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引进范围又扩大,职校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珠海人才引进范围又扩大,职校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珠海人才引进范围又扩大,职校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核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核准办法》)正式印发,将优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才、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已办结引进手续但未办理落户人才等也可申请落户珠海。

《核准办法》提出,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及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按企业化管理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等)通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引进的人员,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为加大对珠海市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引进力度,针对珠海市技工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并且在珠海市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也将纳入《核准办法》人才引进范围。

针对通过原有市外干部调动、毕业生接收报到、技术工人招调、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等渠道,已办结人才引进手续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且符合《核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向市、区人才引进核准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针对珠海市用人单位通过《核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引进企业急需的业务骨干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引进落户。“以前这部分人员引进需要珠海市户口准入联席会议通过,现在简化流程后经过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即可引入。审批流程要节省1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同时,《核准办法》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审核。具体而言,珠海市用人单位引进具有三级(高级)、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其职业资格必须与工作岗位匹配。派遣机构申请引进上述技能人才,申请人须在珠海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是人才引进申报成功的证明,也是通过人才引进申报入户必要的材料。此次纳入《核准办法》的几类人群同样需要先申请办理《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后,再进行落户手续的办理。

一、如何申请办理《珠海市人才核准证明》:

二、人才如何选择落户地址:

按照《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落户地址须按照珠海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

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以及珠海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等无法落户前款地址的,可以落户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

此外,符合办理单位集体户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办理集体户申请,以满足无自有房产人才的落户需求。

三、人才引进核准业务可以“全城通办”:

珠海用人单位、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市、区的人才引进核准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