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全市範圍內開展電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青海新聞網訊 近日,海東市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在輸配電線路保護區內樹障、違章施工作業、違章建築等現象發生,確保全市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據瞭解,此次治理將重點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反規定種植的樹木進行修剪、移栽或清除;對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各種違章建築依法進行治理、拆除;嚴禁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違章作業;杜絕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挖沙取土。此次治理中,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認真清理區內樹障。對於電力線路建設在先、違反規定植樹在後,應修剪、移栽或砍伐的樹木,樹木所有者應自行解決。對拒不執行的,由國網海東供電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修剪、移栽或砍伐;對於植樹在先、電力線路建設在後,應修剪、移栽或砍伐的樹木,由國網海東供電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並給予樹木所有者適當補償。對於正在實施或將要實施的城市綠化工程或植樹造林活動,要求各縣(區)、各部門事先將規劃設計或計劃書面通知國網海東供電公司,由國網海東供電公司提出書面答覆意見。

同時,此次治理將集中拆除區內違章建築。對於電力線路建設在先、建(構)築物在後應拆除的,由國網海東供電公司與各縣(區)安監局共同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並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各縣(區)公安部門要予以協助;應當拆除但拆除確有困難的,須經供電公司和各縣(區)安監局同意後方可暫時保留,但建(構)築物所有者或使用者必須採取安全措施,並寫出書面安全責任保證書。規劃的建(構)築物建設在先、電力線路建設在後應當拆除的建(構)築物,國網海東供電公司應當與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協商簽訂協議,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拆除手續,並按規定標準對被拆除的建(構)築物所有者給予一次性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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