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上理財:信託業走出去是大勢所趨

近日,中信信託全資子公司中信聚信(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雲南聚信海榮股權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獲得中國人民銀行及雲南省金融辦批准,從事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海外貸款業務。中信信託成為我國第一家可以從事人民幣國際投貸業務的信託公司。

中信信託的母公司中信集團,前身是中國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即我國改革開放後的第一家信託公司。成立初的意義就是對外開放的窗口,開闢了我國引進外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先河。所以有著良好對外運作基因的中信信託此次開啟人民幣國際業務並不算差強人意,只不過原來是引進來,如今是走出去。

對於信託行業來說,中信信託此次走出去也不算是標新立異。當前,整個信託業都是面臨轉型、調整的階段,而大部分信託公司初步轉型都傾向於在當前市場上,在周邊業務上尋求業務點,所以中信信託走出去的思維算是走在了前面。人民幣國際化是大勢所趨,而國內投資者的海外投資需求也日漸增強,所以相信未來會有更多的信託公司走出去。不僅是信託公司,全球資產配置能力是未來我國資產管理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整個資管行業都會進一步向全球資產配置靠攏。

中信信託此次獲得跨境人民幣投貸業務資格,這是繼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E(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後,信託公司獲得的又另一跨境業務資格,標誌著信託業在海外投資、全球資產配置方面又邁進了一步。但是這些跨境業務具體做什麼,都有哪些特點?格上理財為投資者進行了梳理。

QFII

QFII即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經過證監會的審核之後,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外管局允許的額度內將外匯換成人民幣進行境內投資。我國在2002年底開始正式引入QFII制度,出臺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信託公司也被獲准申請資格。QFII的投資者主要為境外機構,QFII的引入有助於我國引入外資和對外開放程度的加強。

QDII

QDII即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是指在人民幣資本項下不可兌換、資本市場未開放條件下,在一國境內設立,經該國有關部門批准,有控制地,允許境內機構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投資業務的一項制度安排。QDII業務不算是信託公司的新業務領域,早在2007年4月,銀監會和外匯管理局就明確指出信託公司可獲得QDII業務資格。但前些年信託傳統業務的快速發展,讓QDII業務在信託領域並不受重視。不過隨著信託業的轉型,傳統業務受到限制和收縮,目前已經有多家信託公司重拾QDII業務。根據外管局數據統計,截至2015年1月31日的數據,共有11家信託公司獲批QDII業務。

信託QDII業務有助於信託公司業務多元化,在資產配置方面更加全面,也有助於國內投資者拓寬海外投資及全球資產配置渠道。但信託QDII產品相較於銀行、基金的QDII產品,具有私募性質,投資者主要為高淨值客戶和機構投資者,投資門檻較高,為1000萬人民幣(銀行5萬、基金1000元)。且投資範圍一般被限定為境外證券投資,具有一定的侷限性,獲批的投資額度也較小,11家獲批信託公司投資額度僅為70.5億美元,在所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中佔比不超過10%。

QDIE

QDIE即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是2015年初剛在深圳前海進行試點的又一新型跨境業務,中誠信託子公司成為了首批獲得試點的機構。QDIE獲批試點的機構可投資於境外的投資主體及產品外匯額度;境外投資主體可面向境內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資金在獲批的產品外匯額度內換匯出境。

在投資額度上,QDIE對單個試點機構的投資額度不做特定限制,還可根據擬發行的產品情況向外管局申請投資額度;且對境外投資的地域、品種、比例等沒有特定限制,投資範圍相較於QDII也擴大到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債權、對沖基金以及不動產、實物資產等,有效解決了QDII投資範圍窄及額度低的問題。QDIE的實行將進一步滿足國內投資者對海外投資品種多樣化的需求,也進一步完善了信託公司全球資產配置標的。

跨境人民幣投袋業務

跨境人民幣業務,是指我國與境外各經濟體之間以人民幣開展的或用人民幣結算的各類跨境業務。近日,中信信託也剛成為我國第一家可以從事人民幣跨境業務的信託公司,獲得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海外貸款業務資格。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是指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使用人民幣資金通過設立、併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比起QDII和QDIE,跨境人民幣投貸業務進一步拓寬了國內投資者的對外投資範圍和融資渠道。

當前,人民幣已成為我國國際收支中第二大跨境支付貨幣、全球第五大常用支付貨幣,人民幣國際化是大勢所趨。跨境人民業務有利用加強我國對外經濟和投資往來,促進我國金融業的開放和發展,促進人民幣的跨境使用,加速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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