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一個醉漢因砸車被老人勸阻,打死老人後被判十五年這件事?

凡人一躍


一句話:罪有應得!只是可惜了好心的老人,一條寶貴的生命就這麼被酒後撒氣的醉漢剝奪。

很多人遇到不順心的事,都喜歡借酒消愁,卻往往忘記那句耳熟能詳的“借酒消愁愁更愁”。一個人,有了不良情緒,是需要渲洩出來,但不少人往往會選擇錯誤的方式,從而令自己或他人付出慘重的代價。


眾所周知,酒精會麻痺人的神經系統,使人眩暈而亢奮,精神也變得恍惚,失去應有的理智,進而行為失控。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人酒後會亂撒酒瘋,一言不合就開罵、動手傷人、砸車、摔東西等等。

但是,這些行為的出現,都應該歸咎於酒精的作用麼?我不這樣認為。


我本人也喝酒。以我的體會,真喝多,基本就趴下了,神智是不清醒,但也沒了活動能力;但凡還有一定活動能力的,基本都只是喝到了七、八成,說神智不清醒大都是胡說八道。

本案中的所謂醉漢,其神智並沒有完全喪失,否則也不會借砸車打人撒氣。之所以出現這麼嚴重的後果,完全是其根本上就一貫漠視他人的財產和人身權利。這樣的人,即便不出這事兒,也一定會在別的地方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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