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城區一小區兩家開發商 拆遷戶兩年等不到安置費

房屋拆遷,得到安置費是理所應當,可是菏澤城區凰庭苑小區的回遷戶張先生說,自己等了兩年,卻沒得到1.9萬元的拆遷安置費。兩來來,張先生來回奔波討要安置費,但兩家開發商相互扯皮,至今,張先生也不知道到底誰該給他拆遷安置費!

菏澤城區一小區兩家開發商 拆遷戶兩年等不到安置費

張探廣是菏澤城區凰庭苑小區的回遷戶,小區位於太原路和八一路西北角。2012年9月2日,張探廣正式簽定拆遷協議,距今已近6年。 據他說,這個房子拆遷的時候,拆遷辦工作人員建議,這個房子這個安置費你先不要領,等最後領可以夠一個儲藏室。張探廣也覺得是好意,所以當時就沒領。

2016年,凰庭苑通知交房,由於張探廣的回遷房面積比拆遷的房子面積大,又要了一個儲藏室,一個車位,根據計算應該補交一部分錢。因此,張探廣就提出這個未領取的安置費,卻得到一個意外的答覆,瑞比公司的會計要求張探廣去鉅野海洋置業有限公司索要欠他的1.9萬元安置費。

凰庭苑小區有兩家開發企業,一家是鉅野海洋置業有限公司,另一家是瑞比置業有限公司,張探廣的回遷房選的是瑞比開發公司的房子。

由於張探廣的老房子正處在兩家開發商的中間,屬於兩邊開發,具體這兩家開發誰開發哪一棟,或者是幾棟,張探廣也不太清楚。

於是,拆遷戶張探廣就開始了在兩家房地產公司之間來回討要自己的安置費。

在鉅野海洋公司,工作人員說你這個事得等等!兩家公司具體誰欠誰錢還不知道,因為沒算賬,那得再等等, 這一等就是兩年多。今年的三月份,張探廣再一次找鉅野海洋置業討要安置費。 鉅野海洋置業蘇經理答應說,可能在七月份。

菏澤城區一小區兩家開發商 拆遷戶兩年等不到安置費

張探廣又等到七月份,再次來到鉅野海洋開發公司。 公司的吳會計說,你這個安置費不該在我們公司這兒要。公司欠瑞比置業公司錢!公司還給瑞比!但我們鉅野海洋不欠你錢,你沒有權力來我這兒要賬。

鉅野海洋置業又把“球”踢給了瑞比置業,要求張探廣去向瑞比置業討要安置費。

兩家房地產公司都說找對方討要安置費,那這錢到底該找誰呢?記者和張探廣先來到瑞比置業,瑞比置業工作人員表示,賬目還需要核算一下,之後才能給出答覆。記者又和張探廣一起來到鉅野海洋開發公司,找到相關負責人蘇經理。

菏澤城區一小區兩家開發商 拆遷戶兩年等不到安置費

海洋置業有限公司蘇經理解釋說:這個小區是兩家聯合開發,兩個開發商,一個是海洋凰庭苑,就是海洋置業,另外一個是瑞比置業。這個地塊,兩個公司各分幾十畝,形成一個規劃,一個規劃兩家開發。張先生的房屋是在公共綠地上。當時回遷的時候,他選哪家公司的房子都行,張先生選了瑞比置業的房子。瑞比置業交回遷房的時候,沒給他算安置費。你既然選某個公司的房子了,就應該選這個公司的安置。在兩個公司扯皮的情況下,不好算了這個賬。

瑞比置業的工作人員劉先生卻給出了另外一個說法:兩家開發商共同拿的這個整塊地,總面積大概8萬9千平方米,鉅野海洋置業佔4萬9千,佔55%多,瑞比置業佔44%多。在開發建設和拆遷方面,甲乙雙方各自負責拆遷所屬區域,也就是各自負責所佔一塊地的拆遷,各自負責拆遷地塊的賠償。但是,我又看了下圖紙,張探廣的房子比較特殊,在八一街路上,不在這個小區裡面。他當時的房子在八一路上,所以說這個安置補償該兩家共同承擔了,因為張先生的拆遷房誰都不屬於!他的評估報告是21萬,根據交房時間,利息,違約金加到一起,再加上安置費,總共25萬多元,瑞比置業已經給了他24萬了,已經遠遠超過了比例!

按照瑞比公司的說法,張探廣的房子正好處在兩家公司的中間,回遷補償費用應該由兩家均攤,但是瑞比公司已經支付了幾乎全部的補償款。因此,剩餘的1.9萬元安置費不能再付給張探廣了。據瞭解,與張探廣一樣類似情況的回遷戶還有好幾家,問題到底如何解決呢?

編者:當初張探廣等幾戶居民支持了舊城改造工作,支持了拆遷工作,作為開發商應該把回遷工作完善好,把應該給予拆遷戶的安置款補償到位,兩家房地產公司之間的賬務和利益糾紛不應該禍及老百姓,更不應該相互扯皮,來回踢“皮球”。當時的拆遷指導揮部已經撤銷,希望凰庭苑小區所在牡丹區東城街辦處擔負責任、積極介入,協調處理好拆遷戶的安置款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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