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一紙通知,POCT不再「裸奔」正式進入臨牀科室

衛計委一紙通知,POCT不再“裸奔”正式進入臨床科室

現場快速檢驗,也叫即時檢驗(point-of-care testing, POCT),是指在採樣現場進行的、利用便攜式分析儀器及配套試劑快速得到檢測結果的一種檢測方式。POCT具有快速、使用簡便等特點,近些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大批POCT儀器進入醫院。由於其床旁的特點,POCT儀器進入醫院後使用科室主要是臨床科室,檢驗科雖然也有使用,但遠遠不如臨床科室的使用比率高。除了上述我們提到的優點外,經濟因素也是一大原因,畢竟如果POCT儀器放在臨床科室,這部分收入理所當然地計入臨床科室的總體收入之內,此長彼消,臨床科室收入增加,是建立在檢驗科收入減少的基礎上的,因此在很多醫院出現了檢驗科與臨床科室爭奪POCT儀器的現象。

雖然POCT在臨床得到了大量的應用,但其使用現狀卻不容樂觀,由於臨床科室缺乏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很多POCT儀器基本不做室內質控,更不用說參加室間質評,而是處於一種“裸奔狀態”,其檢驗結果的可靠性令人擔憂。更為重要的是,POCT儀器在臨床的使用,嚴格來說是一種違法違規行為,因為衛生部2006年頒佈的《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中有以下條款:

第九條 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集中設置,統一管理,資源共享。

第十條 醫療機構應當保證臨床實驗室具備與其臨床檢驗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場所、設施、設備等條件。

第二十一條 非臨床實驗室不得向臨床出具臨床檢驗報告,不得收取相應檢驗費用。

POCT儀器在臨床科室的使用,很難滿足以上條款(或者說很難同時滿足以上條款),嚴格來說是違規違法的,處在一種灰色地帶。所以雖然檢驗科與臨床科室在POCT的爭奪中處於下風,但卻有政策的支持,雖然咱打不過人家,但是咱有理啊!不過這種局面正在逐漸改變,天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8年5月25日頒佈的《市衛生計生委關於加強即時檢測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也許會為結束這一尷尬局面提供政策依據。該通知包括POCT儀器、即時檢測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報告格式內容以及信息化建設等六個方面,下面簡單介紹下這份通知的主要內容,詳細通知可參見天津衛計委網站通知:

衛計委一紙通知,POCT不再“裸奔”正式進入臨床科室

一、即時檢測管理:

通知規定“二級及以上的醫療機構應當設立即時檢測管理委員會,由醫務、護理、檢驗、預防、供應、信息、設備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院內即時檢測管理工作。即時檢測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醫務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檢驗部門負責即時檢測質量管理工作和醫務人員臨床操作培訓考核工作”同時規定了即時檢測管理委員會的幾項主要職責。

從這個管理委員的組成可以看出,級別還是很高,由醫院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人,醫務部門負責日常管理,而具體的質量管理和操作培訓,則由檢驗科負責。而且在主要職責中有一條是檢驗科同仁非常熟悉的內容:“定期對即時檢測設備進行質控檢查,並組織即時檢測項目比對,保證同一醫療機構內檢驗結果一致。”我們都知道,檢驗科如果出現兩臺不同品牌或者不同方法學的儀器,一般都要做項目比對,防止在同一家醫院內,出現同一病人檢驗結果不一致的情況,通知中的這一條,可以保證整個醫院POCT檢測的一致性。

衛計委一紙通知,POCT不再“裸奔”正式進入臨床科室

二.人員培訓和考核:

對於人員的培訓和考核,通知做了具體規定,可以說還是比較嚴格的,培訓內容統一由市檢驗質量控制中心制定並提供,並且內容非常詳細包括但不限於即時檢測設備檢測原理,應用價值,適用範圍和特性,儀器、試劑盒質控品儲存條件,標本採集、檢測的操作步驟,質量控制,結果判讀,安全預防措施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且考核合格才能上崗。

三.質量控制:

通知要求醫療結構必須建立即時檢測的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體系,而且在質量控制中再次強調了即使檢測設備的比對,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性。為了保證比對的簡單易行,同時規定同一醫療結構同一檢測項目原則上不能採用兩個品牌以上的檢測設備,同一病區必須選用同一型號檢測設備。

衛計委一紙通知,POCT不再“裸奔”正式進入臨床科室

四.報告格式和內容:

與常規檢驗報告相比,即時檢測報告除了常規內容外,必須標註“即時檢測(POCT)”字樣和檢測設備的同一編號,同時規定檢測報告要粘貼至患者病歷中,不能只檢測不出報告。

這份通知將為POCT正式脫離檢驗科的控制,走進臨床科室提供政策的依據,檢驗科在以後POCT的應用中,僅僅負責質控和人員培訓。不過,從另一個方面講,這個通知對於POCT在醫院的規範化使用有重要意義,也給POCT在臨床的應用正了名,保證了POCT的檢測質量,最終受益的是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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