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6年難拆時代廣場11間違建小平房 住建局:今年將依法拆除

藍田縣6年難拆時代廣場11間違建小平房 住建局:今年將依法拆除

藍田縣時代廣場小區和公路之間的狹長地塊,有一排11間的小平房,門前最窄處通道只有一兩米寬。這一排小平房已建成6年了,卻沒有用地、規劃、建設手續,藍田縣住建局認定其為違法建築,將於今年對該違建進行拆除。

藍田縣6年難拆時代廣場11間違建小平房 住建局:今年將依法拆除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反映:“藍田縣時代廣場違法建築,侵佔幾十戶居民院落及消防同道長達六年之久。住戶多次向藍田縣城建局(住建局)反映此事,並要求拆除違法建築。至今沒有結果。”

藍田縣大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回覆說:“您反映的時代廣場違法建築,2017年8月7日縣住建局已下發《違法認定函》。目前,我縣已由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局抽調專人成立聯合調查組,針對問題進行督促整改,並將按照2018年工作計劃依法對該違建進行拆除。如有需要,請諮詢縣住建局,聯繫電話029-8275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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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什麼樣的違法建築需要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局抽調專人成立聯合調查組呢?5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藍田縣採訪。在西藍高速路口東側,就是時代廣場小區,小區圍牆和公路之間有一排共11間的小平房,門前通道狹窄潮溼。小平房北端三間被一家幼兒園租用為廚房,南端6間大門緊鎖,窗戶上寫著“出租”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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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記者查看之時,藍田縣住建局監察科幾位工作人員也來到現場調查此事。據他們說,這排平房原來是時代廣場小區物業辦主任私自所建,以每戶數萬元賣給了別人,後來這名物業辦主任去世了,許多事就說不清了。這排房子確實沒有相關手續,屬違法建築,2012年建設時住建局就派人勸阻過,但住建局沒有執法手段,房子還是蓋了起來。2017年住建局按照規定將此案移交給縣城市管理局依法拆除,現在還需要完善一些證據材料。

藍田縣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科張科長介紹說,2017年8月7日,縣住建局已下發時代廣場違法建築的《違法認定函》,將此案移交城市管理局。但按照上級的規定,住建局還需提供建設違法單位法人或個人身份證明、建設立項批文、土地手續等六項證據材料,手續完備才能依法實施拆除,目前正在等候住建局提供這些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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