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舒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依法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李某、俞某中、俞某香、陳某某、鄭某某、董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至此,歷時一年零五個月,舒城警方打掉一個以“連鎖經營業”為名,參與人數達300餘人的傳銷組織,抓獲高層及骨幹人員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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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於2013年底在湖南長沙加入了名為“連鎖經營業”的傳銷組織,非法從事傳銷活動。他以合夥從事開山和土方工程為由,詐騙親戚、朋友、同學、老鄉等前往長沙,通過“遊玩”、“揭謊”、“洗腦”等環節,許以高額回報,引誘參與人繳納門檻費、加入傳銷組織,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晉級和返利依據,鼓動參與人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傳銷組織,騙取鉅額財富,他人再層層複製,層層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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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7年3月,前期投入幾萬元的陳某等人通過幾年下來不僅血本無歸,而且更看不到所謂的參股工地工程,在慢慢醒悟後,將李某騙回老家舒城並報案。
舒城警方立案偵查,在獲取大量證據基礎上,成功破獲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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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警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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