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南昌驚現“汽車+自行車”碰瓷新套路!
青山湖區、青雲譜區、東湖區均有人中招!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賴某、李某、周某三人經合謀
分工合作
以在道路上製造假交通事故並索賠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
即我們通常說的“碰瓷”
這種碰瓷手段極為“高明”
很多老司機都紛紛中招
三人用同樣的碰瓷手法在短短2月內
騙取他人共計人民幣12000元!
那麼他們究竟是怎樣得逞的呢
以下是詳細作案手段
↓↓↓
三人“分工明確”
周某
負責開車接應,並以緩慢開車迫使後車變道超車。
李某
則騎共享單車,在路邊以擦碰過往目標車輛的方式製造交通事故,後假裝受傷摔倒在地並要求被害人送其去醫院檢查。
賴某
負責選擇作案地點,並在發生事故後,冒充李某姐夫,在醫院與被害人交涉賠償事宜。
賴某、李某、周某採取這種方式先後在南昌市青山湖區濱湖東路路段、青山湖區京華路路段、青雲譜區博文路路段、東湖區贛江大橋附近,騙取張某等四人人民幣共計人民幣12000元。騙得的錢被三人分掉及用於日常開支。
其實這種碰瓷手段早已有人遇到過
並提出過質疑!
網友爆料,他在一路段行駛時,疑似遭遇機動車和自行車合夥欲碰瓷的情況,來看看他的行車記錄儀裡的記錄。
前方車輛一直向左靠近中心線低速行駛,和右側自行車平行前行。
兩車之間留出很大的空間,誘使後車借用右側非機動車車道超車。
如果此時後車選擇超車,騎車男子可能會擇機摔倒製造事故。
見後車遲遲不超車,左側車輛還曾打開左轉向燈。
據網友描述,騎著自行車的男子還時不時觀察後方的車輛。
見後方車輛遲遲不超車,車主靠邊放棄。
這手法
和此案中提及的如出一轍!
好在賴某、李某、周某已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三男子七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賴某、李某、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2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賴某、李某、周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三被告人向四被害人全部退贓,取得四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賴某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其另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周某有前科劣跡,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個不留意就中招了
轉發提醒
司機朋友們開車時多留個心眼!
閱讀更多 南昌消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