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檢察緊盯「入口」「出口」破解涉訴信訪難題

“無錫檢察機關重信重訪量能從2014年的1758件下降到2017年的213件,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我們堅持了這樣的理念,就是‘凡是有錯誤的案件必須依法得到糾正,凡是有瑕疵的案件都要給當事人一個說法’。”江蘇省無錫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俞波濤告訴記者,涉法涉訴信訪工作中有錯誤不糾正、有瑕疵不補正的法律程序“空轉”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到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要讓信訪群眾相信法律、尊重法律,自覺依法按程序解決訴求,首先必須下大力氣解決法律程序“空轉”問題。

無錫檢察機關近年來緊盯信訪入口、案件辦理、案件出口這些防止程序“空轉”、糾錯補瑕的關鍵環節,聚焦“進得來、辦得好、出得去”,推動檢察環節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進得來,做實信訪入口

針對當前信訪事項涉及法律政策規定多、信訪訴求性質多元交織等難題,無錫檢察機關積極推行檢察信訪事項案件化辦理工作機制,逐一梳理信訪人訴求,甄別訴求性質,製作內容詳實的案件審查報告,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無錫市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處處長周慧娟告訴記者,2016年以來無錫檢察機關依法受理導入辦理程序的案件1489件,對每一項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做到依法受理,確保讓群眾訴求進得來。

據瞭解,為暢通信訪渠道,無錫檢察機關依託“蘇檢e訪通”系統,建立每日巡查、每週通報制度,做到信訪接待、受理、辦理、答覆全程留痕。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定期通報的刑事立案、不立案適時監督,通過系統智能分析、提前研判立案監督案件發展態勢,排摸可能存在的司法瑕疵線索,2017年受理申請立案監督案件55件。注重全面採集國家賠償案件數據,加強對該賠不賠、違法賠償以及賠償中司法人員貪贓枉法等案件的監督,逐案排查可能存在的錯誤和瑕疵。

 辦得好,做精案件辦理

陳益軍是控告申訴部門的一名員額檢察官,他在立案複查一起刑事申訴案件過程中,發現法院對被告人放火燒燬被害人房屋的行為,雖已作為量刑酌定情節予以了考慮,但申訴人(被害人)不服法院僅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刑罰,對被告人放火行為定罪給個說法的訴求很堅決。

陳益軍通過實地走訪察看,多次溝通協調,促成對被燒燬房屋進行鑑定,經鑑定損失價值達人民幣7萬餘元,已涉嫌犯罪,檢察機關遂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公安機關依法對原案被告人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偵查,該案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刑事申訴十大精品案件”。

群眾對監督結果滿意不滿意將直接引發下一環節的涉法涉訴信訪,怎麼樣把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辦好、儘可能讓信訪人員滿意,是身處辦案一線的檢察官們最在意的問題。為解決好這些問題,無錫檢察機關推行領導帶頭辦理案件機制,落實首辦責任,通過約談當事人、查閱卷宗、調查核實等方式,全面審查原案處理的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逐一正面回應申訴人訴求,精細化辦理每一個案件,2016年以來控申檢察部門辦理的案件,群眾滿意率為95%。對辦案過程中涉及專業領域的問題,堅持邀請專業人員參加,先後對50件案件通過公開審查方式釋疑解惑,逐一回應申訴理由,增強公開審查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增強案件辦理的透明度。

前不久,無錫市檢察院分管控申檢察工作的副檢察長蔣偉平作為承辦檢察官,赴蘇州監獄,向服刑申訴人程某某宣佈審查結果,開展釋法說理,一同去的,還有江蘇連元律師事務所唐天宇律師,他作為第三方全程參與,從第三方角度對程某某進行釋法說理、答疑解惑。申訴人程某某對檢察機關邀請律師到監獄答覆表示感謝,監獄管理機關也表示認同。

無錫檢察機關從65家律師事務所選聘143名熱心公益、業務精湛的資深律師組建律師庫,開展律師參與接訪、化解和代理、評析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等工作,市檢察院“健全檢察系統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運行機制”被評為法治無錫建設實事工程項目優質獎。

出得去,做細案件出口

“案結事不了”擠佔司法資源、損害司法權威,是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的難點問題。無錫檢察機關堅持息訴息訪目標,做到不孤立看待訴求、不就案辦案,對檢察機關作出監督決定和監督結論、符合信訪終結條件的27件民事行政監督案件、10件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監督案件,分別建議市中級法院和市公安局啟動信訪終結程序,形成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合力,維護司法公信和權威。

周慧娟介紹說,“工作中我們盡最大努力在法律程序內解決當事人合理訴求,不僅重視個案問題的解決,更為注重推動相關類似問題的源頭治理”。在辦理一起因工傷保險待遇、不服法院打折執行的申訴案中,案件承辦人發現,申訴人因工傷殘依法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具有人身屬性,不應等同一般的欠款糾紛,據此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得到法院採納。為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通過檢察建議形式推動無錫市社保中心改進工傷賠償金給付方式,每年惠及全市3萬多名工傷職工,該案被評為“江蘇省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十大典型案例”。

為防止責任“空轉”,無錫檢察機關以司法責任制改革為契機,強化員額檢察官的辦案責任,並梳理出控告申訴檢察條線法治思維、性質甄別、案件審查、溝通協調、釋法說理、化解矛盾六大能力,加強核心能力建設,促進檢察官專業能力提升。

無錫市檢察院在審查一起辯護律師控告公安機關阻礙其會見的申訴案件時發現,該律師未在規定時間提出會見申請,而且未按規定出具律師執業證,公安機關作出不准許其會見的決定合法合規,該控告不實。檢察機關依法出具書面答覆意見,詳細釋明事實和法律依據,該律師當場表示接受。此案的辦理受到上級檢察機關的關注,省檢察院檢察長劉華批示指出:“在辦理此案中體現了主動積極的工作態度和客觀公正的專業精神,不拖不推,以審查的事實和證據說話,讓控告人信服。”(通訊員 和建敏 賁宗武 記者 郎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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