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科學評價回歸科學

近些年來,科學評價問題引發政府部門和學術群體的高度重視,呼籲改革之聲此起彼伏。那麼,科學評價工作究竟應該怎樣改革?

科學研究是一項高度專業化的工作,其目的在於發現或者實現過去未發現或者未曾實現的事(包括規律、現象、特徵、功能等),是對客觀存在物本質和功能的學科性研究。正是由於其高度專業性的特點,學術研究既需要系統的訓練和培養,也需要能夠讓學者心無旁騖潛心鑽研的環境。

科學家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受到他人和組織的關注,從而產生科學評價。科學評價是研究者本人以外的人或者機構對研究者所做研究的一種看法。科學研究工作是恆定的,但是由於他人或者機構看待研究的角度不一樣,導致了科學評價結果的多元化。通常所說的科學評價既包含了對學術研究本質的評價,也包括了對研究外在要素的評價,這兩點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對研究本質的評價更多的是對論文、專利等成果的首次性評價,它著重於評價研究工作的原創性和意義。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對學者的研究領域非常熟悉、對研究的本質把握得比較準確的同行學者才能進行比較好的評價,其他的個人或組織是很難比較好地直接進行科學評價的。

科學活動外在要素的評價包括的內容就非常多,包括論文的數量、發表的刊物、其他學者的引用、企業社會的關注和採用、研究經費的多少、培養學生的情況等;這些外在要素又會在職稱評審、項目評審、名譽稱號評審、獎勵評審中得到進一步的放大。科學活動外在要素的評價並不一定真正地關注到研究工作的本質核心,合理使用會激發科學研究的活力,引導科學家專心致力於所研究的發現發明,如過度使用則易導致學者急功近利、追名逐利的行為,對研究可能產生較大的負面作用;如再加上社會組織直接把這些外在要素作為獎金、績效、薪酬、待遇的評判依據,這樣的科學評價可能嚴重傷害學術體系的肌體,進而影響科學研究的發展。

科學評價應迴歸科學的本質,儘可能排除非學術因素的影響、減少學術活動外在要素的關聯,才可能使科學評價更科學、客觀、公正。為此,管理工作者應尊重科學評價的獨立性,在制度層面設計並實施利益迴避原則,以儘可能消除經濟關係、人際關係等非學術因素影響;應在同行學者學術共同體內進行學術評價,且儘量減少非同行的評審。但是,做好科學評價最關鍵還在於學者群體自身,參與評價工作的學者必須只考慮學術要素和水平。學者對學術的追求既要包括對未知的探求,同時也應包括對學術的堅守。如果連學者自己都不能把好學術評價的關口,靠其他非學術人員來把關那隻能是痴人說夢。

怎樣合理使用科學評價?筆者認為,一是應該把科學評價的結果儘可能當作榮譽而不是待遇,待遇和投入不宜直接與評價結果掛鉤;二是應合理設計評審,控制名目繁多的科學評價,特別是不要按照管理層級層層設置、層層評審;三是應正確處理科學評價與工作績效評估之間的關係,在學科評估、重點實驗室評估、學校辦學績效評估等學術管理活動中合理使用科學評價的結果;四是不能依賴或片面使用各類檢索工具對科學研究的價值和影響力的評價結果。

總而言之,科學評價應該要有利於科學研究,而不是相反。

(作者為湖南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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