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布百白破疫苗補種方案,補種武漢生物疫苗,將逐一通知

根據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從7月下旬開始,我省相關地區的百白破疫苗補種工作已陸續集中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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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對象

本次補種對象為接種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疫苗(批號201605014-01)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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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原則

本次補種按照知情、自願、免費的原則,對應補種兒童有序開展百白破疫苗補種。

補種工作原則上由兒童原接種單位負責。

3

補種使用的疫苗

補種使用的疫苗為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統一供應,各市、縣疾控中心及接種單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2017年版)》要求,做好疫苗儲存運輸和供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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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種劑次和時間間隔

原則上,兒童接種過幾劑次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應相應地補種幾劑次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統籌考慮補種疫苗可能發生不良反應和不補種疫苗可能發生疾病(百日咳、破傷風)的風險,≤5歲兒童接種百白破疫苗累計接種劑次(包括不合格劑次)應≤5劑。具體如下:

01

基礎免疫(第1、2、3劑)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

1、基礎免疫只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完成基礎免疫(前3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次)後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基礎免疫第3劑間隔≥6個月,加強免疫劑次推遲至與補種劑次間隔≥12個月。

2、基礎免疫只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3、基礎免疫接種過任意2劑次或3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完成基礎免疫(前3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次)後補種2劑,補種的第1劑與基礎免疫第3劑間隔≥6個月,補種的第2劑與補種第1劑間隔≥12個月,原加強免疫劑次不再接種。

4、基礎免疫接種過任意2劑次或3劑次不合格疫苗,且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02

加強免疫(第4劑)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

加強免疫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補種1劑。補種劑次與加強免疫劑次間隔≥12個月。

03

與其他疫苗接種的時間間隔。

為避免發生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後調查和處理複雜,補種的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補種的疫苗與其他疫苗之間間隔≥14天。

04

白破疫苗的加強免疫。

按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16年版)》的要求,上述兒童6歲時需使用白破疫苗加強免疫1劑。

前期,各相關預防接種單位已通過查驗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簿)或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核對並登記接種了效價不合格疫苗的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預防接種信息,確定了本次補種對象、補種劑次和補種時間。

預防接種單位將通過電話等方式逐一通知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到預防接種單位補種百白破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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