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辛丑條約》上寫一個字就讓中國損失近10億白銀,那個字?

說起李鴻章,我們首先想到的是他在1986年簽署的條約,割地賠款,讓其背上了漢奸賣國賊的罵名,忽略了其真正的該罵的或者說是忽略了其背後之人是慈禧。

李鴻章《辛丑條約》上寫一個字就讓中國損失近10億白銀,那個字?

李鴻章,安徽人,洋務運動的主要領導人之一,積極學習西方想要變強,組件了我國曆史上第一支西式的海軍。可以看出他有想要為國變強的想法,並不是真的貪官汙吏,不顧國家之人。

1900年,八國聯軍攻進了北京城,在北京城內各種作惡,當時的掌權者慈禧帶著皇帝向西逃亡,慈禧一邊逃亡,一邊還想要再拿回北京城,但是外國侵略者已在北京城內,慈禧沒有辦法收拾這個爛攤子,就發了一封電報給李鴻章,讓他來處理。

李鴻章《辛丑條約》上寫一個字就讓中國損失近10億白銀,那個字?

要知道,此時接到命令的李鴻章已經年過70,他本來可以藉故推脫,但他還是去了,他知道這次去北京成了目的就是,保住清政府的首都,八國聯軍撤出北京城,但是怎麼樣讓他們撤出北京,其實很簡單,侵略者想要的無非就是錢跟地。

之前的條約就已經讓他背上了賣國賊的罵名,這次去必然還是要割地賠款,之後面對的依舊是國人的不斷唾罵,但他還是毅然的去了。

李鴻章《辛丑條約》上寫一個字就讓中國損失近10億白銀,那個字?

這次簽訂的條約也就是辛丑條約,但是據歷史記載,李鴻章在這次籤條約的時候,寫的並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一個肅的字。就這一個字,中國就得賠款連本帶利近10億白銀,原因是當時李鴻章被清朝封為一等肅毅侯。但其實反過來想,李鴻章之所以不願意寫自己的名字,是其根本不願意承認自己賣國賊的罵名,因為兩次簽約都是在被迫無奈的情況下,當時的清政府確實打不過別人,條約不籤還是要捱打。他們都是在做最後的掙扎,想要保住清政府。

李鴻章《辛丑條約》上寫一個字就讓中國損失近10億白銀,那個字?

這種條約在當時的歷史情況下是不籤不行,但是簽了以後,又會背上各種罵名。我們只看到了簽約的人是李鴻章,但在這背後,真正應該罵的是慈禧!

李鴻章《辛丑條約》上寫一個字就讓中國損失近10億白銀,那個字?

造成的一切結果的政府的腐敗無能,對政治時態的把握不準確關閉國門造成的落後,以及慈禧的荒淫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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