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經開區建立「4+6+5」環境衛生督導模式

德州經開區建立“4+6+5”環境衛生督導模式

德州經開區建立“4+6+5”環境衛生督導模式


日前,我市出臺《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決定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集中整合、優化佈局的原則,對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進行重組整合、改革改制,增強國有資產運營能力。除市政府及市國資委授權外,市直部門(含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今後不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市直部門與國有企業全部脫鉤。

根據要求,今年年底前,將實現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實施範圍是市國資委尚未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企業、市直部門對外出租出借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長期實質性使用的行政事業性資產。事業單位改製為國有企業的,改制完成後納入集中統一監管範圍。

結合市屬國有企業實際,涉及民生領域或有發展前景,與市管重點國有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企業分別劃轉調整至財金公司、德達公司、城投集團和交投集團。對需要國有資本退出,嚴重資不抵債、停業停產、不具備正常經營條件的企業,由市國資委牽頭,原主管部門配合,進行國有資本退出、清算、註銷、關閉。對於已經將產權關係調整至財金公司、德達公司、城投集團、交投集團的,依產權關係和市級國有資本佈局調整隸屬關係,納入統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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