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三農」問題的主戰場在鄉村。

鄉村人進城、實現人的城鎮化是城鎮化發展主流趨勢,轉移鄉村人口可以更快地縮小城鄉差距。城鎮的就業機會、勞動收入、小孩上學條件都好於鄉村,無論考慮家庭未來生活還是孩子發展前途,理性的鄉村人都會選擇進城。儘管新農村建設已經部分地改善了居住環境,公共服務也上了新臺階,但新農村建設留不住鄉村人,想進城的鄉村人不會因為鄉村美麗就留在鄉村,畢竟鄉村不能滿足他們更高的需求———儘管進城的多數鄉村人在城鎮沒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條件差,城鎮的公共服務也沒有完全覆蓋他們,但城鎮就業機會多,收入高,而這些是美麗農村沒有的。

不僅如此,促進鄉村人口進城更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解決鄉村新問題:國家增加農村財政投入,發展農村公共設施,甚至將公共事業發展重點轉移到農村,這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縮小城鄉差距,但這些舉措仍將鄉村置於城鄉二元結構下,按照城鄉二元結構的邏輯實施鄉村建設,時間長,投資大;此外,鑑於鄉村人已經部分地突破了城鄉二元結構,以及更願意到城鎮居住、生活的現實,如果國家採用轉移鄉村人口、減少鄉村人口的方法,就可以快速提高鄉村留守人員的資源佔有量和收入水平,進而更有效地縮小城鄉差距。轉移鄉村人口比建設鄉村更能縮小城鄉差距,更能消解城鄉二元結構,並且,它還能推進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快農民向市民轉身。

解決“三農”問題尤其新問題的主戰場在鄉村,但方法不在鄉村,而在城鄉統籌上。也就是說,隨著城鎮化程度不斷提高,鄉村人口持續向城鎮流動、轉移,越來越多的鄉村問題是由城鎮進一步發展引發的。如此,唯有以城鎮化發展為視角檢視鄉村問題的緣由,才能從源頭上遏制、消除鄉村問題。就此說,2013年中央“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的一號文件抓住了鄉村關鍵問題和主要矛盾,並將鄉村問題的解決置於城鎮化背景之下。

針對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失、農村土地撂荒等問題,中央提出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針對家庭承包責任制的現實困境和承包地塊細碎化問題,中央提出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針對農村規模經營發展慢的問題,中央提出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擴大種糧大戶補貼、加大新型生產經營主體信貸支持力度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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