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商標被搶注,王健林與王思聰這樣處理!出乎你所料

據說,國民老公王思聰的名字商標被搶注了,這麼大的事情,不知道思聰老公知不知道這件事情呢?還是說要把商標買回來?可是王思聰的商標,畢竟還是很值錢的嘛,要買回來的話,估計要花不少錢啊!

“王思聰”商標被搶注,王健林與王思聰這樣處理!出乎你所料

王思聰

根據商標檢索,王思聰這個商標被註冊了68次,思聰這個商標被註冊了27次,權利人都不屬於萬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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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王思聰的老爸王健林可就心細多了,在大家討論王健林把萬達廣場賣了之後,其商標所有權怎麼辦?雖然“萬達”這兩個字簡體九個筆畫,繁體二十五個筆畫,簡則至簡,繁則至繁。但是充滿了哲理和東方智慧,這個商標會被王健林轉讓售賣嗎?況且,根據商標檢索,萬達集團和大連萬達集團共註冊了上千商標。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注冊了147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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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當然不會賣。王健林的做法是:簽了“萬達”商標使用授權書,該廣場還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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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

轉讓商標和授權使用商標有什麼區別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權法》第39條:轉讓註冊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權法》第40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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