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悼紅軒重憶紅樓夢★脂硯齋再問石頭兄--

“踢館函”扔在“中國紅學會”已第90天;“約戰函”扔在“北京曹雪芹學會”已第32天。

磚家自去年9月底到現在,前前後後發表了200多篇文章,來證明所謂的“曹雪芹”不過是一場荒唐的鬧劇罷了。本著真理是越辯越明的精神,三個月前,磚家發函希望和“中國紅學會”和“北京曹雪芹學會”來一場較量,把事情說說清楚。接下來的事情大家也都看到了,原來不過都是徒有虛名罷了,嘆嘆。

千萬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千萬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磚家認為,世間同名同姓的多了去,在今天單單一個浙江省,就有26名新生兒名叫“曹雪芹”。所以以胡適為代表的新紅學所做的,不過是把那個時期凡是名叫“曹雪芹”的人彙總到了一起,然後張冠李戴,指鹿為馬,可謂破綻百出。這種所謂的考證,它本身就是一張廢紙,沒什麼特別的意義。以至於到現在它都拿不出任何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曹雪芹”是《紅樓夢》作者!

就連敦敏與敦誠詩中的“曹雪芹”,和張宜泉詩中的“曹雪芹”也不是同一人!因為敦敏與敦誠詩中的“曹雪芹”叫“芹圃”,而張宜泉詩中的“曹雪芹”叫“芹溪”,兩者風牛馬不相及的事。詩中也沒提及這些所謂的“曹雪芹”,和《紅樓夢》之間有什麼半丁點的關係。其實原因很簡單,兩者不過是同名同姓巧合罷了,所以怎麼可能會是《紅樓夢》的作者呢?

千萬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春柳堂詩稿》的作者張宜泉說“曹雪芹年未五旬”。而四十一歲至五十歲才是“五旬”,象“鐵”一樣證明這位“曹雪芹”沒活過四十歲。

更可笑的是敦敏與敦誠詩中的“曹雪芹”死於甲申年,和《紅樓夢》裡“壬午除夕”完全對不上號。於是有人就幹了件削足適履的事,愣是說《紅樓夢》書上的“壬午除夕”寫錯了!這是很荒唐的。

其實,拋開這些所謂的“史料”。我們從文本上一分析,就會發現《紅樓夢》所涉及的是大清宮闈秘史!它抖露了大量的大清皇宮醜聞,已經觸犯了文字獄,誅及九族。這個“曹雪芹”是沒有膽量把自己名字署在書上面的。所以書上的那個“曹雪芹”,僅僅是一個為了逃避文字獄而虛擬的符號,它絕無可能是《紅樓夢》的作者!

千萬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今天居然還有人,在廣庭大眾之下,大言不慚地說“曹雪芹”如何如何巧妙地躲過了文字獄,令磚家噴了一地。又有不少人勸磚家“大家各玩各的,互不干擾”,磚家認為這種言論真是可笑之極。李鬼們無非是希望繼續將騙局維持下去,繼續愚弄民眾。但真理只有一個,更何況這本身就是一場學術打假,所以不存在蛇鼠一窩、李逵和李鬼共存的局面,否則對作者和讀者,以及歷史都是極不負責任的。

其實若想知道“曹雪芹”,到底是不是《紅樓夢》的作者?非常的簡單,對壘便知,一點都不復雜。因為真理是越辯只會越明朗的,只有真金才是不怕火的。

千萬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這是對原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紅樓夢》可以不讀,但不可以不尊重。最後,磚家在這裡向大家呼籲,別買印有“曹雪芹”的《紅樓夢》。一方面是對這種“鳩佔鵲巢”強盜式行為的譴責,另一方面也是對《紅樓夢》真正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作者:賴曉偉。紅樓夢乃清宮秘史,絕非“曹家”之事。為你還原真相,歡迎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