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长春长生假疫苗的老板高俊芳,大家希望法院怎么判?

一抹阳光67081872


对于生产制、售假疫苗的黑心老板,民众一致认为,应该没收其全部财产,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连日来,长春长生疫苗生产造假事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同时,也激起了民愤!

按说,如今各种造假厂商不在少数,可为什么长春长生疫苗生产过程造假事件会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呢?因为狂犬疫苗涉及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问题。有些产品造假,民众可以选择不 去购买、使用。而人一旦被狗咬,要想保住性命,狂犬疫苗是必须注射的,它相当于是人的救命稻草。可想而知,此疫苗对于人的重要性。

假如注射的疫苗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起不到抵抗病毒的作用,必然会对注射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这个罪魁祸首便是生产、制、售假疫苗的厂商,

而一个厂商敢造假,必然要经过老板的首肯,否则,手下人是没这个胆量的。长春长生的高老板,便是这个角色。她为了赚取最大利润,不顾民众生命安危,违规生产人用动干狂犬疫苗。丧失了一个企业家应有的道德底线,如此不把人民生命当回事的人,判死刑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更是符合民意的!

7月29日,长春新区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擦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

根据高老板被批捕时,参照的犯法类型,其被判死刑的几率不大。具体会对其做出什么判决结果,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你觉得“疫苗女王”高老板会被判死刑吗?谈谈你的见解和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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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必须死刑啊!她犯的这些事杀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民愤!她这种被利益熏心金钱至上,漠视生命的人,就该千刀万剐!制药厂本来是应该生产药物为人民治病,造福人类的。而它呢,为了一己私欲居然造假,完全不顾人民生命安全。而且那还是儿童啊,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每年那么多儿童注射疫苗,万一发生问题,那后果不堪设想,作为一个刚升级奶爸不久的我强烈建议判死刑!




当然,光死刑还远远不够。更应该没收其全部家产。把没收的家产部分用于之前注射过假疫苗的人群,特别是那些注射过发生不良反应的人。还有,他儿子至今还没听说怎么处理,我觉得他儿子肯定不会啥都不懂,绝对是参与了的。应该霸免其儿子和老公在长生公司的一切职务,以绝后患!
还有长春长生必须停业整改,把那些问题疫苗全部销毁。还有我觉得判罚的那300多万就跟闹着玩似的。这种有损到人类生命安全的必须罚重重的,罚到破产!通过这次判罚要起到一个杀一儆百的作用,不然谁也不敢保证还有没有下一个长生公司和高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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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城小龙


就在今天,举国震惊的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迎来了最新进展,长春市新区公安分局对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通报的信息中警方正式对外公布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人涉嫌的罪名——生产、销售劣药罪,而在此前的两次通报中警方仅以相关人员涉嫌犯罪一带而过。

作为一起被全国人民强烈关注的重大案件,警方极有可能在对本案定性的过程中提前邀请了当地检查机关介入指导,最终根据本案中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以及客观证据明确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劣药。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高俊芳作为长生生物的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者,其对该公司疫苗造假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可以说长生生物的疫苗造假行为很明显是在高俊芳的指使与授意之下进行的。

尽管目前长生生物被查出的问题只是国家药监局在飞行检查中查获的狂犬病疫苗造假问题,但是很明显长生生物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这一点可以从东窗事发后该公司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等一系列销毁相关证据的行为中便不难发现,长生生物的造假行为是长期性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因此其性质之恶劣实在罄竹难书。

从道德层面来说,高俊芳等人为了攫取利益置公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其所作所为泯灭人性、丧尽天良,即便对其千刀万剐亦难平息公众心中的怒火。然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尤其当我们身处在这个法治社会,唯有法律的审判才能最终给坏人们定罪。从法律层面来看,高俊芳等人的行为虽然罪大恶极,但是其所面临的最严重惩罚也仅是无期徒刑。

不过,高俊芳等人虽然死罪可免,但是活罪难逃,她那些通过非法手段积累的财富恐将付诸东流,而舆论的谴责更将把她永远定格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遭人唾弃!

仅仅惩罚一个高俊芳和她长生生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增加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成本,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类似的假疫苗事件才不会再次重演!



通城丹妹


死刑,死刑,死刑。

对于第一责任人,必须死刑。如果国家有无期,不得假释和探监,直到老死监狱中骨灰撒和大海就支持无期。

让大家希望怎么判,大家都说每天给她打一针假疫苗哩。

需要的是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再罚的倾家荡产根本不为过。没了人性,怎么能对她仁慈。我原说不支持死刑不是想她得到什么好报,而是这样就死掉了真的难解心头之恨啊。

社会上有这样的人存在真的需要全社会进行反思,到底为什么,是什么让人如此疯狂,如此狠毒,放在过去这样的人一定会被诛灭九族的。当然诛灭九族是封建社会,这个做法实则没什么,如果不赶尽杀绝会带来后患。

希望看到高俊芳等人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大家怎么看?


艾莱福佑


不起哄,不造谣,

1.疫苗但扶着国民生命健康,她已够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为了自身利益,制售劣质产品《假疫苗》已经构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3.明知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体危害与后果,置把别人安全生死度之之外,这种行为让她死上百次都不足以民愤,

4.为了利益她纯粹是故意的,这不是单纯的医疗事故,他明知道假疫苗后果,还要去做,作为一个企业法人,她应该知道法律法规,他知法犯法有什么区别

我国有句俗话,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希望关于民生医疗机构不要再造假了,

死刑可能性最大,希望她为她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支持法院判决,


用真心配你75147479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错杀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现在看来高俊芳好人当不上了,就要在监狱里闭门思过,当然过错很大,这是犯罪。敢冒天下大不违,居然敢牺牲亿万儿童的身心健康,其心可诛。

法律是公正的,当成千上万个儿童出现异常的情况后,每个家庭几乎痛不欲生。每个爸爸妈妈都希望将主要负责人绳之以法,现在犯罪分子已经在接受人民的审判,相信她们会在监狱里认真服法。

再穷不能穷孩子,再坑人你也不能坑孩子。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她们不是小白鼠,当一朵朵鲜花失掉了应有的颜色,相信每个家庭无不伤心欲绝。

罚她个倾家荡产,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全国老百姓的心声。把名字写入石头,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给人民当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

不要认为有钱就能摆平一切,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多有钱,要知道那些带血的钱,会淹没你丑恶的灵魂。


李治亚文史博客


疫苗的特殊性不同于任何药品,人一旦注射了假疫苗的后果极其严重。因为以现在的科学技术还无法检测出来人是否被注射了假疫苗,也就是说你被注入体内用以防止某种疾病的疫苗,到底有没有预防的作用是不能被现代医学所验证的。如果你使用的是假的或者是已经失效的疫苗,平时可能什么问题也没有,但若是遇到相应的传染源时,你的体内很可能因没有这种病的有效抗原,会大大增加患病的几率,甚至致人死亡。因此,疫苗造假这种人类史上几乎没有过的行为,一旦变为现实存在,对民众生命的隐性威胁是巨大的而深远的!疫苗造假无异于图财害命,说是谋杀也不为过。对这种行为的惩处,应等同于贩毒和谋杀!


深蓝21064120


回答法盲提出的这个问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怎么能是大家希望法院怎么判呢?

关于近日长春疫苗案,我看还不至于触犯刑法,如果这样,按药品管理法处置就会结案,根本谈不上什么无期死刑。

怎样判罚更不是大家希望的,是法律决定的。


高宏2017


死有余辜!禍国殃民之人。且不说怎样禍害千万百姓,单说她禍国之罪。1,给国家添了大麻烦,损害了国家声誉,降低中国威信。运往非洲等地的狂犬役苗,我们既得赔钱,还需做大量的善后工作。2高替其,它国家打开了贸易缺口。假疫苗失去民心,国内民众转而打外国疫苗,给外国人打开了市场

3,如果外国人在疫苗上作手脚,害的是千万炎黄子孙,禍害无穷。

这决非危言耸听。2OO3年的那场病毒,来自何方?!

所以披着党员的外衣,拿着国家补贴的高某集团,不仅砸了自己,更重要的是毁我长城!

怎一个杀字了得。


玄子151430176


大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她该收到什么样的惩罚是法律决定的,关键是这些打了假疫苗的孩子,以后由谁来检测他们成长过程中身体会不会有什么病变,国家应成立专项医疗团队,对这些打了疫苗的孩子的以后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做一个专门的抽检机构,对这些打完假疫苗的孩子有个保证,对社会,家长,孩子有放心的检测过程,才是主要的,迫切的,不要听专家说,没事,你没调查,没检测,没病例分析,你凭什么说没事,要建立长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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