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被告知須交2萬多水費

3個多月前,王麗東拼西湊40萬首付款,購買了一套二手房。搬家入住3個月,水錶顯示用水2712噸,按照階梯水價收費,需要繳納21690.2元。自來水公司派員檢查,原來是室外水錶接近住宅處漏水,按規定,水管爆裂不歸他們負責,造成的天價水費需要用戶繳納。8月17日,王麗一手抱著剛滿月的孩子,一手提著從鄰居家借的水,吃力往家趕,準備午飯用水,“這個解釋,我很不理解!”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被告知須交2萬多水費

事發:自家自來水突然斷流

王麗購買的房子,位於鄭州市隴海路與紫荊山南路交叉口向東400米路南,小區名叫大城小區。8月17日上午9點多鐘,她一手抱著剛滿月的孩子,一手提著水桶去鄰居家借水吃,“這種情況持續一個多星期了。”王麗稱,她是周口淮陽人,家境並不富裕,丈夫在北京打工。去年懷孕,和丈夫商議決定,在鄭州買套房子。首付款40萬,剩餘錢為銀行貸款。這筆首付款,20萬是夫妻倆積攢的,剩餘20萬元,18萬借親戚朋友,另有2萬元刷的信用卡。

5月8日,和原房主辦理完網籤手續,他將房子予以交割,“我們進行了簡單裝修,立即搬家入住。”

王麗說,8月8日,她發現熱水器一直不出水,詢問樓上樓下鄰居,均稱供水正常。起初,她以為是熱水器出了問題。叫來修理工檢修,熱水器沒問題,猜測是自來水供壓不足。隨後,自來水公司維修人員趕來檢查,原來是自來水錶附近的水管爆裂了。

抄表員告訴王麗,其家水錶顯示用水達2526噸,而上次5月8日抄表,顯示為354噸。也就是說,短短3個月時間,王麗家的用水量達到2172噸。抄表員說,按照階梯水價核算,她需要繳納21690.2元水費。

疑惑:“天價”水費該由誰埋單?

“我買這套房子才幾十天,就需要繳兩萬多元水費?這些漏水從哪兒來?“王麗稱,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按照相關規定,水錶以內歸用戶負責,水錶以外歸自來水公司負責。而出現漏水處,恰巧位於自來水錶內側,這樣說來,她不僅要承擔水費,還需要自行維修爆裂水管。對於此事,該小區物業公司的王先生說,大成小區的水、電、氣收費檢修,都是專業人士負責處理,物業沒有介入過此事,因此也不負責維修。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被告知須交2萬多水費

雖然剛剛搬進小區,與許多住戶還不熟悉,但是王麗遭遇這件事兒後,她已經成為小區的“名人”。

獲知了多方信息,她對自己應該承擔“天價”水費,充滿了疑惑。據該房原房主及小區多位業主介紹,2004年,大成小區進行了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每戶居民繳納了1000多元。施工人員的資質審核、材料選取等方面工作,均由自來水公司牽頭全程總負責,業主沒有參與。“你們乾的活出了問題,咋讓我們業主埋單?”多位業主不解地說。

女子買房3月“用水”2172噸 被告知須交2萬多水費

採訪中,王麗家水錶抄表員受訪時說,該用戶家水錶走的多,屬於自來水管爆裂。按照規定,水錶以外側自來水公司管理,水錶內側住戶負責。目前的情況是,漏水處是水錶內側,需要王麗自行負責維修,並繳納水費;如果是水錶外側,我們立即派人維修。

鄭州市自來水公司相關人士表示,該用戶家出現的問題,他們此前也遇到過幾起。按照鄭州市供水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水錶內側出現爆裂漏水,的確應該由用戶負責,“不過站在用戶的角度考慮,她的疑惑也有道理。我們會派人再作調查,爭取妥善處理。”

針對此事,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稱,市民和自來水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法律關係,市民繳費、公司供水,是雙方各自應盡的法律義務。合同存續期間,進行了一戶一表改造。如果市民僅負責繳費,選材、施工等均由自來水公司實施,那麼,天價水費應當由自來水公司承擔。水管爆裂,要麼選材料質量有問題,要麼是施工不合格等,作為自來水公司方,除非有證據證明市民存在故意或過失毀損所致,否則市民無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水管爆裂系第三方造成,可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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