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搶棺鬧劇出現逆轉,大家怎麼看?

路邊社特邀評論員


在我國的領土上,農村還是有大片領域的。而大多數在村民在死後都會選擇迴歸大自然的方式,也就是土葬。這是穿了幾千年的傳統,一時間讓所有人接受,這是很難的。即便是火葬是有好處的,也需要講求方式方法,而不是一味的蠻幹,強幹。

過去,農村裡講究入土為安,說的就是人百年之後,身體和靈魂都能迴歸到家鄉和祖國大地的懷抱中,這也算此生圓滿了。於是在農村,土葬的儀式也是很隆重的。曾經有的地方還想過土葬儀式申遺的想法呢,後來也不了了之了。


既然殯改是根據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那麼我想大家應該積極配合,這點是沒有錯的。可是是不是應該也做好善後呢?祖墳怎麼遷?遷完之後的土地幹什麼?是不是應該做出相應的賠償?500-2000就讓所有人去動祖墳嗎?可能2萬或許有人考慮考慮吧。


我想這個殯改的執行,最開始的初衷也不是讓所有人一下子全部把自己的祖墳給挖了吧。現在是因為我們土地資源開始變少了,於是除了原有的耕種土地,需要開闢更多的可以利用土地,而土葬的地方無疑是可以調整的。所以積極鼓勵火葬了。


國家的政策作為一個公民一定會支持,但是當地的殯改部門是不是應該考慮考慮後果和方式策略,不要一味的蠻幹,把本來就不是很好的事情,變得更糟了。


老王偵查記


江西強行收繳棺材,集中銷燬的做法,“燒的是棺材,更是傳統”。

8月1日,江西省將某些地方的做法定義為“一刀切”“運動式”,這個定性是對那些簡單粗暴的做法的最好回擊。



(老爺爺手扶即將被拉走的棺材,老淚縱橫)

入土為安,死者為大,很多老人對於火葬是內心牴觸的,畢竟我國傳統迷信思想還有市場,畢竟任何人都不想死後“不留全屍”。

儘管土葬被某些人認為是陋習,有死人與活人爭地之嫌,但是倘若一種思想根深蒂固,就不應該被認為是陋習,而應該是風俗習慣。就像很多人結婚希望大擺筵席一樣,總不能因為有浪費而禁止請客吧?



”要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這是每個人都學過的。某些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不顧民眾感情,強行推行殯葬改革,惹出了事端,激化了矛盾,涼了民眾的心。

殯葬改革,說到底就是為了節約用地,但是某些人做的恰恰沒有達到目的。我們本地,很多人火化之後,繼續裝進棺材裡下葬,這樣的做法,沒有節約一寸土地,相反給廣大民眾帶來更多的經濟負擔(火化費用),不可取。

本來節約土地的事情,結果跑去毀棺材,這種“腦殘”做事的方式的確讓人想不通。



為了解決殯葬矛盾,筆者建議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明確規定死者佔地面積。應該以死者用地作為殯葬改革的目的,限制每個死者的安葬面積,死者入土下葬之後進行測量,超出部分可以重罰或者重葬,這才是根本。

2、進行墳墓登記,對於無人任領的墳墓,可以毀墳填平,以節省土地。

3、對於死後超出100年還在存續的墳墓,每年開徵佔地稅。



大家認為我的建議怎麼樣呢?

我是文軒閣,評說公平,喜歡直言,歡迎關注!


文軒閣


其一行動的發起。根據現代法治原則,凡是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一切行政決定,都應該經過聽證等重大決策程序。江西出臺的此次行動,與群眾的風俗相隔甚遠,嚴重影響群眾感情,本理應經過相關的程序。



其二在具體的執行中,竟然出現了集中收的動作。有網友質疑,那可是老人家的私有財產,就算集中銷燬,請問通過合法途徑補償老人家了麼?


其三最終的叫停雖然是好事,但又有網友質疑,對老人進行賠償的錢哪來的,還不是群眾的錢?所以群眾的錢財不能亂用。


律師獨角獸


為江西省民政廳的做法叫好之餘,說說元元的看法。

死生事大,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為幾千年的習俗,更改不易。印度教則認為土葬是下地獄,火葬化為輕煙上天堂。厚養薄葬老人已成習俗的地區,火葬的比例較高。

火葬與土葬孰是孰非,自有其歷史文化原因。《好了歌》中唱道:"人生七十古來少,前除年少後除老。遠近高低新舊墳,清明大半無人掃…",土墳也好也,公墓也罷,一邊上一邊丟,平凡人家百年之後,誰還給老祖宗上墳修墓?

殯葬改革一味強調土葬的壞處,不如給民眾展示火葬的好處。環境優美,交通方便,還是經濟實惠,相信易風移俗並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更不是不可能的事。


比方說原來戎州的喪事辦理,一般為死者小區內,舊俗要守喪三天又擁堵又擾民,哀樂法事,守靈的打麻將聲,常常引發糾紛,社區的人也頭疼,但死者為大,也無可奈何叫大家理解萬歲。後來搞了公辦的殯儀館,場地寬闊,收費經濟又交通便利,大家也就習慣了,推行無阻力。雖有極少老者仍堅持在家辦喪事,但隨著時間推移,約定成俗去殯儀館,不過早晚的事。

同全國一樣江陽南壽山公墓等,也推行了無煙綠色掃墓行動,用鮮花替代了爆竹錢紙,山更青水更綠,有彈奏樂等,效果不錯。

關注很久的生態葬,去看了宣傳中的鮮花墓,與想象中十萬八千里,大呼上當。推行者缺乏耐心,利益的糾纏,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幾千的喪葬習俗,靠行政資源推行,疾風暴雨似的行動,看上去效果數字很好,卻難免心不甘情不願,骨灰盒土葬也流行廣泛。

那麼火葬的弊病在哪裡呢,有墳有祖宗,有故鄉,老人心踏實。而棺材補償款是否到位,火化公墓價格是否佔化勢,也需耐心細緻推行相關惠民政策。著力取消減免了火化相關費用,讓"生得起,死得起”並非一句空話。

墓地價格敏感,可否予以優惠?入戶搜棺變成入戶宣傳,相信更多的人能接受。禁止豪華鋪派的土豪墓,封建迷信的風水墓的確應該,如何有力推進相關工作,人皆拭目以待。

"死去何所懼?託體同山阿。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塵歸塵,土歸土,一切順勢而為,謂之天道也。


元元的天下


前段時間剛討論過,現在出現反轉,說明之前的政策確實有問題。如果政府要變土葬為火葬,就必然不能強制推行,要慢慢轉變人們的觀念,其實,現在年輕的一代,已經不是那麼排斥火葬,尤其是已經在城市定居,大多數都接受火葬。

再說說火葬,其實火葬在歷史上也曾出現過。早在先秦時期已經有火葬,不過僅在少數遊牧部落,影響較小東漢以後之至宋初,火葬的範圍擴大,主要原因是佛教的傳入,而佛教徒多實行火葬,所以也影響到中國的佛教徒。宋元時期,是火葬盛行的時期,尤其是在南宋,火葬一度流行,雖然此時統治者採取措施禁止火葬,但屢禁不止,有一個數據,在已挖掘的宋代葬墓中,南宋火 葬墓約佔80 %以上,可以說是非常流行了,宋代火葬的流行,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佛教的繼續影響,二是貧窮,沒有錢土葬,沒有錢買地。

火葬漫畫

明代,統制者屢禁火葬,但仍然有火葬,據明初宋濂《宋學士文集》卷六十二有《傅守剛墓謁》,記載其父火葬的情形:

“自焚屍沉骨之俗成,雖纓弁之家,亦靡然從之……守剛之父歿,其諸兄具棺斂巳,舁出中野,縱火而𤑔之……𤑔巳,編荊成筐,實以𧰼泉、拾遺骸以歸……明日諸兄捧筐至大澤,而投清冷之淵……”不僅火葬,而且還將骨灰撒入深淵大澤。

清代在入關以前即以火葬為主,及至入關以後,仍然還施行火葬,順治皇帝在順治九年還頒行了火葬制度:“和碩親王甍, 停喪於家,俟造墳完,方出殯,期年而化……如有在定期內出殯焚化者,聽,上墳亦聽其便。”(《清世祖實錄》)從康熙以後,才逐漸改變火葬而行土葬。

其實土葬還是火葬,是一種文化習俗,是習俗就會有慢慢轉變的可能。但並不是強制執行,所以,哪怕宋代這樣的王朝統治下,統治者越是禁止火葬,反而火葬越流行,而在當今社會主義,人民當家作主,更不是靠強行政策來推行,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習俗會逐漸演變,以適應新的社會環境,人們最終會選擇合適的方式。


參考文獻

張邦煒、張敏《兩宋火葬何以蔚然成風》

吳紅波《清代喪葬制度研究——從火葬到土葬的轉變》


楚邾


很多人說江西窮是因為人家都忙著搶人才而江西搶棺材,目的不同導致的結果不同。其實這麼說也有一定的道理,不過國家的規定不執行到位,領導也是很難辦的,只是執行的力度是不是有些過了?

對遺體的看重性

我們講落葉歸根,尤其是老一輩人,死也要死在家鄉,同時也要全屍。老人不希望自己的遺體被火燒或者是變成了骨灰,畢竟受到的教育方式不同。

國家對殯葬的要求

國家規定少數名族有土葬或者天葬的,要尊重少數民族的意願,任何人不得干涉。《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的實行殯葬管理條例的只有10個少數民族。

江西目前殯葬的趨勢

搶棺大戰其實就是征服為了落實國家的規定,也是一件好事,只是執行的方式方法不對。我認為。國家實行火葬和土葬本質的區別就是為了防止疾病的傳播。有些棺材埋葬的淺,一場大雨可能就把屍體衝出,那病菌病毒就會有很多。條例規定,不管哪個民族,只要死者是因為傳染病而死,就應該火葬。

文件公佈了20多年了,還有很多地方並沒有實施火葬,土葬的風氣還是很嚴重,領導們看到了問題,急於解決也是在所難免,可是你強搶老百姓未使用的棺材,只答應賠償1000多塊錢,擱誰心裡能得勁?


而且一些新聞中稱,為了使火葬順利的開展下去,很多地方發生了“撅屍撬棺”的現象,同時,來自江西的一則視頻火爆了朋友圈,一家剛去世沒多久的老人,一些執法人員衝進靈堂,將放置老人的棺材蓋翻開,夾起死去的老人就往外走。

其實推行火葬的政策確實是好事,但為了防止浪費和省地方,採取搶棺材的方法就有些不對了,畢竟老闆姓對棺材看的很重,很多老人一輩子攢錢就為了棺材本!

個人看法

解決一件事情有很多種辦法,怎麼讓老百姓滿意,又能達到目的,這是一個學文,而且這是領導應該掌握的能力,不然解決不了,滿城風雨是輕,傳出去也容易丟人。

早早就規定一個棺材賠償,這件事也許就解決了。


獸醫新同學


作為一種文化來講,土葬是漢地千百年來的傳統,這種意識一直紮根在觀念中,非短時即能改變。火葬,也許有種種好處,很多國家也在實行,但是我想,生,我們不能決定,死,我們無法掌控,人生一世,來到這世上走了一遭,難道最後什麼都決定不了嗎?為什麼不能把處置身體的決定權交給本人呢,他願意火葬就火葬,他願意土葬就土葬,這是觀念的問題,不存在誰優誰劣!

有些事,從來急,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但是有些事卻又是急不來的,比如人的觀念。所以對於這樣事涉千家萬戶、群眾關切的問題,還是要步子緩一點,工作更實一點,通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如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一點一滴解開一些老人的思想疙瘩。

有些事情就跟玩彈簧一樣,你弱他便弱,你強他便強。由此我想到了碧桂園的激勵政策,碧桂園強調高週轉,總之要求一個快字,越快越有高額現金獎勵,慢了輕則罰款,重則走人,在這種情況下,各個項目就求快而不顧質量,最後就不可避免會出事故,然後就被曝光,被群起而聲討,然後停工整頓,召開全國記者見面會,道歉,不過卻又被曝光給與會人員送禮品禮金,不僅沒有加分,失分更多!

碧桂園各個項目部難道不知道“求快”會出問題嗎?作為專業人士,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呢?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做,因為公司有要求啊,他們要靠公司來養家餬口,能不聽話嗎?


打虎拍蠅


江西的搶棺鬧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也難怪,改革千年殯葬舊習俗,弘揚社會文明新風氣,豈能靠“一刀切、運動式”的畢其功於一役,將一個需要漸進推行的“民心工程”,搞成一朝一夕的“簡單過場”?


好在有關部門及時傾聽輿情民意呼聲,對入戶收集、集中拆解棺木等簡單過激做法,及時採取了糾偏和制止的相關措施,使當地的搶棺鬧劇出現了可喜逆轉。在此,要不吝給江西省民政廳一個大大的點贊!

說實在,“棺木土葬”的確給當前的新農村文明建設帶來了諸多現實問題。這種社會陳規陋習,不僅侵佔良田山地,造成墳墓圍村,破壞生態環境;並且極易形成一種厚葬薄養,攀比建造豪華墓地、助長奢侈浪費等不良風氣,已到了時不我待,必須毫不動搖,堅定推進殯葬改革的地步了。

那麼,為何在江西一些地區,原本是一項利民之舉、惠民(惠及子孫)好事,卻沒有辦好(指傷害了一些群眾感情,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呢?!

霍小姐以為,江西的一些典型過激、簡單粗放做法,雖然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但是仍然值得人們深思。
1.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必須認真做好廣大群眾的思想工作。只有統盤考慮群眾的感情和接受能力,和風細雨,潛移默化,尊重逝者,安慰生者,才能深入人心,逐步推進。
2.各地要因地制宜,認真補齊推進殯葬改革的相關短板,讓群眾沒有後顧之憂。譬如,加快殯儀館,骨灰堂,公墓,等基礎配套設施,落實相關補償方案,讓火葬後的逝者能及時得到“安葬”。
3.在推進殯葬改革中,要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認真處理好“潛政績”與“顯政績”的關係,既要講政績,又要講政德。還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唯有此才能把這項工作紮實做好,深入民心。


霍小姐的八卦爐


推薦火葬本無可厚非,比如我所在的地區,只有爺爺的父親,那還是新中國沒成立之前是放置的棺材,我記事起,就家家戶戶都是火葬了。

大家並不會特別留意這個事情,並不是說都配合政策,是當地早已經沒有了這個習慣,一代代傳承下來,自然不會有異議。

其實作為社會,本就有效仿之舉,所謂的風土人情,不管是不是迷信,卻深耕在人們心目中太久,一時之間那那麼容易扭轉。

就像都說人死如燈滅,死了也就一把塵土,葬禮再濃重,其實先人也不見得知曉,還不如生前多盡孝,但是我們依然會尊重,會為逝去的人做一個好的葬禮,做一些禮節,為的是祭奠親人,緬懷過往。

尤其這事,與其強迫,不如各地領導,或者有代表的人物,率先自己這樣做,這樣大家自然會慢慢的理解這個行為。


只有理解了,並且有後續更好的決策支持改革。

這次能夠緩解總歸是好事,但是這個政策遲早會推下去,建議繼續先多做宣傳,多考慮後續吧。畢竟國人向來重視身後事,尤其是江西這樣一個有此習俗的地方。這些老人觀念根深蒂固,一句話那就能立刻接受的了。


廖彩琳律師


說幾句吧,肺腑之言。

人類生存無外乎就是成本與收益的關係,投入太大收益太少,基本上會滅亡。

投入很少收益很大,基本上就會繁榮富強。有人牛逼哄哄的說我們國家幾千年歷史,好像自己真的很厲害的樣子,其實根本不搭噶。養育民族的其實就是那麼幾樣東西:茶葉、陶瓷、絲綢等。而這些當時就是“核心科技”!這些是祖先的輝煌,到了今天我等還有幾樣核心科技在全世界撈金呢?興奮啥呢?別內訌,奮起直追吧!


這些東西為什麼可以搞一搞絲綢之路,還可以搞一搞下西洋,歸根到底就是“掌握了核心科技”。陶瓷人家不會,絲綢人家不懂,茶葉人家愛喝(跟早些年可口可樂差不多),於是把人家的錢都哄過來了。當西方列強把這些玩意搞懂以後,茶葉全世界都在種了,絲綢變成了洋絲了,連陶瓷也不在話下了,加上人家搞了工業化,銷售一點菸土,神馬大清神馬盛世也就土崩瓦解了,於是就有了百年屈辱。

所以,其實真的不需要去關注這玩意是否反轉。我們只要清楚這玩意的成本與收益是什麼樣的就行。

土葬消耗的是:一副棺材,三百斤石灰,幾件衣服,辦喪事吃飯的費用,其他都是“社會閒散人員”比方道士、儒家等等一些工錢而已。


火葬消耗的是:運屍體的費用,燒屍體的燃料,骨灰盒的費用,墓地的費用,當然讓農民火化,幾件衣服,辦喪事吃飯的費用,其他都是“社會閒散人員”比方道士、儒家等等都是不可少的。

記得讀書的時候,有一篇課文說人家家裡太窮了,“菜只有魚”,因為他們是漁民。

很多學生很羨慕,餐餐有魚吃,多幸福啊。真正的道理應該就在這裡:海鮮在船上只不過是一餐太平常的飯,而到了內地那是非常高檔的酒席。

要求農民喪葬節約、環保等都是好的,但是一刀切逼著進行火化,確實適得其反。應該這樣看問題,城市裡面的人當然得火化,這就是成本最小化。而農村的人估計用土葬更加節約,這也是成本最小化。


不能機械的去做事情,只能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找到最受歡迎,最節約成本的辦法,這樣做一定會成為主流。而在這個事件中有一部分人做了一些過火的事情,咱們大家都需要去思考,為什麼會發展成這樣?以後如何拒絕?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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