平臺提供信息嚴重拖延,導致了女孩間接被害。延誤了挽救時機和時間,這是鐵證如山。平臺在這麼關鍵的崗位,僱傭外包人員負責,從主觀動機上,為了節省人工成本。這是雙重瀆職罪。即使不是主觀故意殺人,也等於縱容犯罪的發生。

這次人民大號發聲,這位花季女孩,死於推諉,死於扯皮,死於機構的麻木,這難道不是典型的瀆職罪嗎?

我們來看幾起安全事故的刑事責任追究吧。黃島爆炸事故、天津港爆炸事故,判刑幾十人。有高管,有中層,有崗位人員。不重視,就是犯罪。責任心不強,就是犯罪。審查不嚴,就是犯罪。應急反應不迅速,就是犯罪。關鍵崗位人員不培訓上崗,也是犯罪。

我們剖析這次滴滴的案件:高管在整改期間,發生同樣案件,這是主觀上對乘客生命安全不重視,這是犯罪。審查人員讓不合格的司機入駐,這是失職,也是犯罪。關鍵崗位人員使用外包人員,不培訓上崗,應急預案不起作用,這是典型的瀆職犯罪。安全事故死了人,就要抓相關責任人。

滴滴平臺,難道說,我只是一個平臺。對入駐的司機行為不負責,對乘客的安全不負責,對配合民警挽救乘客不負責。請問,你們除了賺錢,還對什麼負責?!既然滴滴高管對乘客生命安全不負責,那麼,我們民眾就呼籲讓他們對他們自己的瀆職罪負責!

網友們,你們同意不同意,追究滴滴公司高管和相關崗位人員的刑事責任,讓他們受到刑事的審判呢?同意的,頂起來!


職場火鍋


同樣的錯誤不能犯第二次!更何況在整改的情況下,遇到同樣的事件,沒有任何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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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話法律


滴滴應該整治,我上個月可以說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重大投訴滴滴也是無果,司機逍遙法外,後面說。

先說說這件事讓人最氣憤的三個點:

1、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但有問題的司機處理,一天前就有人投訴,難道就不是滴滴的問題。

2、遇害女生的友人也馬上聯繫了滴滴,但滴滴表示需要警方介入才能給司機的聯繫方式,否則無法透露隱私,並讓女孩的友人去報警。

3、在16:41時,上塘派出所的民警通過報警人的手機與滴滴客服聯繫。可在民警【明確表明身份】後,滴滴卻要求民警等待滴滴自己的安全專家的反饋。

而在17:13滴滴終於回電時,滴滴竟向民警宣稱遇害女孩14:10已經取消了訂單,並未上車。但民警顯然比滴滴的客服有腦子,提出上車也可以取消訂單,並繼續向滴滴索要兇嫌的信息,但未果……

情況如此緊急,可滴滴客服又說出了令人震驚的話,稱要3-4小時才能給兇嫌信息的查詢結果。滴滴遲遲不提供司機的車牌信息,機械地拿隱私和流程搪塞,卻反而給警方先期的調查製造了障礙!以我遇到問題投訴無門對滴滴的瞭解,這一切很正常。

被害人最終5點半遇害!

我上個月在莆田滴滴打車,悅華酒店趕去火車站,40幾分鐘的路:滴滴司機繞路加油載客1個小時半沒有趕上火車,我當時帶著孩子一路催火車趕不上,我很急,下午孩子送回福州有非常重要事情要談。但最終火車延誤,並且司機知道我趕不上火車路上竟然逼著讓我先行付費,赤裸裸的威脅,因為帶著5歲的女兒,擔心女兒受到傷害、否則我真要動手。我強忍著趕到火車站,火車已經開走了,留下我和孤零零的女兒。我提早1小時30卻載客把我重要事情耽誤,並且途中還感到了生命安全的威脅截圖全部投訴發各給滴滴客服,有理有據!但我萬分想不到的事,滴滴幾乎置之不理,最後給我1張專車券了事。這樣的服務我也是服了,有問題的司機一再縱容能不出問題嗎!!!我美團遇到問題人家馬上處理,滴滴呢!滴滴為什麼還沒有倒閉,能法律途徑告他們嗎。

大家有沒遇到滴滴類似的問題,我是一個多月沒用了!


鮮衣怒馬雲飛揚



邪雲野鶴


對於這件事,我是這樣看的。首先滴滴用人不當,把關不嚴,開車司機,魚龍混雜。

害人司機視頻,我也看過,此人目露兇光,不是好鳥。有人說:“知人知面不知心,畫虎難畫骨,畫人難畫心。”其實,眼睛是心靈的窗戶,中醫理論認為:眼開竅於心。我們看一人好壞,只要看眼睛,就行了。眼睛會告訴你一切。

按說,滴滴方便人出行,給我們生活帶來方便,這是無需質疑的。有時趕不上班車,縣車,晚上錯過了客車,自己又沒有私家車,滴滴確實是很方便的。

所以對滴滴打車,我還是支持態度。不過滴滴在用人上,最好參考我們古人的麻衣神相,直接看面相,不合格,堅決不於通過。這準確率基本百分之九十五。

女孩遇害,反映出當前個別人的惡毒行。國家法律還要嚴刑,就像古人說的:大刑伺候。午時三刻,菜市口,當眾斬首,以懾天下。注意當眾兩字含義,有必要對執行死刑國家可以新聞直播。同殺雞儆猴同理。

打黑除惡還要常抓不懈。正如剛建國的以階級鬥爭為綱,這也是一個長時間的工作。因為當前,人民自私自利,無法無天,利慾膨脹,浮躁好動,好吃懶做,貪圖享受。這是個人來說。大的來說,車貸,房貸,醫療,教育,衣食住行,壓力山大。

再一,現在年輕人,沒有理念約束,我行我素,天不怕,地不怕。自己想怎樣就怎樣。所以要殺一儆百,必要時可以株連九族。

前一段時間長春生物假疫苗,假狂犬疫苗,怎樣?我們拭目以待。國家這麼賞罰嚴明,一定會有結果告慰大眾,我們拭目以待。

最後,明天會更美好,祖國會更強大強盛,人民也會幸福快樂。


諾亞方舟蕩乾坤


人民日報這次針對樂清女孩子之死發出了正義之聲,彰顯大報之風範,並且非常犀利地指出死者受害之根源,可謂是一針見血,道出了問題的實質,這正是滴滴的麻木不仁導致了又一起人命案。

從人民日報8月25日晚21:44分發聲,可謂是對樂清女孩受害事件有了一個風向標。再看滴滴出行,他們是8月26日給公眾做了一個正面回應,承認該公司對潛在風險識別、流程制度設計、快速響應等方面的問題。但是這樣的話能讓人信服嗎?上一次人命案不也是一度整改過嗎?為何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這正如人民日報所講——機構的麻木!只為利益而生的某些公司,只為應付公眾的群情反應,而不會痛定思痛,徹底解決問題隱患。

從兩起命案的發生,到滴滴免去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和客服副總裁職務,這也僅是形式上的回應罷了,難道滴滴不是間接的兇手嗎?難道滴滴公司就不應該對受害者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嗎?因此,對於這種不痛不癢的人事更迭,僅為了給公眾一個交待,絕不會讓人相信他們是真心的。

對於這樣一家無良知的公司,民眾有權利選擇更為安全的出行方式,既然對乘客生命安全不負責任,老百姓有就權利將你從市場中淘汰出去。


韓國成老師


人民日報講得對,一針見血,女孩死於謀殺,也死於機構的麻木。

這件悲劇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卻因為滴滴客服幾次拖延,耽誤了時間,再者,前幾天已經有一位女士遇到了這位嫌疑犯,幸運的是,這位林女士發現不妥,及時下車脫身,林女士已經向滴滴投訴,要求取消這位司機的資格,但是滴滴毫無作為,這是管理方面的問題,也是滴滴的麻木,前幾個月發生了空姐案,發個聲明道個歉,也有去整改,卻沒有解決問題,現在樂清女孩遇害案,也是發個聲明道個歉,連聲明都與空姐案差不多,現在也聲明整改,希望是真真切切地去整改,把顧客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而不是一個形式。

再來看看一位乘客分享乘坐uber的經歷,她在奧克蘭遇到司機騷擾,下車後立即向uber投訴,uber客服不久就回復,致歉並退回了車費,並且承諾會好好調查這個司機。

再來對比下滴滴客服,滴滴這方面的服務真的差遠了。








捲毛八一八


某機構的麻木真是讓人意味深長,這裡罵滴滴的已經夠了,其實說來說去,最終責任怎麼承擔,怎麼賠償,是法律的事情,至於要不要坐,大家可以依據自己的生活習慣,看自己意願。

我就說點別的吧,說說我們的出行方式

公交車,公交便宜又環保,就是扒手多,我過去坐公交,真是遇見扒手頻率太高了,一個比一個拽,淡定,希望有關部門加強管理

滴滴司機質量參差不齊,其實小城市反而好一些,因為圈子太小,都是本地人,拉不下臉,也犯罪太容易跑不掉,這一塊看能不能加大監管力度呢?方便定位報警更容易,線路變了提示。

地鐵,除了高峰期,我個人認為地鐵是最安全的所在,除了可能遇見色狼,那是相當的安全夜晚出行首選。

出租車,很多人都說出租車比滴滴安全,但是也希望大家注意安全,出租車出事的事情其實也挺多的

要說最不安全,其實是黑車和火車站附近層出不窮的野摩的,野三輪。其實出事的情況實在太多。長期性敲詐和繞路。

很多人認為我偏題,其實我只是希望大家關注滴滴的時候,能不能促使順便也管理下其他的交通出行方式的安全性。

我們不能每次出事曝光的就吼吼,沒曝光的就先不管,然後吼吼就完了吧?


廖彩琳律師


滴滴一下,危機四伏,這應該是現今的實際情況。空姐遇害到樂清女孩遇害時間相隔不長,滴滴已經從高抽成中賺錢上癮了,一面不斷盤剝司機成為平臺賺錢的工具,一面卻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

本次事件經過曝光後,大家都知道樂清女孩有兩次挽救機會。其一是該司機已遭之前乘客投訴,平臺無視,繼續冒風險讓這個司機接單,就為了能多賺點抽成費。其二是警察調取車牌時設置冗長流程,為什麼需要這麼長時間調取?因為整個滴滴的人都在忙著調度訂單搞抽成, 沒把警察取證訴求放在第一位,沒把乘客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自從滴滴吞併了快的一家獨大後,就一味想著怎麼多賺錢了,快車費一度都超過打出租車費用了,忙碌時段各種加價。。。

已經逝去了兩個生命,可我們能停止用滴滴嗎?這在拷問全社會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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