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將會何去何從?

馬菿誠糼


之前大火的《壹周立波秀》以輕鬆幽默的喜劇形式吸引著觀眾的眼球,之後又參與《中國達人秀》迅速走紅,在節目中他也談到自己的成長經歷,他給我們展示了很多正能量的東西,很多勵志的事情,曾被評為CNN年度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周立波給人的印象一直都是好男人,好丈夫,而且很有愛心,在10年的時候被評為中華慈善獎“最具愛心捐贈個人”獎。當時的他可以說是風光無限。

但是之後的一連串事情讓眾人對他刮目相看,周立波在美國時,被警察收出了槍支和可卡因,之後又被爆出毆打岳父,辱罵農名工等一系列的醜事,瞬間就讓周立波在人們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周立波之前在人們心中的好男人形象被出軌事件啪啪打臉,而且就因為周立波對很多人出言不遜,張狂使他得罪了很多人,雖然他的成功有一部分就是因為他直言不諱,但是也因為讓很多人對他不滿。

就在周立波在美國被查出私自攜帶槍支、可卡因時,他得罪的很多人就暗地竊喜,甚至一些有勢力的更是花錢買新聞大勢報道這件事,讓周立波在中國無立身之處,但事實也確實如此,在美國調查完後的周立波回國後就沒有登臺亮相過,而且人也變得很低調。可以這樣說,曾經的周立波有多風光,現在的周立波就有多悽慘,正所謂是高處不勝寒,站的越高,摔得越痛。


夢九娛樂


我個人覺得周立波案件很難真相大白,但是對他名聲有很大的影響,可以說他的事業基本上被毀了。

昨天看了王局採訪唐爽的視頻,全程看下來感覺這個案件撲朔迷離,其中的真相很難大白於天下,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唐爽應該是沒有說謊的,按照他的說法,當時警察搜車和搜包之前都是要經過周立波的同意才可以的,周立波也同意了,但是卻搜出了槍和毒品。

這裡面就有一個疑點,如果槍和毒品是周立波的,他怎麼會讓警察搜車呢?而且警察搜出來毒品和槍以後,問他是誰的,他說是他女兒的,他也不知道,他怎麼會說是女兒的呢?這點確實挺奇怪的,自己害自己和女兒,可能嗎?

而且唐爽說毒品的粉末中沒有周立波的DNA,但是在毒品的外包裝上面檢測出了周立波的DNA ,也就是說周立波是碰過這包毒品的外包裝的,難道他沒發現裡面是毒品嗎?

唐爽說,他出事以後,那個某某給他打過電話,唐爽問某某說槍和毒品是誰的,某某說和和他沒關係,他不用管。

這裡面也有一個疑點,那個某某怎麼這麼確定說和唐爽沒關係呢?看來那個某某肯定是知道內情的,這個案子和某某脫不了干係。




還有一個,周立波既然已經重獲自由回國了,不管其中的真相到底怎麼樣,按理說應該低調一點,為什麼要急於在媒體曝光,而且還要說是被某某陷害的呢?難道他沒有想過後果嗎?


唐爽說,周立波和胡潔之所以汙衊他,是因為唐爽一直不肯幫他們作偽證說槍和毒品是某某的,因為唐爽沒有親眼見過這個毒品是某某的,所以他不肯做偽證。

由此看來,整個案件唐爽就是一個局外人士,真相是周立波夫婦與某某人之間有交易和矛盾,槍和毒品可能是某某陷害周立波的,也可能是周立波用來栽髒某某的,真相只有他們當事人自己心裡清楚。

周立波已經被釋放了,關於槍和毒品的事情,其實沒有辦法去深究了,因為沒有證據呀,接下來面臨的將是唐爽和莫虎對他的起訴官司。

這件事情真相估計不會大白的,最近的各種新聞對周立波的負面影響很大的,他的事業基本上被毀了,短時期內沒有人會請他做節目的。

總之,周立波只能去應對官司了。


R娛記


第一次涉及娛樂界新聞,我不是任何一個娛樂界明星的粉絲,我只認同演員的作品,以及作品對社會的積極意義。周立波是我欣賞的一個藝人,他是一個非常特別的藝人,就像他所說:“我不是演員,我是在演自己”。

作為海派清口的創始人,周立波以能說、敢說、會說而著稱。特別是敢說,諷刺時弊、針鋒相對,讓觀眾耳目一新,大呼過癮。這種獨特的藝術形勢,反映了周立波高調而“囂張”的性格。與其說是“清口”,不如說是評說,與其說是表演,不如說是演說。正如他所說,他的性格容易得罪人,而且不知不覺得罪人,這也是導致他負面新聞特別多的原因之一吧。

這次美國官司讓周立波重上熱搜,我認為主要三個原因:一是周立波究竟有沒有違法事實;二是美國司法是否公正?三是華人社會在美國究竟是怎樣的存在?

周立波有才,文風和口風一樣犀利,整個事件描述滴水不漏、邏輯嚴謹。可以看出,周立波是被人陷害的,唐爽背景不一般,那個某某背景更是不一般,周立波、唐爽和莫虎至今未敢直呼其名,可見其人能量。周立波作為“貴圈”成員,與這些人來往,不足為奇,同時,他嘴不饒人的性格得罪了人,所以他被陷害是有可能的。周立波吸毒可能還會有人相信,但持槍就沒有動機了,他應該知道在美國非法持槍的後果。

關於美國司法,從周立波案件看,美國公務員、警察系統腐敗瀆職,白黑通吃的現象比較普遍,而我們國內基本沒有暴光類似栽贓陷害的醜聞,所以說美國司法多先進,我只能呵呵了。

關於華人社會,華人黑幫在美國是出了名的,在美國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在利益面前,一切都是浮雲,所以準備去美國或者準備移民美國的國人,要多一點心理準備,美國的月亮不是那麼圓。

至於周立波本人,會不會主動公佈某某究竟是誰,我建議周立波先生還是避其鋒芒,你能量不夠,自身安全更重要。某某作為美國人,如果他在國內有不法利益,只要入境自然有部門管他。

不管事情怎麼發展,美國法律已經確認周立波無罪,而且藉此事件又火了一把,希望你重拾海派清口,為喜歡你的觀眾奉獻更多更好的作品。


軍事與航空


周立波案客觀簡析

聲明:本人的文章,只根據事實進行邏輯推論,不評判當事人的品行,不在情感上站隊。僅以推論的快樂與善意之人共享。

周立波在美國涉嫌持槍攜毒犯罪案件,被美國司法最終確認為無罪,是各方博弈的結果。無罪是建立在一些基本事實的基礎上的,並非簡單僅僅因為法官認定為警察程序上違法所致。案件審理持續了一年,縱觀各方的表現,可以發現各方所側重的基點是不一樣的。其次,從案件的結果往前推導,通過分析比對,依各方認可的事實進行推理,則會發現周案有許多反常現象,槍與毒品不可能憑空而降,不排除周立波被設局陷害的可能。

一、周立波確實無罪

第一,從法官的角度分析,非法搜查,即警察“辦案”程序上的瑕疵是法官推定並最終確認周立波無罪的基本出發點,否則法官不敢最終這樣判決。但法官並非沒有注意到案件的其他關鍵事實,從周立波很容易就保釋則可看出,法官是完全注意到了案件的實質問題。第二,站在檢察官的角度分析,則槍支和毒品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和DNA,應當是他們撤訴的根本原因;顯然,在沒有周立波的自認犯罪、沒有周立波自認將指紋或DNA遺留物有意擦去的事實情況下,則檢察官指控事實的證據鏈條是斷裂的,檢方無法自圓其說,指控犯罪達不到刑法要求的標準。況且,沒有指紋和DNA事實本身就無法排除他人陷害的可能。之所以檢察官折騰那麼長的時間,遲遲不予撤案,顯然是檢方幻想發生周立波自認“犯罪”,以期獲得意外收穫,周立波的律師莫虎不就勸認罪以獲得輕判嗎?恐怕案件持續一年,法官也有可能是受莫虎主張訴辮交易提議的影響。第三,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周立波可能確實與毒品槍支無關而內心確信無罪,而一直堅持了無罪的辯解。從周立波的表現入手進行推理,周立波的表現符合情理。從心理學角度分析,顯然是無罪的事實使周立波堅定了無罪的心理底氣,這個可能性最大。否則,對於周立波這樣一個沒有法律心理素質的人來說能夠堅持一年,能夠抵抗住各種威脅和誘惑,是不可能的。特別在陌生的國度,在他心理上最為信賴的律師甚至也勸他認罪,並採用訴辯交易的好處“誘惑”他,以“認罪”換取輕判這個美國的司法慣例來“引誘”周立波這個不懂美國法的人時,他尚沒有猶豫和妥協。這說明,如果不是事實使得周立波變得“頑固”,我不相信周立波天生就具備這種“素質”,因為要用“賴”的方法抗拒,在美國的環境下,必須要有超高的心理素質、淵博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司法實踐,而實際上週立波並不具備這些。事實上,周立波一直是堅持無罪的,表裡基本上是如一的,並無出現反覆無常現象。其中他決然換掉“有罪辯護”的律師,換上了無罪觀點律師,就可證明這點。 顯然無罪之法律結果,是周立波事實上確實無罪、而內心堅信無罪並表現出堅持無罪、和美國法律避免冤案的司法實際相互結合的結果。

二、周立波案被人做局陷害的可能性極大

縱觀全案,綜合分析各種基本事實,特別是按槍和毒品上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和DNA信息的事實即可證明這個推測。在前述基本事實框架下,周立波在訴訟階段的表現,以及後來宣告無罪後的表現,包括與唐爽、莫虎的論戰,以及他對某某人的猛烈的抨擊和揭露,儘管周立波在其中表現得並不是那樣溫文爾雅,相反有點張牙舞爪,但基本內容都是符合情理的,事實之間沒有出現邏輯矛盾的情況。相反其他人的幾個人表現就不正常了。第一,唐爽在周立波披露此案是某某陷害時,其中並未涉及到唐任何一句話,甚至連暗示也沒有,而唐卻突然出面大罵周立波“戲子誤國”,對周的人格品行進行攻擊,但卻並未涉及到案件的事實。此後二人的論戰也僅限於二人的恩怨,從論戰中,可見二人以前關係不錯,在案件一年的審理中也未見二人互相推責的情況。顯然,唐爽攻擊周立波的人品,其行為反常突兀;結合後來反映出他與某某人也非常熟,且是其座上常客的事實,顯露出其被人操縱的可能性極大。第二,莫虎是被周立波指責為惡律師,其列舉了他高收費、有罪辯護、欲引周案進入複雜的陪審程序、欲收取更多的律師費,且指責他將周立波被捕的信息首先披露給媒體,從社會形象上損害了周立波。從二者後來的論戰中,上述事實基本被確認,未發現有相反的事實。但始終未見莫虎對自己不合理且反常的行為做出合理的解釋。而後又發現莫虎與某某也相當熟悉,也是某某人座上常客,關係非同一般。按理,莫虎是一個資深律師,應當熟悉美國法律,他對周立波有罪辯護不合理,不符合美國律師的基本做法,將案件引入陪審團程序就更荒唐。莫虎的行為表明,他不但要掙周立波的錢,還想搞臭弄黑周立波。因此,從以上事實判斷,如無意外,他合謀做局或後來參與陷害周立波的嫌疑非常大。第三,最後出場的某某的表現出人意料,不合常理,給人的嫌疑最大,彷彿一切彷彿都在他掌控之中。他不緊不慢,有條不紊,溫文爾雅,但他的談話卻始終沒有披露出人們想要看到的事實,也就是與法院認定相反的事實。他是大談特談了更多的人情關係,發出了更多的他內心的感受和美好願望,與人們期望得到的不符。他既說周立波不對但又沒有披露周立波有罪的事實,他既表示對周立波夫婦不滿,但卻又晦澀地表達非常喜歡周立波,而對為什麼沒有對周立波“脫罪”給予幫助做出解釋。他既承認說槍是他的卻又不說是怎麼到了周立波的包裡,卻對不敢去警察局認槍做解釋。他既說有人想讓唐爽認毒,卻有沒有解釋為何毒品上沒有周立波夫婦的信息。總之,某某披露的信息並沒有從事實上推翻周立波對他設局的指控。某某人全部的表現特點就是“環顧左右而言他”,他的辯解沒有絲毫觸及他可能陷害的實質。總結某某的表現,可以得出如下結論:不合邏輯,違反常理,嫌疑重重。 顯然,某某設局的可能極大。不過,對槍毒事實脈絡的梳理,可以發現這個局具有典型的“中國特徵”,我認為完全是按照中國人的思維習慣設立的局。按“他們所”編織陷阱的“事實”,如果以中國人的司法慣例在其上進行“邏輯”推理和實施操作,周立波應當是無論如何也逃脫不了的。而周立波”意外出局”,打亂了這做局人的陣腳。綜合全案,我認為有可能莫姓律師和唐爽都是這個精心構築的陷阱的一部分!


首當是菩提


金星和周立波相比,金星會表演懂表演,而且掌握觀眾的情緒點是很準的,她作為一個舞蹈演員不光肢體動作到位,它的語言節奏也非常好,當然這些呢是團隊裡的設計,但是設計好的,能做的那樣也很不容易,而且金星現在衛視上節目,可能還會多。我瞭解有不少衛視在跟它接觸,但是我很擔心她像怕Papi醬一樣,一旦到了一個平臺翻頭率特別高的時候,他的團隊供應不上,就是下一個周立波。

周立波就是這麼一個典型。你說周立波有沒有能耐?周立波使相很好。上海滑稽戲那是嚴順開領進門,拜周柏川為師。他確實有一定能力,但問題這個平臺給他一放大,比方說一週立波秀,都準備好的東西,他在臺上念,原來海派清口我就有這個觀點,我說我們底下怎麼準備都行,上臺你不能再看東西,在那立一個指揮架,上面把幾個包袱寫那,哪個使完了畫個勾,這個要擱我們北方曲藝行的人會笑話他。你這在臺上還看牌子,顯得沒能耐。再一個錄一週立波秀,後面大屏幕上提示器,這個東西對人影響很大的。

你說的不是你的東西,你再會演也隔著一層皮。

我有一期節目,我說體育評書這些年的革命家史,你看了之後即使說老梁你說的再不行,你也會覺得你說的是真話,那是講自己的東西,人說自己的東西和說別人的東西完全不同的狀態,說別人的東西只能算集體的智慧。但是“集體的智慧”表達到一定程度,大家就會覺得你假,所以人在這個時候怎麼在利益上和影響力上取捨是個問題,就是你手伸得太長了,可能對你的品牌就不力,你縮回來一塊,看起來影響沒那麼大,你保住了你根本的東西,但是人在利益面前是很難保持住的,這是個難點,這是人心的問題。


大唐雷音寺


看完王志安對周立波,胡潔,唐爽和某某的採訪後,覺得宮鬥劇神馬的一點吸引力都沒有了,東野圭吾先生的小說也被我丟在了一旁。

周立波非法持槍支和毒品一案,就是現實版的攻心計呀!

看完這些採訪後,個人還是覺得周先生乾淨的可能性並不大。

1.周先生在採訪裡說,前妻說他吸毒是誣陷他,並且前妻曾經寫過悔過書,但是卻沒有向大家展示有沒有向節目組展示,是周先生吸毒的視頻可是公之於眾了呀。

2.按照周先生的說法,他和某某隻是泛泛之交,而且某某是個見不得光的人。那麼一個見不得光的人,為什麼要陷害一個泛泛之交的大明星,讓自己暴露於鎂光燈之下呢?

3.周先生後來在微博頭條等媒體上發佈的語音,都僅僅是非常短的一段,而且還有合成的嫌疑,如果人正不怕影子歪,為什麼不放整段的錄音?

4.唐爽作為一個年輕學者,該是非常珍惜自己的誠信品格,難道某某的鉅額鈔票真的可以讓唐爽出來當眾撒謊嗎?要知道唐爽一個麻省理工的博士,可不是也不需要在娛樂圈混的哦。

5.唐爽在採訪節目中反覆聲明對自己的言行負完全法律責任,周先生你敢嗎?

6.周先生既然認定自己十分乾淨的話,為什麼要在最沸騰的時候決定偃旗息鼓?不是怕唐爽某某都較真,把你打一個落花流水吧。

7.莫虎已經放言要起訴周立波,且看事情如何進展吧。

8.唐爽在節目中說曾經幫周先生提了很多詞、做了很多詩,但是周先生在反駁裡面可是隻字未提,說自己如何有恩於人。


婦產科小超人


終於波波老師回國了,帶著大洋彼岸的無罪最後判決定論踏上了這久違的回程之路。雖然笑容還在,可是腳步卻已滄桑。不管是感慨在心,還是憤慨在胸,其實人生就是這樣,不論你是否無知,還是你從不以為,但總有一些莫名的沉重可能侵擾糾纏著你,儘管如此回家就好。

哪怕家的感覺早已陌生的不再熟悉,哪怕家還在依然的簡單淳樸著。至少這是所有受傷之後最真誠於自我的懂你地帶,又有誰能夠敢說不會受傷?又有誰能夠敢說此刻不想著家?一句將會何去何從不知帶來多少勢利和太多世俗的社會氣息可否品味?

這是一個難奈的消息,對於回家的波波老師而言,因為家的港灣始終包圍在社會大家之中。我們說“對事不對人,對人不對事。”,到底是“就事論事,還是就事論人”?要知道人無完人,事無完事,何必要帶著成見,帶著已經,去看待去好事於小我思潮。

正如“一個好的社會制度壞人都要變成好人,一個壞的社會制度好人都要成為壞人。”所闡述的道理一樣,說明“好人”與“壞人”並不存在什麼本質上的根本不同。因為能夠定義的只有社會就在它的制度,而不是人本身,這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其實任何人在離家的日子,特別是在國門之外,遭遇無助的時候,更多的除了思念就是家,還有就是期望包裹著家的這個更大的家!既然大洋的彼岸已經從本國法律上判定了波波老師無罪,那麼為什麼這個更大家中,還有許多要懷疑,還要去可惜,還要去挖苦,還要去活該…?

做為個人莫過於已經證明了的,仍然被社會無視這些已經證明了的,誠然與其說是個人的悲哀,道不如說是社會的無恥,無恥就在已無帶有家的感知。當你去驚歎或是憤怒在美國的總統們為了那些普普通通的美國人在國外觸法後的公開求情行為,是否知道箇中味道?

什麼叫做不放棄一個人,不拋棄一個人對於美國這個更大的家的意義所在性?不是為了討論正義與不義,也不是為了討論善與惡,更不是為了討論人性與德性,而是美國為了要求守望建立的強大自然凝聚力。這就是就事論事,不是就事論人。

沒有什麼關於公平與不平,公正與不正,強權與霸道等等這些要求認知,如果有隻能說那只是你要刻意的,不代表所認知的國家要求意識範圍。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民族最基本需要能夠容納對於事物要求的不同見解聲音。因為既然要融入世界,同樣世界本身就是充滿了不同見解聲音。

無疑波波老師本人公佈的事件真相,不存在有質疑的必要。最起碼波波老師公佈的必須屬於呈堂證詞要求庭審判定範圍內的,而不可能有違乃至顛覆性的。如果說“某某”的動機只是為了波波老師幾個錢,恐怕說不過去,自然波波老師就是肯定至今不明白這一切究竟為了什麼?

正因為不明白,波波老師自然就是朝向於可能國內。但是做為“當局者迷 旁觀者清”的理解角度,波波老師真的沒有必要繼續糾結於澄清明白。所以看似主動,其實被動完全,因為只有可能,沒有確實,這就要無形在被無知和無端中放大個人可能樹敵範圍的機會性。

那不就是波波老師到頭來自己跟自己過不去,惹來額外風險的麻煩上身。人生苦短,可想而知,波波老師在美國的遭遇,只會來自美國,而不是“某某”個人,或者“某某”背後的國內可能。就算有這種國內可能,都是被美國加以利用和服務美國的,之所以波波老師可以判決無罪,就在美國並沒有打算要求罪名成立,只在隨時可以。

因為波波老師在中國國內媒體做為具有一定大眾影響力的公眾新聞人物這個特殊群體當中的一員屬性關係,勢必通過波波老師在美國的遭遇就能直接影響作用這個特殊群體包括特權成分畏懼美國。畏懼就是代表的要求弱勢,不管你是自認為守法的,還是自認為特殊於國內的,都要取決於美國要求。

所以這就是說為什麼波波老師不要繼續再去糾結弄明白“某某”到底究竟為何如此!當然這也不是為了說明美國就存在虛偽和假善,不道義與非正義,因為需要注意的這是朝外要求、而不是要求於內。因此對於國家就不存在有這些判研意義,所以希望波波老師能夠放下這個“始終不明白…?”,能夠開心每一天才是最為重要的,這也是最好的對待何去何從。


東都有湘


媒體的朋友告訴我一句話:千萬別小看在非常時期,敢於曝光在鎂光燈下的明星!其實這不光說的是周立波“不怕事”,很多明星都這樣!

如果想要知道周立波將會何去何從,我們何不從周立波的性格開始入手呢?

我原來一直覺得周立波的性格有些乖張,很多時候都“忘乎所以”!他曾經說過:因為有了因為,所以有了所以。既然已成既然,何必再說何必。別和小人過不去,因為他本來就過不去; 別和社會過不去,因為你會過不去; 別和自己過不去,因為一切都會過去。

從周立波這些睿智的話語當中不難看出,其實周立波早已經形成了一套有獨到見解的世界觀和人生哲學,周立波之所以能走到今天,不是偶然的!

寫到這裡我必須習慣性的在悟空問答說明,否則我會被質疑!我寫這篇文章一分錢都沒有,悟空也沒給我開通紅包,我這篇文章純屬個人看法。

周立波現象應該算一個奇葩現象,試問在中國內地,“坐過牢”、“吸過毒”、“幹過架”屢次被曝負面新聞的男星,有幾個比周立波“走的遠”,“跩的開”?

人的兩隻腳不可能同時踏入同一條河流,周立波現象有很多偶然性,其實更多的是必然。周立波現象所揭示的,不單是個人的跨國官司,還有埋藏在“冰山”之下的娛樂圈生態系統!

曾經有人說過,娛樂圈明星半年到一年沒有曝光,人氣會暴跌,身價就會暴跌,說白了就跟養“鮮魚”和“死魚”的道理是一樣的!想讓魚長期健康的活著必須得“充氧”。

那麼這個娛樂圈的“氧氣”是什麼呢?其實就是各種曝光,別管是什麼,只要別太出格被封殺,能出來露臉就行。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能當“汪頭條”但是隻要能上個“推薦位”,就有不錯的曝光度。很多人都會選擇炒作“緋聞”,但是周立波是個異數,他炒“官司”,甚至能把“特朗普就職”這樣的美國大新聞都壓下去!

娛樂圈的明星是從來都不怕炒作的,能把自己炒紅是基本功!周立波這一次為什麼要死磕莫虎、唐爽呢?那是因為他涉及了槍、毒,這兩年凡是內地吸毒的明星,全部被封殺,短期內絕無翻身的可能,所以這個槍和毒絕對不能認,還要撇清關係!

周立波從來不按常理出牌,特別會利用規則!只要“死不認賬”,保持不被封殺,再把幾個知情的都“乾啞”,周立波還是明星。

萬一真不行國內沒法混,還有國外移民這一條路。不一定侷限於EB1-1特殊人才、非凡成就簽證這一種形式,也可以進行投資移民,雖然排期可能會久一些,但也不失為一種良策。

如果最後周立波全身而退,他完全可以國內、國際雙管齊下,他的影響力會越來越大!但是莫虎呢?唐爽呢?某某呢?福禍難料!

“一波三折”事件比拼的是財力和心態,還有隱藏的社會關係!樹大根深不知深幾許,冰凍三尺不知幾日寒?


紅色雄起


這事我翻譯下

某名嘴和他律師的糾紛,換一個版本就很容易理解了,某老鄉在上海先當公務員,之後辭職去做律師,打出的口號就是為老鄉在上海維權。老鄉來了上海,一般先認識的也是老鄉律師,一旦出事進看守所,那時候病急亂投醫肯定先找老鄉律師幫忙,對老鄉了來說人生地不熟的,要一時半會找到懂某專業的律師,也是挺難的一個事情,而且老鄉律師也知道老鄉這時候是非常著急的,既然都找到老鄉律師,說明此時老鄉也無法找到合適的律師,老鄉律師在此時對老鄉而言是壟斷的剛需,說多少律師費就多少律師費。


等到老鄉律師把人撈出來了,老鄉也不著急了,這時候肯定心疼律師費太貴,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也能慢慢比較律師費的高低了,那肯定覺得太貴太貴了,當然要換律師。這老鄉律師覺得到手的鉅額律師費就那麼沒了,還被名嘴吐槽,名嘴在老鄉群體中影響力還是非常大的,當然急了,一個律師與當事人的普通關係,一下子就上升到中美關係的高度了。


老鄉律師也覺得名嘴不地道,這律師費當時你老婆白紙黑字簽好的,也是她求我的,現在卻想著要回來。真正賺錢的生意,永遠是白紙黑字簽訂好,也不逼你籤合同,但付錢的一方又永遠覺得你在乘火打劫,乘人之危,比如房子再貴,也沒人逼你買,不也是求著要付錢,同樣,醫療,和教育也有這屬性。


至於法院判決無罪是否等於周立波不是被陷害的,是兩個問題


辛普森當年也被美帝的司法機關認定無罪,但他也沒一自由就說任何對我惡意的揣測都是別有用心的惡意攻擊,你們草民根本不懂法,說個屁啊。他低調了十年還是忍不住,2006年出版了一本書《假如我做了》(英語:If I Did It)開始吹如果我殺人該如何如何,美帝的司法機關一事不再理,認定無罪就無罪了。結果到一年後辛普森年在拉斯維加斯一酒店房間裡搶劫體育紀念卡而被判監禁33年,那麼小的罪判了33年,當然這是兩個獨立的案子,司法制度是一回事,但人心又是另外一回事。


上海灘小律師


周立波最近發文稱:他沒有吸毒,沒有涉槍,之所以在他車上發現這些東西,完全是鄢軍在栽贓陷害。他能被無罪釋放,恰好證明他是無辜的。莫虎在做他的首任辯護律師時,敲詐了幾十萬美元,唐爽也是為虎作倀,跟鄢軍、莫虎貫通一氣,背叛他。他回國後,之所以鬧出這麼大的動靜,就是有感於海外華人專坑自己人,自己不過是想出出胸中惡氣,不能白白被人坑了……最後,周立波表示到此為止,不在折騰。

向來好鬥的周立波突然打起退堂鼓,出乎網民的意料,也不像他往日的作風。殊不知,這不是他想收場就收場的事啊!鄢軍、莫虎、唐爽也被弄的體無完膚,名譽掃地,三人豈能善罷甘休!

莫虎要狀告周立波侵害他名譽權,聲稱索賠1000萬美元,鄢軍則承認槍是他的,但毒品究竟是誰的,他根本不知道,他不什麼官二代,也不是周立波所言有背景的通天人物!至於唐爽更覺委屈,完全是躺著中槍,他焉能嚥下這口惡氣!

此地無銀三百兩,究竟誰是謊言的製造者,究竟是誰在愚弄網民!神秘某某已露出廬山真面目,莫虎、唐爽也不敢下風,周立波應該再接再厲跟他們鬥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在這節骨眼上偃旗息鼓。好可惜你那美國千萬豪宅、還有你日思夜盼的美國綠卡,會不會因為你一時退卻而泡湯了!

樹欲靜而風不止,相信鄢軍、莫虎、唐爽絕不會和周立波一起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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