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信子女上學受限,你怎麼看?

媒眼觀瀾


自5月1日起實施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已過去兩週,關於失信人的政策也是越來越嚴格。

在此之前,國家還頒佈了對失信人最為嚴格的懲治條例——限制其不動產交易

而對失信人最為打擊的一條政策:不能讓子女上高消費私立學校每個父母都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不管自己身份如何?總是希望下一代有出息,超越自己。但,看到山東濰坊市昌樂縣昌樂二中一則高中招生信息後,網友們都開始熱議。

紅線加粗的要求:報考生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

對此,部分網友這樣評價“

網友A:孩子是無辜的,這麼做和封建社會有什麼區別

網友B:會不會侵犯孩子的教育權

網友C:支持,這才是對現在誠信社會最該有的約束力

網友D:有點狠,一人失信,牽連全家

對此招生準則,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呢?合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7條:

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對欠錢不還的人實行限制消費,是為了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促使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幹警於文浩就曾發表以下觀點:

1

此規定針對的是“老賴”的高消費行為,而非針對受教育權。

對此規則的設定,其立法本意在於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防止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行為減少其個人財產。

2

限制就讀高消費學校不等於限制就讀。

限高規定僅規定了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對於公立學校、正常收費標準的私立學校等並沒有進行限制。即其子女仍然可以到公立學校等進行就讀。

3

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費令。

限高規定中第八條、九條也規定了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從以上規定中也可以看出,如果確實因為孩子需要就讀等方面原因不得不進行消費活動時,被執行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後可以就讀,充分保障子女的受教育權。

無論從法律意義上講,還是上升到人權、道德高度來講,違法本來就是一件需要可能被剝奪人權的事。只不過,對於失信人來說,這種代價相當高,除了不能讓子女在私立學校得到更好的教育之外,失信人本人還會被限制:

1.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 旅遊、度假;

7.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不僅為了自己,為了下一代,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有借不還,子女受難!


小小金融集團


第一,治理“老賴”就應該抓住要害。雖然政府部門出臺了治理“老賴”的各種辦法,但是有的人還是會鑽法律的空子,每年都有農民工討薪的事情發生。有的“老賴”欠工人的工資不發,欠銀行的貸款不還,財產轉移到親屬名下,依然住著高樓大廈,吃著山珍海味,對待這樣沒有良心的人,難道還要溫柔以待嗎?


第二,就應該限制老賴的高消費。這裡只是限制老賴子女的高消費學校,並沒有限制他們完成正常的學業。這樣就有人坐不住了啊!想想看有多少農民工的子女因為欠薪沒有錢上學貽誤正常學業?又有多少人因為欠薪改變了人生?(那些自殺的,有病耽誤治療的等等)怎麼就沒有人想想這些人呢?人家是憑力氣掙錢,力氣出了,錢不給人家,拿著人家的錢高消費,他們還有理了?

第三,欠錢規定數額,超過數額全國聯網追逃。強烈建議給老賴建立黑名單,連續上黑名單的全國公示,讓老賴無地自容,成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有人說要保護隱私權,對這樣沒臉沒皮的人還有什麼隱私權可言?有本事別犯法,公民的權利都受到保護。

總之,我覺得這種做法沒什麼錯,相反對老賴起到震懾作用,這麼好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林林媽媽


國內這種極左的思想還是很嚴重,也不知道是不是都是債主在回答導致產生片面現象。

首先,我們要界定什麼是“老賴”,是有錢不還還是一個月不還還是幾個月一年不還,還是真的破產了,負債累累,無力償還?國外對於個人也有破產一說。

如果是有錢不還,無可厚非,政府可以通過一系列手段在前期進行預警,譬如防止資產轉移,或者判定虛假資產轉移無效。

如果是真的出現實際無力償還,還有是被高利貸,套路貸,裸貸,校園貸,中介高額的砍頭息等抽貸搞慘。這樣的情況難道也要株連九族嗎?

現在可能你是債主,可以申討要求怎樣怎樣,

如果有一天你的子女在學校被套路貸,裸貸糾纏走向極端,或者有一天你也不小心被套路被高利貸,你會怎麼樣?

最近互金協會高呼要打擊逃廢債,如果界定屬實,無可厚非。但是就怕一刀切!於是,中央終於出來嚴打高利貸,套路貸,我覺得很欣慰。國家高層看透了表象,還是很給力的!

所以,沿用最近的話,要有敬畏之心,可能現在我們在A位,突然就可能到了對立的B位了,三年河東三年河西,只有社會和諧穩定了,才可能快速發展。


珠寶公眾網


堅決支持父母失信,子女升學,就業收到限制。

當今社會部分人員自己過著土豪般的生活,卻對金錢來源不負責任。身邊的失信人,不管錢怎麼來的,只要到了他們手裡,豪車豪宅,生活奢靡;大都自己當了老賴,也沒有影響個人生活,因為他們已經有各方面的準備了:車房不在自己名下,錢款早已轉移,資金賬戶不再走公司或自己賬戶,另換招牌用他人名義做自己的生意。你看看,周圍是不是這樣子?看到那些血汗錢被他們揮霍,還拒不還款,甚至說:還說是治病救命的錢,沒給他錢,命也沒沒了。你內心會有何感想?

昨天,有個72歲的農村老人,剛做完胃癌手術,去跟我熟悉的失信人索要錢款,最後也無可奈何。目睹這個過程的朋友說,看看真可憐,這些錢得攢多少年,這個人還能活多少年?所以,嚴格打擊失信人,才能讓他們負起社會責任,才能樹立正氣。



花自香17


現在我遇見一部分不是為錢所逼的人口談兩個“無用”論:

一、高學歷無用論,認為子女上大學以上高學歷,純粹化冤枉錢,又不包分配,大學混幾年,錢糟蹋不少,就一個畢業證,知識也沒見長多少,不如早回來找個活或做個買賣掙錢實在。

二、養老保險無用論,這裡說得是自由職業者的個人參保。又沒有單位補繳,個人補繳和存款利息相差無幾,錢投出去有收不回來的可能,還是存夠了錢自己保自己最保險。

在我瞭解的這類人中,低學歷的暴發富戶佔多數,他們只圖當前利益,眼光相當淺薄。對這教育投資和養老互助深不以為然,不過這些人買彩票到樂此不疲,屢不中屢買,偶小中再買,(搖頭)不可思議。


泰山木32140178


本人非常支持!我是老賴的受害者。九八年八月,一個陳姓人,父親因事坐牢,他到我家來借錢還贓款,我當時家裡錢不多,還從別人家裡借了兩千,共借給他五千元,是我當年的兩個月工資呀!我的一個遠房親戚也是個流子,他兩個人常在一起鬼混,可能是賭博欠了老賴的錢,在我完全不知的情況下,老賴寫了個字給流子,說抵我的借款,於是兩人都想見我。二0O一年,我想盡一切辦法找到了老賴,他理直氣壯,說早已完給我了,我追問他,他說出了原委,於是老賴藉口不還錢。九八年至今已整整二十一年了呀!我恨!恨恨恨!


六十一天549


很多人痛恨老賴非常理解,也看到很多這種老賴的文章評論都是恨不得老賴直接死刑,但是當下這個社會被套路貸的被人騙得、給人擔保,借款人跑路的等等這種被老賴的還是挺多的,俗話說,禍不及家人這句老話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覺得應該區別對待,不要一刀切,孩子是無辜的,如果真這樣很多孩子心裡會有陰影,不利於孩子成長。當然了,對於那些真正有錢不還的可以採取這樣的手段,這個就看怎麼定性了。只能說理性對待,也不要做網絡的鍵盤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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