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及其必要性

我国机动车定期检验制度及其必要性

我国机动车定期检验制度及其必要性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了機動車定期開展安全技術檢驗的制度(以下簡稱“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十多年來,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在保證機動車安全運行、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以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本文將介紹我國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的基本情況,並分析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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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

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是我國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規定了我國機動車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要求及檢驗結果處置等。

目前,對於使用年限在10年以內的機動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機動車除外),檢驗項目包括號牌號碼/車輛類型、車輛品牌/型號、發動機號碼(或電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輛顏色和外形、聯網查詢、核定載人數、車身外觀、外觀標識、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輪胎、號牌及號牌安裝、加裝/改裝燈具、汽車安全帶、機動車用三角警告牌、空載制動率、空載制動不平衡率、前照燈遠光發光強度等18個項目。對於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機動車或對於發生過交通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的機動車,需額外增加底盤動態檢驗、車輛底盤部件檢查和駐車制動等項目。我國各類型機動車檢驗週期如表1所示。

表1 我國機動車定期檢驗週期

我国机动车定期检验制度及其必要性

我國機動車定期檢驗的必要性

1機動車定期檢驗是確保在用機動車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

隨著機動車行駛里程的增加,其機械和電子元器件會逐漸磨損、老化,導致機動車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照明系統、輪胎等部分存在安全隱患。

新西蘭一項針對機動車定期檢驗效果的研究顯示:將機動車定期檢驗週期由2年改為1年,可使機動車安全隱患減少13.5%,事故率降低8%。2015-2017年無錫市機動車定期檢驗相關數據顯示,機動車檢驗的一次合格率為65%左右,即受檢機動車中有35%左右的機動車存在安全隱患。因此,機動車通過定期檢驗可以有效發現機動車存在的安全隱患,從而有效減少因機動車自身安全問題而引發的交通事故。

2機動車保養不能完全替代機動車定期檢驗

汽車銷售服務4S店、機動車維修廠等機構提供的機動車保養服務並不能全面、準確地發現和消除機動車安全隱患,因此,機動車保養並不能完全替代機動車定期檢驗。

3機動車定期檢驗是發現機動車非法改裝的重要途徑

部分車主會對機動車的動力系統、燈光照明系統、排氣系統、懸架、車輪以及車身等進行改裝。機動車定期檢驗是發現機動車非法改裝最有效的途徑,可以有效監督和震懾機動車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

4機動車定期檢驗有助於機動車駕駛人瞭解機動車技術狀況

在我國,機動車駕駛已經從一項職業技能轉變為一項生活技能。早期的機動車駕駛人需要經歷較長時間的駕駛培訓,駕駛人需要掌握車輛結構、車輛常見故障排除以及車輛維修的基本知識,相對來說早期的機動車駕駛人在經過較長時間的系統性培訓後,能較好地瞭解車輛技術狀況。但目前駕駛人經過短期培訓就可以獲得駕駛資格,取得駕駛資格的駕駛人對機動車結構、常見故障排除的基本知識瞭解較少,無法及時發現機動車故障和隱患。如果不定期檢驗機動車,車主很難發現機動車存在的安全技術隱患,因此對機動車進行定期檢驗有助於機動車駕駛人瞭解機動車技術狀況。

5部分新出廠的機動車安全性能不合格

我國機動車生產實行准入機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應當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機動車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禁止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機動車。但仍存在部分機動車生產企業未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導致出廠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先天不足”。因此,如果沒有機動車定期檢驗制度,則會失去安全隱患車輛退出機制,交通安全形勢將會變得更為嚴峻。

本文摘選自《道路交通科學技術》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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