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口子60歲左右,幫兒子帶小孩,孩子7歲多了,兒媳一直沒有感恩之情,還該不該繼續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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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問題不能答非所問也不能添枝加葉,就給兒子帶孩子這事我說說我的觀點。首先說你為什麼給兒子帶孩子,如果你兒子沒有孩子你帶什麼,為家庭後繼有人,代表你們家人煙旺盛,你又享受著天論之樂。帶孩子是辛苦一些必然的。兒媳婦的態度是他的事,你只管做好自己,七年了不也過來了嗎?你看情況如果需要的話就繼續帶吧,做功不要求回報。如果不需要就不帶也沒毛病。我和老伴也是六十多歲也是給兒子帶孩子七年了。雖然兒媳婦很好很懂事,有時候累著老伴了也發些牢騷,我常給她說有兒子娶不上媳婦的,想看孩子到那裡去看。


自然道之明儀居士


這老兩口老糊塗了,早點回老家吧,會說的不如會聽的,你說的都是你的理,都在說你兒媳婦的總總不是,但我們聽的,沒覺得她有什麼不是,你總說你的兒媳婦沒有感恩之心,事實上,我覺得應該感恩的是你們才對,你們的糊塗與存在,讓小兩口矛盾重重。

你們老兩口要是真心疼兒子孫子,就回老家吧,或者分開,別住一起了,別忘了,是你們老兩口跟兒子過,人家怎麼過,需要跟你們商量嗎?不商量沒毛病,你在網上抱怨控訴兒媳婦,很難獲得支持的,再說了,你的兒子的態度也說明問題了,不是他偏向,是他沒有隨根,他還明白事理。

咱們就掰扯掰扯房子,你兒子婚前財產,這是你兒子的,沒錯,想必你兒媳婦也不會說什麼,但是房子賣了,換了新房,這就有問題了,新房一定增加了投入吧?那麼這個投入就是小兩口的共同財產,兒媳婦要求加名是合理的,只是份額不同而已。哪怕這個房子寫上你兒子名字也沒有問題,但是你們要寫上老頭老太太名字,這是怎麼想的呢?說白了,還是怕小兩口離婚,怕兒媳婦分財產,你們天天這麼想,就不怕夢想成真嗎?

第二套房子,完全是小兩口自己賺的,完全是共同財產,小兩口願意寫誰的名字,管你們傻閒事呢?你們就是管的太多了,沒有找好自己的位置,你們在這個家都是什麼地位,自己還是不清楚,這是你們矛盾所在,問題在你而不是你兒媳婦。

解決這個矛盾很簡單就是你們回老家或者離開這個家,如果房子是你的,那麼就讓他們離開,如果不是那就你們離開,別忘了,誰在屋簷下誰要低頭的,成家後你的兒子不是你的,而是你兒媳婦的,是你在兒子家就不要頤指氣使了你們真沒那個權力。這個思維不改變,你們的矛盾不會終止的。

你沒有什麼不平衡的,看樣子你就一個兒子,你不希望他們好好生活嗎?就你們這麼折騰這麼捉妖,我看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了。你怎麼就想不明白呢?老了老了,就別去管孩子的事,有能力就多幫幫,沒能力,就自己好好過,你們好好的,就是孩子最大的欣慰。


韓東言



我是家裡的獨生子,也是二胎孩子的全職爸爸,從我的自身經歷和感受來說,對於題主這種事情的發生,我覺得主要問題還是在兩個老人身上,說的直白一點,期望的太多,私心太多,才導致現在的情況。


我們站在幾方的立場上來看一下這個事情。


站在兩位老人的角度,會有這麼一個思考和想法:

1、含辛茹苦把兒子養大,現在能到城市裡面工作、買房、定居,很可能是上了大學以後出來參加工作的,在農村裡面等同於家裡出了鳳凰,有出息,長臉面,父母理應跟著出來享清福,不然在農村老家也很有可能被親戚鄰居說三道四的;

2、養兒防老是中國曆來的(過時)傳統思想,尤其在農村盛行,兒子大了,父母老了,理應跟著兒子一起生活,有兒子來伺候父母的生活;

3、我都辛苦了這麼多年了,把兒子拉扯大,還幫忙照顧孫子,買房也出了錢,這是既有苦勞還有功勞,雖然是兒子的家,但這是我們的兒子,作為父母,理應有發言權;

4、房產證寫上老人的名字,一則可以防止被兒子兒媳趕出家門,二則可以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畢竟支援了幾萬塊錢(已經盡力而為了),而且房價還升值了一倍多,第三是如果兒子離婚的話,這個房子的權益能夠多分一些;

5、兒媳婦既然是嫁入到我們家,就是我家的人,理應按我家的規矩來,房產證也應該寫兒子和父母的名字;

6、就這麼個兒子,養大了居然不聽爹媽的了,有了媳婦忘了爹孃,說了不是,不說也不是,很憋屈,就這麼回農村老家,跟親戚鄉鄰都不好解釋,面子上都過不去;

7、家裡的積蓄就這麼多,全都拿出來支援兒子買房了,如果把我趕回老家農村,以後怎麼生活?


可能還有其他的想法,從這些裡面都能看出,太多的私心,讓兩位老人的行為做法變得畸形可笑。


站在兒子的角度,我們是否該考慮一下兒子的想法:

1、這是我的家,是我努力工作打拼出來的,雖然你是我的父母,但畢竟我應該是這個家的一家之主,是否應該充分尊重我的想法?

2、買房子的錢是我出的,為什麼要寫上二位老人的名字,將來如果要處置房產,還需要二位老人的同意?如果老人過世了,是否還需要跟其他兄弟姐妹、叔伯阿姨、爺爺奶奶分這個財產?如果我是獨生子,寫上這個名字又有什麼意義?

3、無論是否婚前財產,既然我媳婦願意嫁給我,給我生孩子,一起生活,那麼這個家庭、這個家庭的財產就應該是共有的,我的就是她的,她的就是我的,為什麼還要像防賊一樣的互相提防呢?為什麼夫妻之間、婆媳之間要算的這麼清楚呢?

4、父母幫忙帶孫子,應該懷感恩之情,但是這個過程中,是否把孫子帶的很好,是否丈母孃老丈人更有條件、更有文化素養幫忙帶孩子,只是因為父母先入為主的住到一起了,沒有辦法才讓自己的父母幫忙帶?

5、很多事情跟父母可能溝通不了,矛盾積累的越來越多,這種情況下,不如少溝通,兒子兒媳也是成年人了,按自己的想法行事,減少爭執的頻率,也給父母一定的面子;

6、小家庭的生活本來可以比較隨意、愜意的,因為父母要住在一起,平添了許多的緊張氣氛,如果只是三口之家,是否會輕鬆很多,但是父母又要住在一起,該怎麼辦呢?

7、如果我也站在兩個老人的立場上和老婆對立,老婆會有多麼孤立?在這個家庭裡面,如果都不為老婆說話,那這個家庭會不會有解體的風險呢?


作為兒子,可能有太多的無奈,作為父母,有為兒子想過嗎?


再站在兒媳的立場上來看看。

1、嫁入你家之前,我在孃家是當成寶貝的,爹媽寵愛,生活優越,不需要幹那麼多家務活,嫁到你家,給你家生了孩子,一起打拼買了房子,家務活沒少幹,還要被公公婆婆指三道四的埋怨,我憑什麼要這樣的生活?

2、這是我和我老公的家庭、房產和生活,房產證即便寫我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財產,而且從女人的角度來說,婚姻和未來的保障,可以用房產證寫名字來增加安全感(且不論這個想法是否合適);

3、我並不想你們和我生活在一起,我父母就在這個城市,就是城裡人,有穩定的收入和充裕的時間,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本來可以幫我帶孩子的,為了顧及你們二老的想法,才做了讓步,這個家是我的家,孩子是我的孩子,我為什麼要做這麼多讓步呢?

4、在這個家裡,房子本來就不大,兩個老人住進來,帶來很多不便,飲食、生活習慣都可能很多衝突,有了孩子之後,房間也不夠用了,為了照顧老公的想法,才一直接受現狀;

5、在這個家裡,除了我意外,都是你們家的人,一旦發生矛盾爭執,是我一個女人面對你們一家人,如果老公還偏袒你們的話,日子還過不過了?


在這樣的家庭裡,兒媳婦總是會天然的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有太多的公公婆婆不把兒媳婦當成自家人的了。


說了這麼多,給兩位老人提幾點意見建議:

1、年輕人有自己的生活,真的不應該干預那麼多,該放手就得放手;

2、每一代人都需要有自己的空間和權威性,如果作為父母一直抓著父母的權威和地位不放,一直強調在家庭的權威性的話,兒女是會很壓抑的,這種壓抑又會逐代的傳遞下去;

3、養兒防老在現今這個社會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尤其是在城市打拼的人,每天要面對生存的壓力、工作的壓力、供房的壓力、育兒的壓力、身體出問題的醫療壓力,太多的壓力逼的人喘不過氣來,養活自己已經不易,再揹負上老人的壓力,生活還怎麼繼續?

4、兒女自有兒女需要奮鬥的時候,如果自己把所有的積蓄都投入到兒女身上,那將來自己的養老、醫療的問題怎麼解決,如果兒女也沒有多餘的能力來支持的話,怎麼辦?

5、您是農村戶口,在農村還能享受新農合的醫療保證,在城市裡面生活,看病就醫都要自費,這種打腫臉充胖子花冤枉錢,只是為了讓親戚鄉鄰覺得你有面子的事情,值得這樣去做嗎?現在的醫療成本高企的情況下,一旦二老的身體出了問題,兒子將承受極大的經濟壓力。

6、回去吧,隔代一起生活,總會面臨太多的問題,思維方式、生活習慣、消費習慣、教育理念,天然的會產生矛盾衝突,這樣的情況下,勉強生活在一起,只會讓所有的人都覺得委屈不舒服;

7、如果看重那些錢,甚至房屋的增值收益(其實就是浮雲,自住房漲再高也沒意義),可以和兒子兒媳好好談談,那些錢是你們借給他們的,你們要養老,也需要錢,你們願意回農村自己過,但需要這些錢來養老治病。


放手,既是對自己好,也是對孩子好。


祝您有一個幸福安詳的晚年生活!


元寶爸的奶爸生活


婆媳關係本就是一個尖銳的問題,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婆婆就是婆婆,不可能是媽,媳婦就是媳婦,不可能是女兒,相處不來就不要往一起住,但請互相尊重,因為誰也不欠誰的。

說說我的切身經歷吧!和老公基本算裸婚,除了四萬的彩禮再其他啥都沒要,婚禮是我和老公一起辦的,婚紗什麼的都是我自己買的,沒有依靠雙方父母!房子也是我們自己租的!這些都是我心甘情願的,因為我只看中和老公的感情,沒車沒房都無所謂,我們再慢慢努力,公公婆婆我也很尊敬,因為我認為父母把孩子撫養成人已經很不容易,沒道理要給兒子兒戲買房。

婚後我們和公婆異地所以我們一直自己租房住,過年過節有時間我和老公過去陪他們,沒時間叫他們過來,一直相處很好,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婆媳關係,公公婆婆對我也挺關心,我也平時打電話主動問候,有時還督促老公常打電話問候,讓老公給他們留錢,因為公公婆婆暫時待家沒收入。有次老公身上沒錢我把自己的5000轉過去讓給公公婆婆,父親節母親節他們沒微信我給他們充話費表示一下,過年給他們包紅包,不多也就一人一千,但也是我做媳婦的一個心意。

但事情的的轉機是我懷孕最後一月,在這之前我一直邊上班邊自己照顧自己,老公也說讓婆婆過來給我做飯,但我說婆婆過來公公一個人在家也吃不好所以就沒讓過來,我覺得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沒那麼嬌氣!我是老師,寒假放學休息在家也是最後一月快生的時候了,婆婆帶著外孫女到了我們租的房子,我媽也帶著我侄子來看我,碰一起了,兩小孩打架弄的不太高興,外孫女獨生子女比較霸道,我媽不讓我侄子還手,結果連續三天都被打,鼻子也弄的流血了,我婆婆寵外孫女捨不得管,我確實有點不高興,我心疼我侄子來看我還被打,但我都沒埋怨一句,怕婆婆尷尬,侄子流鼻血的時候我又害怕有心疼所以沒忍住哭了,我給侄子說以後別人打你你要還手,要不然老被人欺負。結果第四天兩小孩互相打了。我媽也趕緊回了,我婆婆給我老公又哭又說說我教侄子把她外孫女打了,老公把我一頓數落我又委屈又生氣,還懷孕最後一個月快要生心情也焦慮,當時心裡特難受,晚上老公叫吃飯,讓婆婆給我煮碗麵,我當時生氣語氣不好說我自己來,但吃完飯我覺得我是小輩,那樣說婆婆肯定難受了,所以我又主動出去給婆婆道歉,結果婆婆否認,說我誤解她,她給我老公啥都沒說,然後又哭又說一堆她把我老公撫養大多麼不容易多麼辛苦,當時搞得我感覺婆婆的辛苦都是我導致的一樣。但我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都算了。在這之後相處中有了摩擦,沒以前那麼愉快了!一直到我生完孩子坐月子第十天!也是我最痛苦最難受的那幾天,生孩子撕裂的下體疼痛,母乳餵養乳腺堵塞疼的沒辦法叫了開奶師,差點就乳腺發炎,便秘嚴重上不了廁所,給孩子喂夜奶睡不好,整個人都感覺處在水深火熱之中。便秘沒辦法我讓老公給我買了香蕉,結果婆婆老一輩的坐月子不讓吃,說吃了不好,我解釋也不讓吃,但便秘難受的要命,看見固體食物就不想吃,婆婆說我不吃她做的饃饃,難為她,很兇的問我她把我伺候的不好嗎,我說好著呢,然後又問我那為啥這幾天給她不咋說話,我說我難受的跟啥似的,你讓我給你說啥!然後婆婆就開始又哭又吼,說我對她姑娘不好,門不當戶不對,沒家教,配不上她兒子,伺候的我是太后,各種難聽的嫌棄的話一大堆!公公下午趕過來以為會冷靜說幾句話,結果也是門不當戶不對,媳婦可以再娶娃可以再生,我當時只想抱孩子回我家,但我弟勸我,說我回去了我老公以後怎麼上門去接我,給我爸媽怎麼交代!想著老公在中間太難為就忍下沒走,叫了我哥哥來伺候我月子,我媽看我哥的孩子離不開身!那段時間做夢都能夢見婆婆大哭大鬧,大姑子朋友圈罵我,警告我她媽要跳黃河!

月子出來後孩子自己帶,結果我老公說婆婆想過來帶孫子,想孫子的不行,我說想孫子了過來看來,幫忙帶就不用了,處不來,有個啥不愉快再鬧一次我受不了他媽也受不了,他自己夾中間也受不了。

真心話,我能理解公公婆婆想孫子,他們可以來看,離得也就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但我很牴觸再來住一起,現在孩子快五個月了,公公婆婆那些話總是在我腦子裡轉,在我最需要照顧的時候罵的那些話,我感覺對我一點尊重都沒有,甚至都沒尊重我的父母!

所以我認為公公婆婆沒義務給媳婦買房,也沒義務帶孩子,他們自己安享晚年就行,老公在他自己能力範圍內怎麼孝敬他們我也沒意見,因為那是他父母,但我以後只把他爸媽當親戚尊重就行了,也希望老公別硬要把我和他爸媽往一起綁了。也別說我不孝順他爸媽!孝順是他當兒子的事,我只是個外人!我邊帶孩子邊兼職工作,自食其力也不伸手跟老公要錢,我沒逼著老公買房到現在租房住,結婚後沒花過老公錢,也希望老公別要求太苛刻,我什麼都不要就是看中兩人的感情,若失望了我只能抱孩子走人!

也希望公公婆婆再別攪合了,安度他們的晚年,不要老整的一副兒子不孝媳婦不孝。

不喜勿噴,只是本人最近一年來的親身經歷,婆婆就是婆婆,不可能是媽,媳婦就是媳婦,不可能是女兒,相處不來就不要往一起住。但請互相尊重。


毛毛8323


題主您好!您的描述我反覆看了好幾遍,總算大體弄明白意思了。根據您的情況,我提如下建議:


第一:先跟兒子好好談一次。讓他告訴他那個媳婦,就說你們要賣了房子(你們名下的那套)回老家養老了,現在還有房子錢先花著,不需要兒子贍養,等花完房子錢再問兒子要,不給就去起訴。既然你們住不到一起,就直接跟兒子說,以後打算去養老院養老。說了這些事,看看他們做何打算。如果關係有所改變,你們就住在你們的房子裡,別和他們在一起了。至於孫子接送,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如果關係沒有改變,媳婦兒子還是那個態度,就乾脆把房子掛出去,價格要的稍微高一點。(給他們個改正時間)當他們發現你們真的把房子掛出去,準備賣了,態度還沒有改變的話,我建議你們就真的把房子賣掉,以房養老。


第二,不管怎麼樣,再也不要住在一起了。六十的人了,還有多少年好活啊?大半輩子當牛做馬,都沒有活明白,老了老了就明白一回吧!手裡有錢,想吃點啥就吃點啥,想去哪裡看看就去看看,既然當牛做馬人家都不待見,何不瀟瀟灑灑的過好後半生呢?

第三,不要再為兒孫操心了。

俗語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的事情不要再管了,還是你們老兩口把你們的晚年過好吧!不要總是心疼這個放不下那個的,離開誰地球也是照樣轉,日子也是照樣過。不用擔心老來沒人管,現在就得低聲下氣的生活,沒必要,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住養老院,不用媳婦贍養,但兒子得拿錢。好好活著,二十年後看他們的。

我是林林媽媽,但願能幫到您!


林林媽媽


房子的事兒看起來只是導火索,但是按理說,婚後買的房子,仍然不寫兒媳婦的名字,這麼做根本不對。作為婚後財產,本來就有兒媳婦的一份,你們這麼做,說到底根本就沒有把兒媳婦當成自己人,平時對待兒媳婦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也難怪兒媳婦對你們有隔閡了。

說句不太好聽的話,老人也得有點自知之明。不能說你幫忙帶孩子了,就得事事給你請示,什麼事都得跟你商量,讓你做主。人家小兩口是一個獨立的家庭,你們帶孩子,也並不是沒有獲得,自己的孫子,天倫之樂的享受,不能作為你們摻和干涉兒子兒媳婦生活方式的籌碼。

既然上了年紀,不如過得簡單一點。如果真的不能住在一起,那麼就分開,偶爾來一次還顯得親。你們去過你們的好日子,至於房本加不加兒媳婦的名字,只要你兒子同意,你們兩位老人,就別亂當家,這也不是你們當家的事兒。

兒子兒子生活中的事情不跟你們商量,只要是他倆小夫妻的事情,你們就別多管也別多問,更不要因為這個拿兒媳婦的不是。人有時候就是啥事都想當家做主,做了自己的主,還想做兒子兒媳婦的主,不煩你煩誰。


婦產科女司機


現實生活錢中就是這樣,我們為了生活,為了理想,外出工作,孩子留給爺爺奶奶照顧,他們出於對我們的關心才會幫忙帶孩子,他們已經把我們養育成人,沒有義務幫我們帶孩子,剩下的人生是屬於他們自己的,我們沒有權利去規劃他們的下半輩子,居然老人已經幫我們帶孩子,就必須感謝他們,做人要懂得感恩。
你們已經60歲了,已經有自己的退休工資,說實在的,你們兩老完全可以出去旅遊,不用管家裡的任何事情,也沒有義務讓子女乾澀自己的事情,但是很多老人出於好心,擔心害怕子女為了工作帶不好孫孫,所以寧願在家幫忙帶,很多兒媳卻不知道感恩,老是責怪公公婆婆帶不好,可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只有相互的理解了,才不會發生這麼多的矛盾。


有些人卻好像問心無愧、心安理得一樣,還對孩子老人不聞不問,對於我們只有感恩的份,有時候我們經常給老人錢,但是他們從不花在自己身上,好的總是留給孫孫,幾年都不買一件衣服,可是對於孫子,他們可是無微不至的細心照顧,過年過節的我們必須給老人買買衣服,補品什麼的,那怕老人根本就不需要你的,我們也要盡點微薄之力來報答我們的父母。
有時候老人幫忙帶孩子發生意外傷害,或者穿少了讓孩子傷風感冒了,我們別去追究他們的責任,一旦發生了這些事情,其實最傷心的還是父母,“百善孝為先”作為子女的我們要懂得父母的用心良苦,正所謂養兒方知父母恩,相互的扶持,相互的體諒,相互溝通,父母幫忙帶孩子,不是他們的義務,多抽時間陪陪孩子,陪陪老人,他們也需要子女的愛,只有這樣,家庭才會幸福美滿。

感謝大家認真的看完我的回答,如果覺得我說得對,記得轉發評論喲


盧次凱


說下我兩位同事的親身經歷以供這位老人家參考,都是因為房產問題引起的。

1:同事A的公婆在換了套大房子的時候,將老兩口,兒子,孫女和女兒的名字全記上了,唯獨沒有媳婦的名字。作為媳婦的同事被氣到,大家一起聊天時,明確表達了對公婆的不滿。不滿的原因除了房子,更多的在於她感受到了來自公婆家的森森惡意,也就是你永遠是個外人!既然是外人,那麼以後養老等諸多事宜,她也只需要保持個面子情了!

更有趣的是近幾年,因為小姑子一直沒嫁人,也幾乎沒了嫁人的可能性,公婆又掉過頭來希望同事A以後能照顧女兒,同時還不停的給孫女洗腦,說小姑對她多好多好,以後得給小姑養老等。都把同事氣笑了!

2:同事B的婚房也是老公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有公婆和老公三個人的名字,同事不好說什麼,後來懷孕生子又過了幾年。

這時婚姻法改了,同事也看多了為家產鬧矛盾的家庭,她就想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和老公的名下,畢竟公婆還有個大兒子,如果有什麼事,以後房子的問題蠻多的。

好在同事的老公也不是個拎不清,明白妻子的不安全感,於是說服父母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給了他們。雖然婆婆不滿,並且當著同事B的面說為什麼要落她的名字,但好在公公很明理,爽快的同意了。

同事B心安了,兩口子過了幾年又買了一套大房子,公婆給了十萬,一家人和和氣氣的。同事B一直說,不管當時婆婆是什麼態度,但最終的結果是好的,她很領這個情,以後養老的問題沒有二話。

3:雖然在這位老人看來,可能我是站在了年輕人的立場,不體諒你們老人家。但我特別想表達的是,除非你遇到的是白眼狼兒媳,如果不是,那麼對她好點,你是不會吃虧的。

再說了,她是以後你兒子老了會照顧他的人,還有你的孫子,她要一直付出,還會帶孫子。哪怕你一直認為她是外人,但她這個外人對於你兒子,你孫子,曾孫子可是付出了大半輩子啊!

所以啊,老人家啊,活到老學到老,家庭關係維護好也是要好好學的,您說呢?


我是張小桃


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兒孫滿堂的,只因房產權落名的事,引起婆媳之間不能和諧相處。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每一個家庭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呀!

兩口子60歲左右,幫兒子帶小孩七年多,兒媳一直沒有感恩之情,令人寒酸和揪心。從兩口子的詳細描述看,已經對兒子兒媳盡力而為了,可兒媳人心不足蛇吞象,想一個人獨吞房產權,與公婆矛盾不斷,讓公婆七年時間受了不少委屈。如今孫子活蹦亂跳,每天跟著爺爺、奶奶,真是讓老兩口情作兩難,該不該繼續帶孫子呢?

常言道: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孫子是無辜的,不看僧面看佛面,公公和婆婆應該顧全大局,應該以有個和諧美滿的家庭著想,繼續帶孫子才為上策。

古人云:“眼不見,心不煩”。既然公公和婆婆與兒媳矛盾糾結不斷,還不如帶上七歲孫子回老家一趟。感受一下久別老家的新鮮環境和新鮮空氣,透透風,解解悶。再看看家鄉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看看久別的父老鄉親,左舍右鄰,親朋好友,並和Ta們一起聊聊天,打打牌,喝喝茶,釣釣魚,逛公園散散心。也許兩口子過得更開心快樂,孫子在良好的環境裡更健康成長。久而久之,遠香近臭,也許兒媳想念兒子,時常打電話給公公和婆婆,總是問長問短的,至少說多了一份笑容的語氣。


董永根


帶孩子跟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有什麼關係呢?即便你帶了孩子,兒媳要求房產證上寫自己名字也不為過,更何況婚後的房子寫兒子或兒媳的名字,在法律上都一樣。婆婆手伸的也太長,管的也太寬了吧?孩子都七歲了,照你的意思,如果離婚了你還想讓兒媳婦兒淨身出戶?



這個婆婆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場想問題。換位思考,如果你的女兒嫁到這樣的家庭,連個房子都沒有,婆婆處處象防賊一樣防著你女兒,你會怎麼想?婚後換房還要寫上公公婆婆的名字,再買房寫名字還要聽婆婆的,你是否也覺女兒嫁了個惡婆婆。

婆婆管得太寬了。家庭生活有大事,有小事。即便是你瑣碎的生活照顧的無微不至後,但是對房產證這樣的大事上你伸手干涉就不太對了。你出點錢,就要對房產證問題指手畫腳?

有一點我不太明白,你兒子帥得掉渣嗎?兒媳婦兒在無房的條件下,就嫁給你兒子?連結婚後買一套房,還要受到干涉?婆婆你算的也太精細了,連房子升值都給算上。



慫恿兒子教訓兒媳更不對。家裡事應該協商解決,意見不同,也不應該要求兒子說(教訓)兒媳,這樣只能激化矛盾。 婆婆埋怨兒子不管兒媳顯然想法有點自私,反過來,兒子被兒媳管著,你心裡舒服?

不應該以不帶孫子相要挾。孫子是自己家的,而不是兒媳一個人的,從農村來到城市,七歲的孩子,就只剩下接送吃飯問題了。即便是幫助接送孩子了,也不是干涉人家房產證名字的理由。

對於婆婆幫助帶孩子,兒媳未必沒有感恩之情,但是相對於房產證關係自己的安全感、幸福感的問題,也為了自己將來減少麻煩,兒媳當然得為自己考慮了。


我就曾遇到過這樣的事,小妹結婚時要求婆家必須有房子。但婆婆家原先就準備好的房子寫的老人的名子,結婚時也並沒有要求改正。與老人同住多年相處得十分融洽,小妹孩子十歲的時候房子動遷,給了兩套房子,公公婆婆執意將兩套房子的房產證名字都寫到自己的名下。 理由是:“我們過世之後房子全是你們的。”

為此從未紅過臉兒的婆媳大吵了幾架,小妹堅持將一套房產寫到老公的名下,理由是:

一、當初結婚前就要求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夫家同意);

二、孩子都這麼大了還沒有自己的房,情感上無法接受;

三、相處再好也沒用,公婆還是處處防著自己(離婚多分賬產),為什麼我們不能防著他們(婆家三個孩子)?

在小妹的一再堅持一套房子過戶到他老公名下。


在婆媳相處中可謂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誰是誰非不重要,但是關於房產證是一個大問題,本問題中兒媳堅持自己的觀點並沒有什麼錯。對文中的婆婆說一句,“小兩口的事情就讓他們自己協商解決吧。婆婆你就不要再吃橫生枝節了。”

另外,孫子是自家的,還是繼續帶吧!有兒孫繞膝,能享天倫之樂,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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