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註冊「阿里爸爸」商標 保護智慧財產權

“雷碧”“小白兔”“老幹爹”“阿里爸爸”“辛巴克”……為了防止別人惡意搶注相同、近似商標,很多知名企業在商標註冊上“山寨”了自己。對此,有知識產權專業人士指出,“防禦性”商標註冊是大企業的常見做法,“知名品牌這麼做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避免未來的口水甚至法律戰。”

阿里注册“阿里爸爸”商标 保护知识产权

日前,創維發佈品牌維權聲明,指責拼多多中所售“創維先鋒”、創維雲視TV、創維e家等,涉嫌假冒。伴隨拼多多事件的不斷髮酵,知名商標與“山寨品牌”之爭也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事實上,不少知名企業早已未雨綢繆,註冊了大量自己品牌的“山寨”商標,如可口可樂註冊了“雷碧”、大白兔註冊了“小白兔”、老乾媽註冊了“老幹爹”、阿里巴巴註冊了“阿里爸爸”等。對此,有知識產權專業人士指出,企業在商標註冊上“山寨”自己被業內稱之為“防禦性”註冊,是大企業的常見做法。

現狀:企業在商標註冊上“山寨”自己非個案

“我才知道,雷碧這個商標是雪碧為了防止山寨註冊的。然後隨手查了一查,發現還不止是可口可樂這一家。”近期一些“雷人”商標成為網絡熱議話題,“大白兔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把大灰兔、大黑兔、小白兔、金兔、銀兔等十幾個近似商標都註冊了,老乾媽註冊的是親屬系列:老幹爹、老幹娘、老幹爸、乾兒子、乾女兒、老姨媽……”

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進行了查詢。根據查詢信息顯示,知名企業註冊自己品牌“山寨”商標的情況並非個案。例如,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除老乾媽、陶華碧老乾媽等大家耳熟能詳的知名品牌之外,同時也有包括“老幹爹”“老幹爸”“老姨媽”,以及“陶老幹爹”“陶老幹爸”“陶老幹爺”等註冊信息。

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共計持有2064個商標,除了眾人所知的“五糧液”外,該公司還註冊了“六糧液”“七糧液”“八糧液”等;還有以各省簡稱為前綴的“五糧液”變種,比如“甘糧液”、“京糧液”、“貴糧液”、“陝糧液”等。

最近剛剛殺入外賣市場的星巴克在註冊商標上也是不遺餘力,除了“辛巴克”“新巴克”“興巴克”“星巴特”等讀音近似商標外,星巴克還註冊了“三巴克”“生巴克”“巴克”“星巴”“星克”等在文字上相近的商標。

分析:“山寨”自己是“防禦性商標”策略

事實上,一些大企業大品牌往往會註冊一些看似“山寨”、其實是具有一定關聯性特別是近似性的商標,業內稱之為“防禦性”註冊。

專業人士指出,例如阿里巴巴除了註冊自己的商標外,也註冊了不少近似商標:阿里媽媽,阿里爸爸等等。小米公司為防止“傍品牌”,主動把藍米、紫米、桔米,甚至連爆米花、蝦米等都註冊了。

“這是出於對自己品牌的保護。”恆大知識產權相關專業人士指出,舉例來看,阿里巴巴作為全球500強企業,影響力是巨大的。從阿里巴巴延伸的諧音阿里爸爸,到阿里叔叔、爺爺奶奶等等“阿里家族”,如果阿里巴巴自己不去註冊,則不排除有可能被傍品牌的投機分子所註冊。

據瞭解,商標法的一般原則是“註冊在先”,誰先註冊商標,法律保護誰。同時也有例外,尤其是《商標法》第31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但總體來看從維權角度來說,一旦商標被其他企業“註冊在先”,再要維權,舉證責任、訴訟維權等成本相對更大。因此,很多大型企業採取了註冊“防禦性商標”的策略,即在主運營的商標之外,同時註冊若干相似商標。

“知名品牌這麼做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主要是避免未來的口水甚至法律戰。”上述人士分析強調,商標是企業的生命,代表了產品與服務的質量和信譽,對增長品牌認知度有很大作用。也正是基於商標這種重要的品牌意義,也就不難理解大企業對於商標的防禦性“搶注”了。

聲音:“防禦性商標”註冊是大企業常見做法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佔領告訴北青報記者,一些品牌企業為了保護商標會進行防禦性註冊,這種防禦性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種是對於核心品牌,除了主流業務的產品類別之外,在其他類別上也進行註冊,也就是說盡管目前還沒有其他領域的業務開展,但不排除未來有可能進軍相關領域。另一種防禦,除了直接註冊核心品牌商標之外,還註冊有一定近似性的商標。比較來看,後者的註冊方式也就是近似性商標註冊的防禦性更強,可以防止其他人註冊有近似性的商標,導致與企業原有商標混淆或不易辨別。

趙佔領指出,所謂防禦性註冊有利也有弊,其中較為直接的不利因素首先是註冊得過多會提高商標註冊成本。另外,一些申請註冊的商標如果長期不使用,也有可能被撤銷。“因為商標資源是有限的,註冊不用其實是浪費。”趙佔領指出,根據相關規定,連續三年不使用的閒置商標,在有其他人提出申請的情況下,則該註冊有可能被撤銷。

他同時指出,防禦性商標註冊是大企業中的常見做法,總結來看,這是因為大企業對品牌保護的要求更高,資金也更雄厚,可以在商標保護方面投入更多成本。與此同時,對於常規的商標保護方式來看,趙佔領建議,還應注意進行日常品牌監測,包括競爭對手與品牌相關的市場監測,以及競品商標動態的跟蹤,一旦發現被仿冒的可能風險,應通過法律手段進行阻止和維權。

動態:美國多家律所對拼多多發起集體訴訟

拼多多股價從上市時的26.5美元一路走低,上一交易日,拼多多以19.07美元收盤,跌幅超28%。拼多多上市不到10天,價格便大幅下跌,引發投資者不滿。美國多家律所宣佈將代表投資者展開對拼多多的集體訴訟,目前已有6家律所發佈鏈接,邀請購買了拼多多股票的投資者們填寫信息,加入訴訟。據悉,“集體訴訟”為美國股市特有的制度,目的就是懲罰違規違法的上市公司、保護投資者利益。

目前,美國的多家律所已經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關於對拼多多“證券集體訴訟調查”的消息,包括羅森律師事務所、夏爾法律公司等。夏爾法律公司表示,它正代表拼多多的投資者調查索賠。

資深互聯網評論家葛甲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拼多多被美國多家律所發起集體訴訟一事,是商業模式存在某些灰色空間的公司在IPO之後通常會遇到的事情,一般來說起訴一方的主要訴求點在於信息披露不規範,風險提示不到位導致股東遭受損失等等,多是在股價大幅下跌之後出現的。一些律所會主動徵集受到損失的股東成為委託客戶去打官司,按照標的賠償額度收取相應的費用。

他認為,接下來比較重要的條件,是中國監管部門對於拼多多的處理意見如何,這將成為集體訴訟的一個重要依據。如果處罰結果過於嚴厲,集體訴訟將會更多,而拼多多的勝訴希望就會比較渺茫,官方的意見向來是司法實踐中最重要和最可靠依據。當然,更重要的還是拼多多的股價表現,如果後期能夠股價衝高並維持在一定高度,集體訴訟的力度也會大減。“官司即便要打下去,這類官司一般來說都不會歷時多年走到最後,處理方式或者是選擇庭前和解,或者是選擇庭中和解,即便公司有錯,也最多是和解支付一部分不算太多的賠償金,不會傷及公司根本。”

追訪:商標音、形、義一項近似即可判定兩商標近似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眾多知名企業紛紛採用“防禦性”策略保護自己的商標,那麼拼多多上“山寨”商品使用的“近似商標”是否也能註冊呢?

根據我國的商標法規定,在同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所謂相同商標是指用於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兩個商標的文字、圖形相同。商標的讀音相同也屬於相同商標。所謂近似商標則是指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用做商標的文字、圖形、讀音或含義等要素大體相同的商標。

對於拼多多上出現的大量山寨“名牌商品”主要是集中在商標近似上。“商標近似的原則是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這種近似不限於商標整體的近似,也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國內商標法專家譚友為昨天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商標法其實對於商標的“近似”是非常嚴格的,既要對比對對象的整體進行比對,也要對主要部分進行局部比對。“在商標法意義上,商標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來源的識別性、最易於使相關公眾將其與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聯繫起來的商標構成要素。”

據有關專家介紹,我國對近似商標的界定,會對兩商標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是否相似進行判斷。如果易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就屬於近似商標,是無法註冊的。據介紹,就文字商標而言,一般需要結合音、形、義三個方面來考察。圖形商標則主要以外觀為準。一般說來,商標的音、形、義有一項近似即可判定兩商標近似,但還需結合使用,以市場實際賦予三者的權重具體分析。

對於文字商標近似,主要包括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排列順序不同即可判定為近似商標,其中排列順序又包括左右顛倒、左右變上下、多個英文單詞順序變化等。此外,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判定為近似商標;外文商標由四個或者四個以上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判定為近似商標。

事實上,根據這些規則,拼多多上很多山寨商品所標示的字樣是不可能被註冊成商標的,因此他們也沒有以商標形式出現,而是隻在產品圖片中出現,但同樣起到了誤導消費者的作用。北青報記者昨天登錄拼多多平臺“電器”中看到,本報曾經報道的大量與創維、海信、三星等類似的電視機產品已經不見蹤影。

內存:我國去年查處商標違法案件3.01萬件

當前,中國企業對於“品牌保護、註冊先行”的意識日益增強。我國市場主體商標註冊申請量持續快速增長。2017年,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為574.8萬件,比上年增長55.72%;網上申請489.7萬件,佔申請總量的85%。

為更好服務企業,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出,今年將實現商標註冊審查週期壓縮至6個月。積極推動地方受理窗口和商標註冊全程電子化,目前已設立123個地方商標受理窗口、58個商標質權登記受理點,實現23項商標業務開通網上受理,並將在6月底實現商標註冊全部電子發文。

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商標品牌海外註冊保護的需求日益增多。我國大力加強商標國際註冊工作,引導企業在實施“走出去”戰略中商標先行。2017年,我國申請人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4810件,比上年增長59.6%,在馬德里聯盟中排名第三。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說,面對商標惡意註冊行為日趨規模化、專業化的新趨勢,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尤為重要。

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對認定具有明顯主觀惡意的商標申請採取提前審查、併案集中審查和從嚴適用法律等措施,堅決遏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惡意註冊行為。2017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3.01萬件,涉案金額3.65億元,罰沒金額4.7億元。

一個商標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說了算,而是市場競爭中形成的,是消費者選擇的結果。馳名商標是商標保護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種榮譽和商業宣傳概念,目的是對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進行法律保護。

從2003年起,我國將馳名商標認定修改為“個案認定、被動保護”原則,2013年新修訂的商標法又增加“禁止宣傳”原則,使我國馳名商標的實踐真正符合市場經濟規律、與國際規則接軌。

今年1月,原工商總局與原國務院法制辦聯合發文,要求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下一步,將對行業協會開展的著名商標認定工作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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