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車禍沒了,他媳婦現在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的孩子,應當如何勸說挽救這個未出生的寶寶?

蔣鐸


一場車禍損失掉了你小舅子年輕的生命。也讓他的家庭蒙受了悲痛氣氛,給妻子也帶來了不可磨滅的痛苦。作為姐夫和姐姐的,你們自然要安慰這個兄弟媳婦兒。況且他還有了你們兄弟的親生骨肉,目前還在肚子裡的八個月的胎兒。根據你的描述,如果說都懷孕八個月了,那麼是不能流產的。只能是做引產的,因為孩子的體積已經很大了。而且胎盤已經羊水都已經比較成熟了。而且這個時候引產,孩子出來以後孩子是可能活的。如果說建議的話就是說你的情況只能是做引產的。孕婦應該是沒有什麼危險的,不影響他以後的生育。可是這已經在你肚子裡存活了八個月的胎兒。要想做手術的風險比人流還要大。如果已經決定引產,就應該儘快手術。懷孕八個月的引產的胎盤已經形成。胎兒腳大,骨骼變硬分晚出生時需要充分的擴張子宮頸,想一想,這樣的事情你再對你的小舅子媳婦兒去說一下這個情況。其實現在我想說的是,雖然丈夫的生命沒有了,但是她的肚子裡的生命還是愛情的結晶。既然胎兒都已經這麼大了,還是把他生下來好的。



伊春美食美客




題主的問題很難有確定的答案。

一,女方還年輕,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因此可能為自己考慮的多一些。這也是人之常情,外人也沒有權利責備她。

二,孩子已經八個月了,等預產期到了,生下來肯定是一個健康的孩子。

我見過一個七個多月的早產兒,身體很健康,而且不到一歲就會走路了。

三,關鍵是這個寶寶生下來誰來扶養,讓年輕媽媽扶養不現實。原因是:1.媽媽一定要再嫁,有了新的家庭,會繼續有孩子的。2.即是年輕媽媽願意帶著孩子一起生活,那新老公是否願意接受這個孩子,還在兩可之間。3.孕婦不是很愛她老公,也不是很愛這個家,不然不會要打掉孩子。人家的選擇也沒有錯。

四,如果婆家真的很想留下這個孩子,給已經亡去的兒子留下一個根。那麼婆家人就需要拿出百分之百的真誠去跟兒媳婦溝通。如果婆家人願意自己扶養孩子,只要孩子一出生就帶走。我想兒媳也許會答應剩下孩子。畢竟已經八個多月了,已經臨近預產期,到孩子出生沒有多少時間。即使改嫁也不急於一月兩月的。

總之,這不是外人勸的事情,是要看雙方當是人的態度,特別是婆家人的誠意。

你說是不是?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小舅子車禍沒了”?“他媳婦現在想打掉肚子裡的已經8個月了的孩子”?“應當如何勸說挽救這個未出世的孩子”?

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這麼地來看待:

一,“小舅子沒了”,那他們原來感情好嗎?

如果他們原本感情好,那麼,我相信,她自己就會選擇將她們共同的孩子給平安地生下來,並且撫養成人的。

二,如果是她孃家的意思,這個“姑爺”沒了,他們的女兒還年輕,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還要考慮到她(們)以後的生活與實際情況,作為她的最親的人,為著她考慮,為了她好,顯而易見,也是情有可原,毋庸置疑、無可厚非的,千萬不要去責怪他們。試想一下,正常人的日子,都過得不容易,何況是一個孤兒寡母的,可想而知,一般來說,日子該會有多麼的艱難呀。

那麼,為了保住你媳婦孃家的血脈,你們,就只能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聲情並茂地勸說、請求她(們)將肚子裡的孩子給生下來了。畢竟,原本就是一家人嘛。該關照就關照一下她(們);該幫襯就幫襯一下;該補償就補償一些。如果是你小舅子車禍出世時,有賠償金,一定不要少了她(們)該有的一份,如果沒有,你們也要儘量拼湊一些,以幫助她(們)先渡過眼下難關。

並且,她已經懷孕八個月了,打胎,不管是對大人(孕婦),還是對孩子(八個月大的胎兒,已經完完全全是一個人了,基本可以成活了。)都是,很殘酷(殘忍)的。

無疑,打掉自己肚子裡已經八個月大了的胎兒,對孕婦來說,都是一場賭博,情非得已,她(們),肯定也不想呀。也許是傷筋動骨,對身體健康極為不利;也許還會,從此以後,再也沒法懷上孕,有自己的孩子了。總之是,無論如何,就算是退一萬步講,對她的傷害,也是顯而易見的。何況,還有懷孕了八個月的感情呢!

要打掉已經在肚子裡發育了有八個月了的胎兒,對胎兒來說,毋庸置疑,是殘忍的。他其實已經具備了一個人的幾乎所有條件,(當然,只是還不夠強壯到足以應對外界的各種挑戰)只要隨後的“臨門一腳”——出生,他就立馬會是一個人了。這時候,選擇打掉他,無疑是殘酷的。幾乎就相當於是親手殺死了自己的親生的孩子。如果是那樣,也許,等以後,回過頭來,再看時,她(們)會後悔莫及,也說不定的。

所以,你,做為你媳婦背後的“頂樑柱”,想要幫助她留住她們孃家的血脈,你只有認真地幫她(們)多多思索,合理有效的出謀劃策,並且,耐下性子,耐心細緻地分析與她(們)聽,然後,再將這篇文章“拿”與她(們)大家看,我相信,你一定是可以成功的說服她,留下這個可憐又可愛的孩子的!

因為,雖然,這個孩子,如果出生了,他確實是就已經沒有父親了,但是,他還有除了父親以外的所有的一切,包括這份濃濃的愛!俗話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既然,他爸爸已經去了,但是,他們的緣分還在,他其實就是他父親留下的最後一個最重要、最珍貴的禮物!(再說,有許多看似有所謂的父親的,結果又是怎麼樣呢?他們與他們的媽媽,還不是過得很悽慘?在如今這個渣男橫行的年代,這樣的例子,難道還少嗎?!)

說不定,因為她(們)的有始有終、有情有義,最終,還能找到一個勤勞善良的男子漢,與她(們)一起,共度餘生,完成你那小舅子沒有完成的任務呢!【到時候,你(們)可要講良心,不要變卦啦!不管她最終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不管以後她是嫁出去還是招進門。你們,也應該,將他們,依然當做一家人,一如既往地幫助、關心他們哦!呵呵——多一個,甚至是一家人,做親戚朋友,不是更好嗎?!】朋友(們),你們說,我說得對嗎?又是不是,這個理呀?


豆248752315


哎,悲劇啊。

我想很無情的表示支持他媳婦打掉她肚子裡的孩子。

為之奈何?

在胎兒沒出生之前,不算嚴格意義上的“人”。但一經出生,哪怕只有一分鐘,他就是一個受法律保護的“人”了,受到和正常人一樣的所有法律的保護。哪怕他先天殘障,任何人也都沒有權剝奪他生存下去的權利。

回到主題,丈夫意外不幸去世,對一個家庭的打擊是巨大的。媳婦決定打掉肚子裡即將出生的胎兒的行為,雖然經不住“道德”的拷問,但於現實而言,對她卻又是最好的選擇。因為胎兒一出生,將面臨著方方面面的問題。

首先就是撫養問題,人類畢竟不是野生動物,孩子生下來幾個小時就可以四處奔跑,一兩個月就能獨立生活了。嬰兒長大成人是個漫長而讓人心力交瘁的過程。一個失去了丈夫的女人要獨自把一個嬰兒撫養長大,需要的不僅僅是毅力和愛,更需要能力。有人也許會說亡夫的父母可以幫忙,但事實上,父母和爺爺奶奶在如何教育後代上往往分歧巨大。一個無助的女人在這個問題上往往會處於劣勢。這對她來說,考驗著生存下去的耐心。

《金婚》上就探索過這個問題,佟志的兒子意外去世以後,他兒媳去做了胎兒的性別鑑定,得知是兒子以後,她決定生下來。電視劇裡並沒有在兩代人如何撫養這個孩子上過多展開,但兒媳最終因為無法接受佟志夫妻的撫養方式而獨自帶著兒子走了。後面並沒有再介紹她是如何一個人帶著孩子度日的,但其艱辛程度不難想象。只是她有沒有後悔過,就不得而知了。

其次是兒媳的個人問題,青年喪夫是不幸的,如今已經不是宣揚“貞潔烈女”的時代了,“改嫁”遲早會被提上日程來,而且是件“宜早不宜遲”的事情。就算孩子生下來了,她也幾乎不可能一個人帶著孩子過一輩子。當她改嫁時,孩子怎麼辦?無論留給亡夫的父母還是跟著自己改嫁,對孩子來說,都是不幸的抉擇。

我想多數人出於“人道主義”和“把傷害程度降到最低”的角度考慮,希望她能把肚子裡亡夫的“根”留下。也多少給喪子的父母留下一點念想。但他父母本身也年事已高,又有多少精力能夠把孩子撫養成人?

人,都是自私的。她處於對自己未來的考慮,打掉孩子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她不想被肚子裡的孩子困死一輩子。對她來說,她還有做母親的機會。

因此,我覺得還是讓她獨自做決定把,因為除了她,沒人能對她肚子裡的孩子負責。如果她決定生下來,那說明她是真愛逝去的丈夫,願意為他付出一生。而如果她決定打掉肚子裡的孩子,那也無需用道德來苛責她,畢竟人的一輩子也就那麼幾十年。誰也不願意還沒來得享受幸福,就面臨著單親母親的生活。

所以,還是尊重她的個人意願吧。


遊子天涯君莫問


男人車禍沒了,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他的媳婦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大的孩子,也有她打掉的道理,必定她還年輕,對於以後嫁人和撫養孩子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我們小區有一老夫妻,獨生子,兒子在企業是高管,家庭比較富裕。:去年兒子結婚六個月了,兒媳婦也懷孕了,但這個兒子不檢點,有一天晚上和別人爭一個坐檯小姐,被對方殺死了,兒媳婦聽說後非常氣氛,執意要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這時公公婆婆站出來說話了:大意是說是他們的兒子對不起她,你想打掉胎兒是你的權利,但你能不能看在我們老倆口的面子上把孩子生下來,第一也給我們留一個後,第二,就是以後把你當成我們的女兒一樣看待,你如果再嫁人可以嫁到對方去,也可以在我家結婚,我們家的所有財產將有你和肚子裡的孩子繼承,孩子的將來撫養到18歲的撫養費全部是爺爺奶奶的!最終這個兒媳婦同意把孩子生下來,結果生了一個兒子,


司馬小絹


看到這個提問,挺悲情的,雖然是出於好心挽救一條生命,但我還是要說,如果你沒有能力去撫養,尤其是孩子出生後,孩子的爺爺奶奶沒有能力去撫養,還是建議不要生下來。

何況,提問的你,僅僅是個外人,管那麼多幹嘛?即便要管,也是你的媳婦,或者你的岳父岳母去管,還輪不到你,只能是瞎操心了。

其實,要生一個孩子容易,但要養一個孩子,尤其是把一個孩子撫養成對社會有用的人,何止比生孩子難百倍千倍。

如果這個女人把孩子生下來,自己又不管,爺爺奶奶也根本無力撫養,那麼,撫養的責任就落在孩子的姑媽姑父(提問者)身上了,請問提問的人,你願意養嗎?你的老婆願意養這個孩子嗎?如果不願意,那就不要管,生還是不生,選擇權在小舅子老婆手中。


何況,即便做爺爺奶奶的,或者做姑媽的願意養,孩子從小沒有爹孃,能夠長成什麼樣的人,都是未知數,如果最後因為無人管、放任自流,成為一個地痞流氓,給家裡不斷惹事的人,還真不如早早打掉,沒有這個孩子。

不然,生下來是害了別人,也害了孩子。

還有一點,如果爺爺奶奶孩子的親人都不撫養,讓女孩自己養?一個女人,懷胎時,老公去世,你讓她把孩子生下來,如何生活?你們給她生活費嗎?即便給生活費,那麼,女的怎麼嫁人?帶一個幼小的孩子,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誰會接手?很難嫁出去吧?

反之,如果女的把孩子打掉後,沒有孩子,一身輕,輕裝上陣,趁自己還年輕,重新找一個男人,那不是鬆鬆的事情呢。

所以,孩子是生,還是不生,由小舅子的老婆自己來決定,因為,生還是不生,不僅決定了她未來的人生、生活,這個選擇權也在她自己手裡,其他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替她決定,更沒有權利去決定她未來的人生規劃。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沒有人邀請我,我是自己來回答的。

我恰好親自看到過同樣的事兒。

在十多年前,一個姓呂的農民,他本來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水淹死了,小兒子長大了,談了一個女朋友,這時候他們倆還沒有打結婚證。女孩姓王,剛剛懷孕。小夥子出車禍死了。

老呂家夫婦到女方家裡面跪著求王家女孩及其父母,生下這個孩子。為呂家留一個後。不知道他們口頭說了什麼協議。

不久之後,呂家就花錢買了大公路旁邊一塊宅基地,在上面專門為女孩蓋了一所房子。女孩兒把這個女兒生了下來,房子歸她,孩子由呂家老人帶。女孩如果要出嫁,給她辦嫁妝,她要看孩子也是自由的。

王女不可能像未婚的女孩那樣嫁了。相親的男的不是再婚就是喪偶,要不就是歲數特別大,特別窮的,娶不上老婆的。要說真愛,哪裡有那麼多真愛,大家首先都是看條件的。

王女後來找了一個再婚的男的結婚,自己也生了小孩,可是老是放不下這個沒爹沒媽的孩子,經常回來看她,但丈夫不太高興,家庭矛盾很多。

生下的小女孩,由於得到母親的照顧非常少,非常渴望母親的愛,數次離家出走去找母親。可是王女的經濟條件不好,主要靠現任掙錢,現任的掙錢能力也不行,家境不好,不願意把錢給不是自己的孩子的人花,兩口子常常吵架,非常為難。

小女孩看到母親又捱罵又捱打,又不敢留下她,覺得母親也不愛她,再次離家出走,變得憤世嫉俗,怨恨社會,初中都沒上完就不讀書了,找了一個混混混著。

我來說第二件事。

有一個小學教師,姓徐,她的丈夫意外死掉了。當時她懷的孩子可能有七八個月,都快生了,徐老師和她丈夫的感情非常好,她想要生下這個孩子,徐老師的母親堅持要她打掉這個孩子。

徐老師後來嫁了一個高中老師,高中老師擇偶的要求是可以離過婚,但不能有孩子,兩個人婚後生了一個孩子。現在徐老師夫婦平常夫妻一樣,帶個孩子,購購物,偶爾出去度假。

這個姓王的女孩和徐老師是差不多時間發生的這件事兒。

每件事情都有舍有得,太圓滿不太可能,看個人怎麼看吧。




統計嘿有趣


無論是從經濟角度還是從長遠來看,打掉這個孩子都無可厚非。畢竟一個年輕的媽媽獨立撫養孩子。意味著要為這個孩子放棄一生的幸福。

誰都不願意去養別人的孩子。更何況她生下這個孩子。孩子的爺爺奶奶,會願意去撫養這孩子嗎?父母有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男方也沒有留下什麼錢和財產。這不是雞湯能解決的問題。更不是道德綁架能解決的問題。撫養孩子意味著重大責任。不是想養就能養的起的。因為生一個孩子而導致貧困。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年輕媽媽決定去打掉孩子,無可厚非。這是人之常情,趨利避害。

可是從人性的角度上講。八個月的孩子即將臨盆。如果從自己的利益方角度講。打掉孩子是最明確的決定。將來再婚不會受什麼影響?可是良心呢。那是自己的孩子。雖然法律角度上講,只要沒生出來殺人就不犯法。可是親自殺死自己已經懷孕八個月的孩子。怎麼下得了這個狠心呢?這真的與殺人無異呀,更何況殺掉的是自己的孩子。……

即使因為殺死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可是每每想起這個孩子。都將是一生中難以彌補的過錯和悔恨。

每個人的內心,都藏著一個魔鬼,一個天使。每一個人的靈魂都可以即高貴,又卑俗。關鍵是你想做什麼樣的人?

出於自身的利益,去打掉這個孩子,過上幸福的生活。這又何嘗不是自私自利?儘管自私自利並不犯法。可是卻違背自己的良知。良心怎能坦蕩,磊落,光明。人生在世,會面臨著無數個選擇。但重要的是,每一個選擇都能無愧我心。雖然我知道生一個孩子會意味著極大的責任。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真正高貴的人是必須要有一份責任和擔當的。這份責任擔當就是明知道對自己不利。但卻會因為愛和無私而且勇於承擔。更何況這是為自己的孩子的無私付出。即使因為這個孩子而導致自己的未來生活更加艱難。但當一個人的靈魂高貴。不處處選擇,只利於自己。更多的是對一個生命的尊重。我相信,如果選擇生下這個孩子。年輕媽媽的內心才能一生問心無愧。否則即使將來生活會過得更好。也會良心不安。

更何況你怎麼知道生下這個孩子就一定會過得更不好呢?如果因為你愛的付出,把這個孩子教育成人。也許長大了他會報你的恩。也許你的晚年,需要依靠他。也許他帶給你的幸福,比你給他的要多得多。……

即使打掉這個孩子,重新嫁人。有沒有想過因為流產而導致終身不育?萬一再嫁的人生不了孩子。婚姻是否能夠維繫下去?人這一生什麼都可能遇到,什麼都無法預知。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面臨選擇的時候,能夠無愧我心。

當然我知道生下孩子。除了非常有錢的人,能夠獨立撫養孩子。普通人絕大多數都無力承擔養孩子的重任。前方的路異常艱難。不是隨口說說就能夠承受得了的。但是即便如此。也不應該剝奪孩子的生命。但至少應該先把孩子生起來。然後把孩子交給一個條件好的人去收養。中國一些有殘缺的殘疾兒。很多美國夫婦都去收養。把他們培養成社會尖端人才。如果年輕的媽媽沒有能力去培養自己的孩子。何不給孩子一條生命。把他生下來。也許將來他會有福報遇到一個好的養父養母。給她一個美好的未來。……

請不要剝奪孩子的生命。是生而為人,對生命最基本的尊重。更何況是自己的親生孩子,怎麼忍心去傷害她?

佛教講因果報應。而殺害生命最損福報。而在所有的生命中,人的生命是最有靈性的。所以殺人的罪業最大最深。難以懺悔的罪業,除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就是殺害自己的孩子墮胎了。墮胎後會無形中影響自己的福報命運。也許你的趨利避害。因為自己沒有擔當,沒有責任反而讓自己未來的道路上更加充滿荊棘。如果此時你心中有大愛。為了一個即將出生的生命,而捨棄自己的利益。這種無私的付出與愛,卻恰恰拯救了你。…………

最後真誠的希望,這位年輕的媽媽能夠把孩子生下來。如果自己無力撫養。可以把它交給能夠有能力撫養她的養父養母。山東青州圓覺寺收養了許多有問題的棄兒。把他們培養成才。如果你真的無力撫養,至少也應該給他尋一條活路。不要剝奪他的生命……


觀自在111


首先我要問一句,如果這個孩子留下來了,你們願意擔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嗎?如果不願意,憑什麼能勸說人家留下孩子?

作為一個懷胎8月的孕婦,她與寶寶之間的骨肉親情比你們任何人都要深,這個月份的寶寶即使是早產了很多家庭也會盡力去救,正常情況下的孕婦怎麼可能平白無故打掉寶寶?她應該有著難以言說的苦衷吧。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不是想怎麼去勸說,而是想一想她為什麼會捨得打掉自己快要足月的孩子:

1、撫養孩子的能力。懷胎八月,吃過多少苦頭了,卻在這時候甘願放棄快要足月的孩子,估計她首先考慮到的也是撫養能力的問題,丈夫在時,夫妻倆對於即將到來的寶寶充滿期待,雖然將來養育孩子會讓家庭負擔增重,但只要二人合力去支撐,相信還是能養育好孩子,可當丈夫突然離世,家中只留下妻子一人時,傷心之餘她會覺得特別無助,現在養個娃成本多高啊,很難保證她一人是否有能力養育成長。

2、照顧孩子的人力。如果丈夫還在身邊,在寶寶出生後,他可以為妻子分擔一些帶娃的活,雖然很多人抱怨丈夫不幫忙,但有個人在總是好的吧,即使他不太會幫忙,但在你要上個廁所時、洗澡時、吃飯時,好歹也能有個人搭把手看一下孩子,可如今丈夫不在了,可以說再也沒有人有這個必定的義務來幫忙照顧孩子,婆家不能保證會否盡心盡力去幫忙,與其想像到自己將來會因無助而流淚,倒不如忍痛割捨。

3、孩子成長身心健康問題。父母在孩子成長中擔任著不同的角色,如果缺少了其中一個,也可能會造成孩子情感上的缺失,他不知道什麼是父愛。另外,沒有父親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也許會被嘲笑、看輕等,形成一種自卑心理,總覺得自己是低人一等。

4、為她自己的將來考慮。丈夫離去,她自己卻還年輕,還要渡過漫長一生,不可能一直不再找個伴,好讓餘生有個依靠。可如果把孩子生下來了,她的身份就不一樣了,會被嫌棄拖著個娃,想找到好伴侶恐怕有點困難。孩子她也許可以再生,但人生如果被定格了就再也改變不了,她不能不為自己將來作打算。

所以作為這樣一位準媽媽,她遇到這種情況,忍痛想打掉孩子也是無奈之舉,不要道德綁架,對於你們來說這孩子是家中的血脈,但對於她來說也許是個牽絆。

如果真的想勸說她留下寶寶,那麼至少幫她克服前兩點的困難,你們家人能承諾合力撫養這個孩子,承擔起孩子的大部分開支,而且在孩子出生後要去好好幫忙,不是偶爾去看看的那種,是真的每天有固定時間段去照顧孩子,讓她有信心能撐下去。

看到這裡你也許會說,為什麼非要我們去承擔起養孩子的責任,這是她的孩子又不是我們的,我們有這個義務嗎?

那她也可以說一句,為什麼非要勸她留下孩子?這是她和丈夫的孩子又不是你們的,能決定孩子去留的只有他們,你們有這個決定權嗎?

現在很多人都習慣了道德綁架,總是站在人道主義的角度去看待問題,覺得孩子是一個生命,也是一個家族的血脈,怎麼能輕易放棄。可在她的角度面對的事情就多了,生容易,養不易,孩子生下來,將來要面對的事情太多,單憑自己一人也許承受不了。

在勸說她留下寶寶的時候,還是先想好能不能為她盡一點力吧,如果有了你們的支持,她也許會有信心生下寶寶。


大小淘娃俏媽媽


看了一下,絕大部分回答都是支持打掉孩子的,可見這個社會現在是有多麼的自私自利,我認為應該是要堅決生下來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八個月的健康的孩子,就算馬上生下來也是可以健康成活的,這絕對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作為母親,只要她還有一丁點的良知,都不應該扼殺這條生命,如果她能狠心打掉,我想有良知的人這一輩子都會受到自己良心的譴責吧,如果為自己今後所謂的幸福而打掉這個孩子,我想她這一輩子也不配再得到什麼幸福了

二、8個月大的胎兒要打掉對母體也是有很大風險的,有可能造成母體的終生不孕甚至危及母體生命安全。而國家正規醫院在沒有可靠依據的情況下(父亡不是可靠依據)原則上是不允許在這個階段打胎的,如果選擇小診所,那麼危險性就更大了。

三、從婆家角度想,其公婆肯定是希望保留孩子的,母親之所以不願意生下來,無非是擔心孩子日後的扶養問題,這也許是個問題,但是並不是無法解決。我身邊就有丈夫車禍去世,單身媽媽帶著兩個3,5歲的孩子過活的情況,固然辛苦,但是公婆也是無條件幫帶,所以也還過的挺好,那些說母親日後再嫁孩子會成為拖累之類的言論,則是最最自私自利的,這種思想我覺得應該堅決掃除。不論從孩子扶養還是母親日後生活的角度講,最後都還是那句話,自助者,天助之!

最後一點,從母親的角度出發,不錯,打掉孩子,生活會輕鬆些,但是想想一個為了自己輕鬆而連親生骨肉都可以殘忍除去的人,又有什麼理由能活的好,活的幸福呢?而生下孩子,母親會心安,就同時也意味著你要腳踏實地的去面對生活,去體驗生活,我們知道心安是生活幸福的基本條件,在扶養孩子的過程中體驗的酸甜苦辣又何嘗不會是一種幸福呢?放在當前國家鼓勵生育的大環境下,隔兒寡母很容易得到國家和政府的幫助,這也叫自助者,天助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