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鏈科技趙偉:「靈魂上鏈」並非天方夜譚(上)

認為“去中心化”是區塊鏈的基本特點,是一個經典誤讀;

區塊鏈將使BAT失去壟斷光環,從而“淪落”為普通公司;

智能合約使機器“聽懂”人類的語言,不懂區塊鏈就無法適應未來的生存法則;

以區塊鏈為基礎的價值互聯網只是互聯網的中間形態,終極互聯網將是“靈魂上網”的“人聯網”……

在起風財經第六期的《區塊鏈名人堂》節目中,孚鏈科技的創始人趙偉對區塊鏈做了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解讀。

作為有豐富的知識產權領域創投經驗、也比大多數人先一步挖掘到區塊鏈技術價值的應用專家,趙偉認為,區塊鏈由技術架構到特點,再到其對社會生產關係及具體產業的重塑,實際呈現出一套環環相扣的推導過程。而趙偉對於區塊鏈的新想法,也基於他對區塊鏈起源的回溯,以及對其內在價值的理性探尋。

按照趙偉的說法,任何一個新事物都免不了經歷認知上的更迭。對於區塊鏈來說,人們已經從最初被比特幣的經濟價值吸引,過渡到對其技術價值的關注。又從狂熱的技術佈道和急切的應用實踐,到逐漸樹立起對夯實公鏈技術的重視。

好在從迷狂到冷靜再到找尋新突破的過程中,業內對區塊鏈都不斷呈現出螺旋上升的認知節奏,也始終保持著兼容幷蓄的求索心態。

-區塊鏈的技術架構-

“區塊鏈技術是從比特幣中分離出來的”

主持人:您認為比特幣有價值嗎?先有“鏈”還是先有“幣”?

趙偉:很多人問我到底先有比特幣還是先有區塊鏈,這個問題就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一下子就把一個千古謎題解開了——肯定是先有比特幣這個具體的產品。

比特幣的價值是被逐步挖掘出來的。我們知道貨幣有三種功能,第一是支付手段,比如2010年,程序員Laszlo用10000個比特幣成功交易了兩張披薩餅,是比特幣具備支付功能的標誌;第二是價值尺度

,比如能用美元對比特幣進行標價,以及用比特幣購買公司股權、服務和產品;第三是儲蓄手段,比特幣從誕生至今價值整體飆升,早已被全球虛擬資產投資者視作一種資產配置方式。以上三點構成了比特幣的特性。

當人們完成了對比特幣經濟價值的發現之後,又從這個產品裡面抽離出來五個技術要點,並由它們構成了區塊鏈技術架構的核心。

主持人:請您展開說一下區塊鏈的技術架構。

趙偉:談區塊鏈的技術架構繞不開比特幣。2008年,中本聰寫了一篇題為“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的文章,對區塊鏈的五點技術架構進行了概括。

第一點是“分佈式賬本”。中本聰認為,中心化的貨幣發行機制會造成個人財富的通脹減少,而非中心化的發行一種價值錨定物或將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說,當人人手中都有一個默認真實的“帳本”,我們就會因此相信自己並彼此信任,從而不用追溯這個帳本是否有權威背書。

第二點是“點對點”。繼人人擁有分佈式賬本之後,如果這種帳本沒有更新,那麼它就無法進行下面的價值傳遞。因此,想使帳本里的數據“活”起來,就要進行“點對點”的傳輸。

第三點是“共識”。“點對點”的信息交流過程中有時會出錯,比如會有一些“壞”節點故意偽造帳本。因此,我們需要一個大家共同認同的帳本作為信息更新的藍本,這就是“共識”。

第四點是“共識機制”。共識機制顧名思義就是達成共識的方式,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解數學題”,也就是大家通常說的“工作量證明(POW)”。當然,共識機制是多種多樣的。

第五點是“激勵機制”。任何共識方式都會耗費社會資源,那麼如何能讓大家甘願消耗資源去達成共識呢?這就引出了“激勵機制”,它用Token(通證)來代表。

不得不說,數字資產之所以為大眾所關注,核心即源於其激勵機制。

自比特幣被髮明並不斷價值飆升之後,有些人就琢磨能不能再造一個這樣的幣。於是2015年底,比特幣第一次硬分叉分離出的萊特幣應運而生;再後來,“V神”將“智能合約”概念引入比特幣,由此出現了一種供人人都能發行數字資產的合約——ERC20,於是各種各樣的Token接踵而至。這種裂變給人們帶來的衝擊是無比巨大的,以至於“驚動”了大爺大媽。這正是源於數字資產蘊含的激勵機制決定了其與財富增長之間具有強關聯性,這種關聯性甚至發展到了引人焦慮的地步。

綜上所述,區塊鏈的五個技術架構之間是有一定邏輯關聯的。

-區塊鏈的基本特點-

“去中心化之後,BAT只是普通的公司”

主持人:區塊鏈的基本特點是什麼?

趙偉:區塊鏈的基本特點是由其技術架構推導出來的,分別是免信任、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

先說“免信任”。比如現在的第三方支付被用來保護交易對手間交易的達成,其地位非常重要。如何在不需要第三方的情況下完成交易?這就需要免信任。

比如兩個人打賭,賠付時不用現金,而是各自付出了自己的Token。這裡的Token是有價值的,其本身作為一段程序可以錨定“智能合約”。假設有一方輸了,智能合約被觸發後就會自動執行,把輸的一方的Token劃撥走。一切都是自動執行的,也就不需要第三方居間去做信任背書。

再說“不可篡改”。也就是任何人不能修改數據。比如最近的疫苗事件,如果我們將疫苗的生產信息上鍊,一旦有數據變更就會被監管機構或用戶發現,由此得以實現即時風險規避,並最大限度的提高作惡的成本。

最後是“可追溯性”。一方面,區塊鏈可以追溯產品和服務的過程,另方面,它也提供了在大型組織過程中,你做了正貢獻、負貢獻和零貢獻所對應任務結束之後的正激勵、負激勵和零激勵的依據。由此,又引出了分配製度的深刻變化。

主持人:您在區塊鏈的“免信任”特點中提到了“智能合約”,為什麼智能合約沒有應用於互聯網語境下的交易場景?

趙偉:這裡就涉及到電子貨幣跟數字貨幣的區別問題。

雖然現在互聯網交易中,錢已經被“數字化”成了電子貨幣,但是電子貨幣終究是現實貨幣的一種映射,是法幣的數字計數。而真正的數字貨幣,其本身就是一種非物理的獨立數字載體,這中間區別很大。

法幣放在銀行裡,最後由銀行來確認賬戶裡面有多少錢,還是需要第三方公司來做價值錨定;另外,銀行賬戶的錢在每次劃撥的時候都需要銀行之間的系統進行清算,也不能直接作為智能合約的錨定物。

這就是為什麼“智能合約”早在95年就被薩博提出,但中間遲遲沒有被應用的原因——智能合約是需要數字化載體(Token)作為錨定物,才能被執行的。

今後智能合約的應用場景將會更加廣泛,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還有人與機器的信任。設想一下,如果未來滿大街跑的都是自動駕駛汽車,那麼它如何能“聽懂”你的語言?如何願意把車門打開、把你送到目的地、最後結費下車呢?這一套互信體系的背後,都會需要藉助“智能合約”實現彼此認可。

主持人:您提到的區塊鏈的“可追溯”特點,在區塊鏈溯源的應用場景中,“可追溯”到底應該追溯到哪個環節、追溯到何種程度?以及我們怎樣才能確保“上鍊”信息本身的真實性呢?

趙偉:不得不說,大家普遍質疑區塊鏈溯源到底溯到哪個環節。比如一個有機橘子,如果要進行全面的追溯,勢必要對它的整個生產過程進行事無鉅細的可信追溯,但這是一個過於龐雜的過程。鑑於此,比較有效的方式是選擇一個信任的錨定點。

比如“儲橙”,假設大家對其創始人褚時健的個人品牌十分信賴,那麼追溯的時候只要追溯到它確實屬於“儲橙”這個品牌就可以了。

由此可見,可追溯不能被簡單的等同於可溯源。可溯源是一個需要結合物聯網、傳感技術等綜合技術手段才能形成的技術閉環;如果把可追溯等同於可溯源,既縮小了可追溯的應用範疇,也把可溯源想的太過簡單了。

主持人:很多人將“去中心化”作為區塊鏈的特點,但您並沒有在特點裡提及。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去中心化”呢?

趙偉:“去中心化”不是特點,也不是結果,而是一種手段。

我認為是這樣,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有些地方需要去中心,有些地方不需要。比如商業環境當中的數據壟斷問題,達成數據共識方面我們就需要去中心化。

以美國Facebook為例,它會出現數據洩露,甚至利用一些數據集權去影響美國大選;再比如BAT,出於技術和商業環境的原因,造就了它們瘋狂的攫取用戶數據併成立數據堡壘的現狀,在互聯網當中成為巨無霸。

對於任何一家公司來說,信息的集中都容易形成權力,而權力的集中又容易誘發作惡。所以完全壟斷形態下爆發的一些社會事件有可能是毀滅性的、不可逆的,我們要警惕這種中心化。

主持人:如果BAT失去了數據優勢後會怎樣?

趙偉:沒有數據優勢,他們可能就會是比較普通的互聯網公司。

-區塊鏈對生產關係的改變-

“當有了區塊鏈,數據將會真正歸屬於你自己。”

主持人:區塊鏈在社會層面為什麼受重視?它最主要的社會影響是什麼?

趙偉:正如我們從區塊鏈的五點技術架構推導出了區塊鏈的三大特點,接下來區塊鏈的社會影響也是由其三大特點進一步推導而成的。而區塊鏈最大的社會影響,無疑是其對生產關係的改變。

生產關係的定義是“生產資料所有制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分配製度”,我們結合區塊鏈的特點來看。

第一個是“確權”。區塊鏈“不可篡改”的特點,其最早的應用場景是“確權”,也就是解決了誰歸屬誰的問題。不止如此,它還對整個價值和財產交易過程中的所有權轉移、使用等進行追溯,這些都是生產資料治理的範疇。因此,確權本身就代表了生產資料所有制。

第二個是“組織”。比特幣從2009年至今將近10年,它既沒有員工也沒有公司,但它還是能一直運行,這印證了區塊鏈可以進行大規模的組織。比如有人負責挖礦、有人負責交易所、有人負責代碼維護,這就是組織關係。

現在大家普遍提到的“社區”治理也只是組織方式之一,伴隨對區塊鏈“組織”精神的深入理解,它在社會應用的過程中也會發生更多新變化,並出現更多新的封裝好的社會產品。比如。智能合約、Token、DAO、ICO,這些東西本質上都是封裝好的社會應用產品。

第三個是“協調”。當組織過程中出現一些具體問題的時候,我們怎樣達成和解或認同呢?這就要協調。現實當中的協調機制裡包含警察、仲裁機構、法院、軍隊,以及監獄;而在區塊鏈語境裡,“智能合約”就承擔了現實世界中的這些協調功能。

第四個是“分配”。我們在區塊鏈的特點裡提到“可追溯”,其中說到可以以人在任務完成過程中的正貢獻、負貢獻和零貢獻為依據,進行正激勵、負激勵和零激勵。而這種激勵,就是一種新的分配方式。

由此可見,我們從區塊鏈的特點裡推導出來一套由確權、組織、協調和分配構成的生產關係,尤其是其中的分配機制,能最大限度的激發社會生產者的逐利本能,從而演變為一個巨大的社會熱點。

主持人:生產關係的理論性較強,您可以把它代入到具體的社會場景裡舉個例子嗎?

趙偉:拿大數據來舉例子。

數據現在的歸屬權不明,你的數據都在BAT手裡,但它們的擁有是否合法?之前一個做數據交換的新三板公司“數據堂”,它的高管被抓了,原因就是在數據歸屬方面產生了法律糾紛。數據作為一種生產資料,我們需要重新定義它的歸屬權。

當有了區塊鏈,它使數據真正歸屬於你自己。比如未來會出現新的存儲技術,讓你可以把你的數據存進去,然後由你來授權是否被他人使用、如何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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