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社會撫養費

作為影響諸多民眾的一項行政政策,不能輕易地說再見。

【僑報8月17日“四合院”時評】在中國多地發出“催生令”的背景下,“社會撫養費”之存廢問題,也再次引發社會關注。多位專家研判,明年全面放開生育是大概率事件。如果此言成真,那麼社會撫養費的廢止當是板上釘釘之事。

社會撫養費,曾用名“超生罰款”、“計劃外生育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無論是“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還是“全面二孩”,社會撫養費都是計劃生育國策的組成部分,地方政府的徵收(針對違法生育者)都是合規的。

在社會撫養費行將走入故紙堆之前,關於它的一些問題卻不容官方迴避。

其一,徵收所得之去向。這個問題引發的爭議一直較大,2014年就有報道稱,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國共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超過了1.5萬億元(人民幣),但這些費用到底有多少入了國庫,外界不得而知。而國家審計署2013年的一份報告則顯示,實際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絕大部分用來支撐計劃生育體系,甚至有的被挪作小金庫,真正投入到公共資源上的極為有限。由此看來,社會撫養費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民眾超生的衝動,卻沒有完成“補償公共事業投入”的使命。

其二,野蠻徵收之創傷。關於此問題,外界很難見諸報端,但在過去的三十多年裡是事實存在的。比如,一些地方在徵收時未能採用人性化的執法方式,強行進入居民家裡捉豬牽牛、拿鍋挑糧等,部分計生官員“吃拿卡要”,徵收標準不明確、執行不統一,也對居民造成了不可小覷的人身財產傷害。官方也應對此重視,要對事實傷害做出實質性的彌補。

其三,停止徵費之效果。如前文所述,在它存在的三十多年裡,社會撫養費沒有完成歷史使命;那麼,今後停止徵收撫養費,也未必就能如官方所設想的激發生育意願。目前,中國生育成本不斷高企,“不想生、不敢生”已成為普遍現象,在有關生育的配套服務未能得到全面落實之前,低生育率恐怕仍會持續多年。

作為影響了絕大多數民眾的一項政策,社會撫養費註定不能輕易地說再見。民眾需要清楚知道它怎麼來的又是怎麼去的,而這就需要官方給出一份完整的交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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