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問責,高舉輕放爲哪般

“軟”問責多,“硬”問責少,表面上看是“力氣”使得不夠,其實質是缺少擔當、不敢動真碰硬,奉行“好人主義”——

“軟”問責,高舉輕放為哪般

山東省商河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和敏,縣水務局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胡世政,在執行處分決定時,未及時報送處分決定書並擅自更改處分執行時間,致使相關被處分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仍正常晉升薪資等級並多領取工資。二人最終因“軟”問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問責高舉輕放,絕非個別現象。近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向山東省委反饋巡視情況時明確指出,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有力,“軟”問責多、“硬”問責少,不收手、不收斂問題和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仍然比較嚴重。

除此之外,本輪巡視反饋中,海南省、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等多家被巡視黨組織也被指出存在問責寬鬆軟問題。

問責竟是“虛晃一槍”

問責問的是政治責任,絕不能隨心所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揮震懾效應。但某些地方的執紀部門卻完全把問責條例拋之腦後,有選擇性地進行問責。

2016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紀委在處理恰卜恰鎮西香卡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相關幹部違紀違規問題時,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啟動問責程序。去年4月,青海省委巡視組開展巡視整改“回頭看”時再次指出該問題。最終,縣紀委原案件審理室主任旦正才讓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比起有責不問,問責避重就輕就顯得更有“技術含量”。四川省蒲江縣農發局農機監理科原科長徐守穎與6名銷售商相互勾結,騙取國家農機補貼資金並收受“感謝費”22萬元。本案中牽扯出13名黨員幹部的違紀問題,其中3人還受到刑事處罰。然而,時任縣農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維新卻僅僅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對分管工作監管不力,被給予誡勉談話。

該問題在成都市紀委調研督查時被發現,根據督查組的意見,蒲江縣紀委重新立案調查。這一次,高舉的“戒尺”沒有輕輕落下,陳維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個人決策出了問題,面對問責卻用“集體決策”來當“擋箭牌”。少數黨委(黨組)一把手在相關會議討論記錄上做文章,以集體責任代替個人責任、以具體責任代替主體責任。案例通報顯示,某單位一把手以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為名,組織本單位職工公款旅遊。在對這名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時,居然有人認為該決定是經過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應該以黨組的“集體責任”代替一把手應該承擔的“直接責任”。

除了上述問責“缺位”的情況外,另一種“簡單粗暴”的問責方式也屢見不鮮。當基層“一線崗位”上的幹部出問題,執紀部門沒有深入追究上級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在選人方面、決策方面等存在的失職失責問題,也沒有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主次責任,而是想當然地“上提一級”,直接問責分管該項工作的副職領導。某地通報的一起案例顯示,某局下屬單位多人因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查處,在問責時卻只有該局相關處室的負責人被追究了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包括一把手均“毫髮無損”。

此外,梳理各地通報的違紀違法問責案例可以發現,某些地方縣處級幹部被問責相對偏少,甚至處於問責“真空”狀態。據《半月談》統計報道,2016年,中部某省全年問責縣處級幹部33人,佔比7.93%;11個設區市中有4個設區市的縣處級幹部“零問責”。

“好人”思想在作怪

“軟”問責表面上看是“力氣”使得不夠,其實質是缺少擔當、不敢動真碰硬,奉行“好人主義”。此外,各地紀委監委對違紀行為定性定量把握是否準確,也直接關係到問責的綜合效果。

自身不過硬,何來底氣去問責他人。問責“大棒”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看似是保護幹部、維護單位穩定,實則是私心作祟,怕日常管理失之於“寬鬆軟”的問題暴露出來,擔心“家醜外揚”壞了名聲。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委原書記曹光亮,從幹部任用、安排轉編到插手企業徵地拆遷、工程款結算,斂財的觸角不斷延伸。“上樑不正下樑歪”,曹光亮濫用權力肆意斂財,帶壞了一個地區的政治風氣,而因為其自身行為不端,對下屬犯的錯誤自然就“沉默是金”,不敢動真格出實招。

好人主義在作祟。“既要做領導眼中的‘好下屬’,又要做下屬心裡的‘好領導’,問責時搞好人主義、一團和氣,信奉‘你好我好’,問責偏軟就在所難免。”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好好先生”問責主要依靠上級轉辦、督辦和群眾舉報,通過“一案雙查”等方式主動發現問題較少,往往在上級督促下才被動進行問責,缺乏主動作為。

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發生時,衡陽多名人大代表候選人曾向時任市委書記的童名謙反映賄選情況,童名謙只是召開會議對換屆紀律進行了象徵性重申,沒有真正對違紀違法行為“亮劍”,致使送錢拉票之風愈演愈烈,直至局面完全失控。童名謙搞好人主義,誤人誤己,即便已升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仍躲不過責任追究,不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還淪為“階下囚”。

問責主體單一。少數黨組織問責不到位,甚至缺位。按照問責條例規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黨的工作部門都有問責權限。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黨組織認為問責是紀委(紀檢組)的事,不少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習慣性認為問責吃力不討好,不願擔當,一心指望紀檢監察機關包辦。這種現象越到基層越普遍。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紀委統計,去年全區累計問責處理(書面檢查及其以上)94件次,其中通過紀檢組織實施問責76件次,約佔問責總數的81%。

要不要問責,問什麼責,依據的不是條例規定而是人情、面子和職位。問責“虛晃一槍”,說到底是不敢擔當,根源在於自身不過硬。

“責”與“罰”的天平要精準

“被巡視單位黨委要嚴格執行黨的紀律,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這是中央巡視組對“軟”問責多、“硬”問責少開出的藥方。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規定了問責對象,列出了各類問責情形。實踐證明,各級黨組織只有堅決用問責把壓力傳下去、把責任壓下去,堅決破除好人主義、一團和氣,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才能越扎越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認為,避免感情用事,去除憐憫之心,讓問責“硬”起來,就必須破除人情干擾,讓剛性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出來,進一步壓縮問責的彈性空間。

據瞭解,去年以來,全國25個省區市黨委和17箇中央部委黨組(黨委)結合實際,相繼制定出臺了貫徹問責條例的實施辦法,使問責工作越來越有規可循、有據可依。江西省委印發《江西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全省問責工作,把問責情況納入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天津市委出臺《關於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實施辦法》,把問責條例規定的5種失職失責情形細化為21種,明確了問責主體、線索來源等內容,細化了問責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程,為強化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再添制度利器。

問責準確,“較真”“叫板”才有說服力。山西省紀委常委、省監委委員何青認為,要以責任清單的形式準確劃分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的責任,同時準確界定責任主體。在從嚴問責的同時,堅決避免盲目追責;在具體問責時,做到定性準確和公正,讓幹部群眾感受到“責罰相當”,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針對基層黨委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問題,江西省贛州市紀委加大對問責條例實施情況的督查力度,納入巡察、執紀監督等常態工作中,在問責黨組織的同時,根據具體情形問責其主要負責人或者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能用問責黨組織規避對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建立“一案雙查”落地機制,對每起案件全部提出“兩個責任”意見,促使基層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瞪大眼睛真問責、嚴問責。今年1至5月,贛州市20個縣市區共問責黨組織174個,問責領導幹部212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41人,較好地營造了問責常態化氛圍。

四川省成都市紀委建立責任追究數據月報制度,定期通報查處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強化督查督辦,及時發現應追責而未追責、追責不到位等問題線索,層層傳導壓力。該市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王川紅認為,通過監督曝光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問責利器每一次都能高高舉起,穩穩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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