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資訊時代的寵兒

如果在十年前,有人說消費者可以參與到商業利潤的分配之中,絕對會得到大多數的白眼。如今,十年後,馬化騰在一次互聯網大會上分享:當你的用戶群足夠大時,你的業務模式不再是問題。也就是說:你擁有的消費者群體足夠大時,你賣任何產品都賺錢,前提是這個產品是不損害消費者!可見,在眼下的信息經濟時代,經濟活動將以消費者為核心,消費商也將成為時代的寵兒!

不可否認,整個社會消費偏軟是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但消費者的不買賬恐怕還是主要原因。因為以往那種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導致的“你生產什麼我買什麼”的時代早已成為歷史,消費者主權時代已經來臨。零售商、品牌商你推銷什麼,得消費者說了算。

正如有專家所言,互聯網出現之前的商業形態,人們購物就必須到線下的門店中去,人需要圍繞著門店、圍繞著商品開展活動;而互聯網那個出現之後,人們不在需要到線下門店就可以完成購物。電商平臺、廠商和物流商都在圍繞著用戶需求進行活動。商業由“人圍繞著物轉”進化到“物圍著人轉”,這一步說明未來的商業基於人,而非給基於產品。

重要的是,在信息經濟時代,消費者的角色也已經發生轉化。曾經單純的消費者,現在變成了集宣傳推廣者、創新推動者和項目投資者“三位一體”的消費商。即經營消費和消費群的商業人士。在國外有一個相似的概念,翻譯到中國叫“生產消費者”,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這實際上也是社群商業一個全新的,也是最主要的商業主體。這一概念的應用在中國目前處於上升期,淘寶聯盟、網易推手、像三代樂一類的返利購物網站、微商都在輸出發力。

一直以來,只有經營者賺錢,消費者花錢,如果消費者也想賺錢,想參與商業利潤的分配,以前是不可以想象的。但時代發展到今天,消費者終於也可以參與商品利潤的分配了。只需要改變下思維,做資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優惠的消費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費者,就可以做一個消費商成就自己的經營夢想。消費者成長為消費商,必將是一場浩大的消費革命。競爭消費者的過程,也就是擁有和鎖定消費者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使消費者從分散走向聯盟的過程。

現在所有行業、所有領域都在談轉型升級、創新求變,但如何轉、如何變都是一個問題。但是有一點應該是相同的,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如何知悉、擁有並鎖定消費者。這既是當下零售商、品牌商的短板,也是未來發展的給予所在。關鍵是在思維的轉變和行動。畢竟,在互聯網時代,所有的創舉都是在和時間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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