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至祁縣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 土地及附著物予以徵收的補充通告

離石至祁縣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 土地及附著物予以徵收的補充通告

文水縣人民政府

關於呂梁離石至祁縣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

土地及附著物予以徵收的補充通告

文政通字〔2018〕8號

呂梁離石至祁縣高速公路是我省規劃的“三縱十二橫十二環高速公路網”中第七橫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文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呂梁離石至祁縣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土地及附著物予以徵收的通告》(文政通字〔2017〕15號)精神和祁離高速開柵樞紐施工圖設計方案及實施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呂梁離石至祁縣高速公路新增用地範圍內土地及附著物予以徵收,現就相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一、項目新增徵收(拆遷)範圍

祁離高速公路新增在文水縣境內途徑:

開柵鎮:文倚村、武陵村、開柵村

以上共計3個村項目建設所涉土地,以及徵地範圍內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

二、徵收(拆遷)人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項目範圍內的土地、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由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牽頭組織徵收補償(拆遷)工作。通信、電力、自來水管線等設施由產權單位遷移。所涉被徵收(拆遷)人要準確完整地提供相關有效證件並配合好清點丈量工作。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收範圍內擅自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加層、亂栽搶種等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自負,政府一律不予任何賠償。

四、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積極主動配合土地徵收(拆遷)工作,要確保土地徵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違者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處。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文水縣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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