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柴哥
今天我要和大家講一個讓人沉思的話題
“為人父母,忽視孩子會帶來什麼後果”
壹
泳池裡
媽媽帶著孩子玩耍
卻只顧自己低頭玩手機
絲毫沒有察覺孩子正在溺水掙扎
等到發現時孩子已經死亡
柴哥想那位母親一定很後悔吧
可後悔還有用麼?
就像百年前吸食鴉片一樣
玩手機也有“癮”
慢慢麻痺你對孩子的關心
一旦發生意外
將追悔莫及
貳
一位年輕的媽媽帶著孩子上街買東西
把孩子放在馬路邊
沒一會車子順著小斜坡滑下
一輛大卡車恰巧駛過
孩子當場被輾軋身亡
崩潰中的媽媽跪地失聲痛哭
如果
當時把孩子放在一個平坦的地方
又或者買東西的時候牽緊孩子的手
那麼事故應該能避免了吧
叄
一家人去海邊遊玩
夫婦兩人在燒烤
可能是海風、陽光、沙灘太過於醉人
孩子不在身邊也沒注意
直到半個小時後有人呼喊
才發現自己的孩子已經溺亡
世上美好的事物有很多
可再美也沒有孩子的微笑美麗
況且孩子一旦溺水
家長反應急救的時間只有30秒
所以
柴哥必須要提醒大家
勿讓孩子一人在海邊游泳玩耍
肆
爸爸去水果攤前買水果
絲毫沒有留意到孩子獨自跑到馬路上
在一輛車前玩耍
而一邊打電話的司機
也沒注意到車前的孩童,直接發動了汽車
從孩子身上輾軋過去
如此
柴哥不得不反問
當孩子幼小的身軀被汽車輾軋
會是何其痛苦?
為什麼爸爸不能拉著孩子的手再買水果
或者
司機開車前仔細檢查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
伍
老人帶著孫女去逛商場
進門的時候看到玻璃門搖晃
她卻並沒抱起孩子逃離
而是放任孩子走在自己身後
最後
導致孩子被砸中,全身多處骨折
發生意外的時候
孩子正在緊跟在老人身後喊
“奶奶、奶奶”
而後只是一瞬間,便暈倒在地
作為家長
遇到危險時
最重要的就是帶孩子遠離危險
陸
在歡快的遊樂園裡
一位年輕的母親帶著兩個孩子玩耍
由於沒看好小兒子
讓他爬上正在飛快運行的玩具車
導致孩子瞬間被捲進車裡,頭部嚴重受 創…
"為人父母,
一分鐘沒看好孩子,
那都是我的責任。"
是電影《不可思異》的臺詞
而現實中有很多兒童的事故
皆因父母疏忽失職所致
有數據顯示
↓↓↓
讓柴哥震驚的是
有87.45%的意外事故
竟然是在家長陪伴下發生的
或許,意外發生的前一秒
你正是這樣想的
↓↓↓
▶寶寶先放這裡,應該沒問題
▶孩子調皮,就讓他鬧吧
▶孩子長大了,可以一個人出去玩
▶有急事,讓他一個人待會
▶忘了身邊還有個孩子
▶沒想到會有危險
▶從來沒有交代過安全事項
……
你可能不知
忽視和大意
其實就是一種犯罪
如果孩子死亡確實是因為父母重大疏忽或重大監護不力所導致,從構成要件上看,父母已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後
柴哥要提醒各位家長
"對孩子要負責"
請牽好孩子的手
一起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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